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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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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没有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482,82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746,9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949,38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5,321,632.00元(含税)。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4,993,946.4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0,315,578.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88%。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于本年度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1,677,676.4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6,999,308.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50%。
  如在2025年3月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配预案基于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预案提出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决策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兼顾了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短期及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9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12,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4,387,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17,863,998.3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之“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
  2、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本次“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面临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元泵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大元泵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元泵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姓名:王克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姓名:里全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应支付给立信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情况为持平。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经审委会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估,认为其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团队始终秉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态度,展现出高度的职业操守和精湛的专业能力,能够按期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任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委员会就立信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立信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成员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承担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元平、王国良、王侣钧、韩宗美、韩静、张又文在本议案的有关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发生的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平的、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1:关联方名称全称见本公告“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下同);
  注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
  注 1:表格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暂估的含税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注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额较小,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主要介绍
  1、含山大兴金属
  全称为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安徽含山工业园区鑫之源东路(含山县林头镇);经营范围:铝压铸件制造、销售;模具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含山大兴金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参股并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约为4,866万元,净资产约为2,254万元,营业收入约为4,518万元,净利润约为2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大元石油
  全称为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6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温岭市泽国镇天皇村;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零售(限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大元加油站经营)。 非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非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批发、零售。
  大元石油为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的总资产约为6,144万元,净资产约为1,908万元,营业收入约为13,129万元,净利润约为4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
  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盐城市滨海县城西湖路东侧丰园苑A2幢101室;经营范围:泵、电气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批发、零售、互联网零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总资产约为68万元,净资产约为6万元,营业收入约为35万元,净利润约为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SHINHOO EUROPE S.R.L.
  公司名称:SHINHOO EUROPE S.R.L.;注册资本:1万欧元;注册地址:意大利威尼斯(VE)Tevere 58号;经营范围:同步及异步泵及电动机的制造与批发;液压管道、阀门及相关配件的制造与销售;焊机制造与销售;家具及家居配件的生产与销售。SHINHOO EUROPE S.R.L.为本公司董事韩宗美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SHINHOO EUROPE S.R.L.的总资产约为54万元,净资产约为1万元,营业收入约为0万元,净利润约为-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信用和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一)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二)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四)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海外业务占比较大,且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汇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更好地防范和规避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及期限: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海外业务占比较大,且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汇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更好地防范和规避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且不被信用风险主导。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防范和降低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如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可能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拟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单纯开展以盈利为目的、风险投机行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
  3、公司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慎核查签订的合约条款,跟踪评估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防范可能存在的交易违约风险及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严格控制可能存在的客户违约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5、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6、公司财务部将按照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好资金使用规划,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保证交易业务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持续跟踪市场情况,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以最大程度规避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资金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平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10-1,审议同意向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25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5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元平、王国良、王侣钧、韩宗美、韩静、张又文回避表决。
  10-2,审议同意向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25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元平、王国良、王侣钧、韩宗美、韩静、张又文回避表决。
  10-3,审议同意向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25年全年对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元平、王国良、王侣钧、韩宗美、韩静、张又文回避表决。
  10-4,审议同意向SHINHOO EUROPE S.R.L.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25年全年对SHINHOO EUROPE S.R.L.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元平、王国良、王侣钧、韩宗美、韩静、张又文回避表决。
  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拟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查,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未担任董事、高管职务期间薪酬)如下: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对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每人2025年度津贴总额为6.1万元(税前)。
  2、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公司董事、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参照公司所在地区及同行业公司的一般薪酬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因本议案涉及到所有董事的个人薪酬,出于谨慎性考虑,全体董事进行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用于办理贷款、银行票据等相关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以各自的自有资产为各自的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与相应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等)等有关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958,876股的注销手续,注册资本由166,700,300元变更为164,741,424元(未包含公司可转债持续转股所新增的股本情况)。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下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
  其他说明:
  1、本次仅对上述已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引起的注册资本减少事项进行相应《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自2023年6月9日起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事项,公司后续将另行召开会议进行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
  2、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689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5年5月15日 (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689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2、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689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邮政编码:317523
  电子邮箱:zhengquan@dayuan.com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27)。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解释18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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