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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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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发表了专项说明及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玩具和互联网教育两大业务板块。
  公司是玩具行业中拥有自主品牌、研发能力强、销售网络广泛、生产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之一,为国内电子电动塑胶玩具出口龙头企业,公司自有的“GOLDLOK”品牌享有较高市场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拓展玩具业务和巩固教育信息化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经营效率和经营质量,促进公司业务向前发展。
  1、玩具及相关业务
  公司的玩具业务,以“创意无限,欢乐童年”为核心理念,集休闲娱乐与益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助力少年儿童快乐成长。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GOLDLOK”品牌和涵盖研发、设计、模具制造、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体系,主要产品包括盲盒潮玩系列、电动火车、互动对打机器人、电动车、仿真飞机、女仔玩具、环保磁性学习写字板等等,品类覆盖电子电动玩具、塑胶玩具、毛绒玩具、益智玩具、智能互动玩具、知名IP形象授权玩具、礼品等,规格超过1000种。公司通过国际玩具业协会(ICTI)认证,拥有广东省电子玩具及模具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凭借先进技术实力、过硬产品品质、优质服务体系,在国内外获得了良好的用户口碑,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玩具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采购模式:本公司生产用料比较固定,主要原材料为生产电子电动玩具所需的塑料原料、包装材料,制作玩具模具所需的模具钢材等。每年根据上年消耗与下年接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按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从供货数量、时间、价格、质量等方面比较确定供货商。采购计划每月根据接单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研发模式: 公司以用户为中心持续加大自主产品研发投入,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流行趋向和客户反馈的需求自主研发设计新产品,同时丰富国内外知名动漫IP形象的授权产品开发,使产品的娱乐性、教育性、智能性、互动性不断提升。公司拥有国际化专业研发设计团队,持续进行技术开发和积累,在产品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加工工艺等方面拥有了大量的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生产模式:本公司按工艺特性属于加工-装配型生产类型。公司生产模式主要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以销售订单的先后顺序、交货期的紧急程度提前制定生产计划。通过精益生产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既能较好地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又能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保证公司按时按质按量满足客户需求。由于受制于产能限制,部分产品以及部分产品的部分工序采取委外加工模式。
  销售模式:公司玩具产品以自主研发为基础,依托成熟销售网络直接面对国内国外两大玩具消费市场,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未来将加大线上市场拓展。国际市场覆盖美国、欧盟、亚洲、俄罗斯、拉丁美洲、中东、澳洲等主要经济体,国内市场通过批发贸易商及百货商场、超市、玩具连锁专卖店、礼品市场、早幼教机构、潮玩和优品店等实现多渠道销售。公司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不依赖某个特定客户,议价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为了充分挖掘公司内部潜力,推动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基础和竞争实力,进一步优化了业务布局和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效益。
  2、互联网教育业务
  公司的互联网教育业务以广东为立足点,面向全国市场,致力于推动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的建设。公司业务的核心技术支撑包括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领域。
  在市场切入点上,公司主要通过省、市、区县级教育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智慧云课堂(三个课堂)以及智慧教育硬件软件产品销售来满足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各类群体的需求。公司致力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提供一体化的智慧教育系统解决方案,涵盖人工智能、云、网、端等多方位服务。
  高乐教育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乐教育以互联网+智慧教育技术和产品研发为核心,为区域及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整体规划及实施服务。在教育信息化方面,高乐教育以数字化建设为引导,通过“硬件+软件+平台+运营”的方式,提供智慧教育一揽子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云基础设施、教育云平台、三个课堂、教育专网、数字校园等领域,致力于打造互联网+智慧教育服务生态环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由于本公司未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相关款项,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0 年 9 月 1 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正式立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2020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被告名下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20 年 12月 25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财产保全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粤 52 执保 30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1年1月6日和2021年3月16日,本公司两次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追加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追加保全张子和、周芳名下股票及被告名下银行账户。2021年4月26日和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分别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追加保全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21)粤 52 执保 2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由于部分资产的保全期限到期,公司已申请续封,并已收到法院出具的(2021)粤 52 执保 4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因朱在国、董鸿奇未能正常送达,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1月24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向其公告送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已在本案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于2022年7 月26 日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因不服前述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辖终61号,对上述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已于2023年5月15日正式开庭审理,202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次案件(2020)粤52民初291号的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支持我方诉求,一审判决结果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由于相关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于2024年10月16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目前案件二审尚未判决,对于案件最终结果无法预测,本公司能否获得全额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法院判决生效执行结果为准。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俭勇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32,052,528.22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249,020.32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9,083.44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059.67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1,205.06元,核销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82,318.00元,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271.33元。
  ■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4年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8,095,813.06元,因消耗或销售转销3,698,767.24元。
  ■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经评估及计算,公司2024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617,551.73元,因处置转销10,638.88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2,052,528.22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5.94%。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890,889.67元,减少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890,889.6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97,788.2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569,583,403.3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068,776.17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1,940,182.06元。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亏损且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分红相关指标
  ■
  ■
  2、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基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目前的财务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俭勇先生,总经理彭瀚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马少滨先生,独立董事叶茜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易炳民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通知。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程之一,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于2025年4月2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五项议案须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5年5月19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5343 传真:0663-2348055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系电话:0663-2348056;传真:0663-2348055
  4、联系人:马少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348”
  2、投票证券简称:“高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有效表决票数为11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茜、田守云、肖敬华、刘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5,260,385.45元,同比增长18.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7,788.26元,同比减亏7.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05,489.23元,同比减亏10.66%。其中,玩具及相关业务营收占比96.18%,互联网+教育相关业务营收占比2.09%,塑料制品业务营收占比1.73%。截止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94,720万股,总资产730,235,534.92元,同比下降2.56%,净资产457,688,621.71元,同比下降10.93%。
  本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97,788.2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569,583,403.3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068,776.17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1,940,182.06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期未实现盈利且期末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分配预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上述强调事项段,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森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5,260,385.45元,同比增长18.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7,788.26元,同比减亏7.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05,489.23元,同比减亏10.66%。其中,玩具及相关业务营收占比96.18%,互联网+教育相关业务营收占比2.09%,塑料制品业务营收占比1.73%。截止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94,720万股,总资产730,235,534.92元,同比下降2.56%,净资产457,688,621.71元,同比下降10.93%。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97,788.2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569,583,403.3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068,776.17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1,940,182.06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期未实现盈利且期末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分配预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所涉及的事项,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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