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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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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杨晓佳 5、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产品批发;物业管理;食品添加剂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酒类经营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粤桥公司100 %股权,公司间接持有粤桥公司10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XREY48 3、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3701单元 4、法定代表人:李颂潮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弘农牧公司10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592273230 2、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1日 3、注册地址:惠州市三栋镇大帽山 4、法定代表人:李颂潮 5、注册资本:人民币492.26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杜洛克、大白、长白原种饲养,肉猪、肉鸡养殖,杜洛克、大白、长白纯种猪及猪精液,长大、大长杂交种母猪销售(仅在相关许可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研究开发(不含生产),林木育苗,水产养殖,场地及物业出租,农业机械租赁。销售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 有专项规定除外)。(此地址不含商场仓库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85.78 %股权,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14.22 %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广丰农牧10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MA54XPK80H 2、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2日 3、注册地址:兴宁市刁坊镇新坪塘村猪眠塘 4、法定代表人:谢增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动物饲养(生猪);生猪(种猪、猪苗、肉猪等)、饲料及添加剂、食用菌、有机肥、农产品、食品销售;种植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研究开发;畜禽饲养的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实业投资;商贸信息咨询;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35 %股权,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5 %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兴宁农牧10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18540N 2、成立日期:1995年05月17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3702单元 4、法定代表人:刘汉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经营范围:畜禽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上述各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场地出租。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279999156E 2.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7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塱下 4.法定代表人:姚威 5.注册资本:人民币952.9176万元 6.经营范围:养殖、批发、零售:鸡苗,肉鸡;批发、零售:种鸡蛋,饲料,药械设备;物业出租;(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有机肥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弘控股持有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海种禽70%股权,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海种禽30%股权,广弘控股间接持有南海种禽7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为广弘农牧、广丰农牧和兴宁农牧3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为畜禽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为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以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3.7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8,981.3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1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生猪养殖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生猪养殖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农牧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与鹤山市绿湖农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湖农庄”)开展合作经营与租赁业务,租赁标的位于鹤山市宅梧镇和开平市苍城镇的生猪养殖场(以下简称“生猪养殖场”),计划租赁期限为10年零3个月,项目租赁期最后3个月为免租期,其中第1个自然年为合作经营期,如项目在合作经营期内运营顺利,自第2个自然年开始转入租赁经营期,合作及租赁经营期费用总额为25,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广弘农牧公司租赁绿湖农庄生猪养殖场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本次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鹤山市绿湖农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754519917T 3.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2日 4.注册地址:鹤山市宅梧镇营顶 5.法定代表人:黄祖康 6.注册资本:2,7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饲养、销售:牲畜,家禽,鱼类;种植:农作物;植树造林;销售:猪肉、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鹤山市绿湖农庄有限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无被诉、被执行案件。 三、拟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和租赁范围 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和开平市苍城镇。项目租赁范围总面积约3,427亩,其中养殖区域约871亩,配套防护区域约2,556亩,场地入口距离深岑高速宅梧收费站4.5公里,且接近县道,紧邻乡道,在满足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要求的同时,有利于生猪、饲料等运输。 2.设备设施情况 租赁标的包括租赁范围内合作方具有经营权的场地、办公楼、宿舍、配套猪舍、出猪台以及生猪养殖设备设施等,建筑面积约240,000平方米,其中:高层猪舍5栋、配怀舍28栋、产房32栋、保育舍28栋、后备舍4栋、大猪舍61栋、公猪舍2栋、800平米出猪台4个等建筑物、生猪养殖场进出道路和设施设备等。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以合同各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3.产能规模 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能繁母猪存栏9,800头,年出栏生猪24万多头,其中商品肥猪16.23万头,商品仔猪7.74万头,淘汰猪0.41万头。 4.拟租赁期限 项目租赁期限为10年零3个月(包括合作经营期和租赁经营期)。 5.租赁相关费用 第1个自然年合作经营费为600万元,第2个自然年至第10个自然年租金总额为24,400万元,自租赁经营期开始支付,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拟签署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承租方(甲方):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鹤山市绿湖农庄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位于鹤山市宅梧镇和开平市苍城镇的绿湖农庄生猪养殖场(以下简称“生猪养殖场”)划分为养殖部分面积约为871亩,配套防护区域约为2,556亩以及乙方自行经营区域。乙方同意将养殖部分出租给甲方,用于从事规模化生猪养殖和经营,同时乙方同意将配套防护区域土地出租给甲方,以作生猪养殖过程中的防疫物理屏障之用,除特殊情况外,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养殖部分和配套防护区域内活动。核心养殖区和配套防护区域构成了本合同的租赁标的。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利用自行经营区域为甲方提供合作经营与租赁期间整个生猪养殖场的环保处理服务,乙方进出自行经营区域的人员须遵守甲方的防疫制度。 3.租赁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0年零3个月(包括合作经营期和租赁经营期,下同),自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租赁标的内设备设施的改造、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后开始计算。其中第1个自然年为合作经营期,用于甲方开展生猪养殖试运营。乙方为甲方生猪养殖提供农业配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生猪养殖疫病防控技术服务等)、生猪养殖场地、出资改造生猪养殖场,甲方负责场地消毒等前期工作和开展生猪养殖,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经营费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除须履行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之外,还须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关于合作经营期的特殊约定。从第2个自然年开始,本项目进入租赁经营期,甲方根据约定按期支付租金。 4.租赁相关费用: (1)合作经营费 合作经营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经营费为人民币600万元。 (2)租赁费用: 租赁经营期内,租金总额为24,400万元,租金包括土地租金、设施和建筑物租金、设备和其他(含养殖设备等)租金。 (3)合作保证金:合作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保证金,即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双方同意,在租赁经营期内,合作保证金转为租赁经营期第3年、第4年和第9年的预付租金。 (4)乙方同意在租赁经营期内减免甲方3个月租金。 5.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五、租赁场地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系根据广弘控股“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打造“核心育种基地+优质生猪一体化生产基地”的产业发展布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本次租赁项目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绿湖农庄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1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1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所属企业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下简称“南海种禽”)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弘种业”)增资并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南海种禽持有广弘种业100%股权比例不变,广弘种业实收资本10,000万元不变,资本公积增加2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为广弘种业增资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5MA56NPYJ76 3.成立日期:2021年6月29日 4.注册地址:河源市东源县顺天镇滑滩村军民共建路666号 5.法定代表人:姚威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经营范围:畜禽饲养技术的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祖代、母代种鸡的繁育、孵化、销售;父母代种鸡代理销售;养殖、批发及零售:鸡苗、肉鸡;批发、零售:种鸡蛋;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肥料;农副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股权结构: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持有广弘种业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广弘种业70%股权。 9.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广弘种业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无被诉、被执行案件 10.广弘种业公司最近两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弘种业公司资产总额26,974万元,负债总额17,130万元,所有者权益9,84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4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弘种业资产总额40,098元,负债总额30,476万元,所有者权益9,622万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3,996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向广弘种业增资事项是进一步提升广弘种业资金实力,为后续承接各级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的种业专项业务等奠定必要条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本次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广弘种业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公告编号:2025-0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参会4人,通讯方式参会3人,董事高宏波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郭天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听取《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郭天武先生和谌新民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财务报表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1,776,662.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482,550,113.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57,686,501.69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0,054,839.60元,母公司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887,631,662.0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阅《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蔡飚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蔡飚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缪安民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缪安民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夏斌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夏斌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刘汉林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关思文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高子英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姚威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苏东明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唐贾女士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戴琼瑛女士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曾锦炎先生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允表达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满足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粤桥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1.5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农牧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农牧公司”)、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牧”)及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牧”)等3家农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4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广弘农牧公司、广丰农牧和兴宁农牧的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畜禽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禽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3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畜禽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南海种禽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2.5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含项目融资),具体融资产品、合作银行、融资种类、单次融资的具体金额、期限、费用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生猪养殖场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农牧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与鹤山市绿湖农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湖农庄”)开展合作经营与租赁业务,租赁标的位于鹤山市宅梧镇和开平市苍城镇的生猪养殖场(以下简称“生猪养殖场”),计划租赁期限为10年零3个月,项目租赁期最后3个月为免租期,其中第1个自然年为合作经营期,如项目在合作经营期内运营顺利,自第2个自然年开始转入租赁经营期,合作及租赁经营期费用总额为25,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广弘农牧公司租赁生猪养殖场的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生猪养殖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广弘控股所属企业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下简称“南海种禽”)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弘种业”)增资并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南海种禽持有广弘种业100%股权比例不变,广弘种业实收资本10,000万元不变,资本公积增加2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为广弘种业增资的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公告编号:2025-1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电话:(020)83603985、8360399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经营盈利情况及2025年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目前公司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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