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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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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可以进行调剂,但实际在调剂发生时,对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为确保融资需求及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间,现有及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9幢(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狄宁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工器材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69,571,182.81元,负债总额49,513,209.4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20,057,973.34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925,611.24元,利润总额-1,683,044.04元、净利润-1,644,952.34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株洲市渌口区伏波大道118号(渌口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晔 注册资本:11,370万元 主营业务:绝缘材料及制品、绝缘漆和树脂、云母制品和柔软复合材料、层压预浸料及其制品、聚酰亚胺薄膜产品、芳纶纸及其制品、高分子成型材料及加工、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性涂料、水性树脂、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气机械及器材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232,529,094.48元,负债总额65,508,492.6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67,020,601.83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0,067,571.64元、利润总额13,028,252.99元、净利润 12,035,329.10 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8幢(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的资产总额235,154,860.38元,负债总额210,751,117.3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24,403,743.04元,营业收入335,538元,利润总额-4,062,191.62元、净利润-4,039,348.14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金牛路28号内9-6 法定代表人:洪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12,258,031.56元,负债总额952,317.3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1,305,714.18元、2024年营业收入785,309.73元、利润总额-696,504.32元、净利润-694,285.82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78%股权,洪涛持有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22%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隆兴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真空镀膜加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胶制造;密封件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海宁博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等情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商业机构等申请金融授信或其他赊销信用额度时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各单位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38%,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一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陆云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颖女士;财务负责人程志渊先生;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保荐代表人夏俊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陈树大先生、沈凯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狄宁宇、胡道雄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8.00、10.00、11.00、12.00、1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1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大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朱栩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1,028,232.53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2,673,487.12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552,093.47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由其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和2023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10月19日,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总计4,552,093.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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