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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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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涵盖《电气绝缘材料产品分类、命名及型号编制方法》(JB/T2197-1996)中所列举的八大类中的前七类,具有较为完整的绝缘材料产品体系,同时公司具备研发和生产B级、F级、H级、C级及以上等各耐热等级绝缘材料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的绝缘材料应用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已与中国中车、南京汽轮、金风科技、中船重工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相继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创新平台,并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受到国内知名企业广泛认可,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已通过ISO9001、IATF16949、ISO14001和ISO45001等管理体系认证,参与了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国家标准、固体绝缘材料介电和电阻特性国家标准、水溶性半无机硅钢片漆行业标准等多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并荣获海宁市市长质量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奖、浙江制造认证、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84,079.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28,407.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3,486,729.45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6,860,030.56元,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782,370.10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为了回报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以截至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78,556,000股为基数测算,拟分配现金红利为3,142,240.00元,低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计划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务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电气设备的基础材料,绝缘材料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对绝缘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同时,随着国内技术的日益成熟,各个领域高端绝缘材料正加快实现国产替代,为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长期专注绝缘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且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品类,现已形成丰富的绝缘材料产品线,逐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和一站式服务,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提供安全环保可持续的绝缘系统解决方案。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056,837.2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目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好,多个投资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因此,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加快项目进度,加强市场开拓,加速产能释放,公司需留存充裕的资金,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足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投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等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在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合理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6.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保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会通过积极参与互动易问答、组织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活动的方式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听取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等事项意见和建议。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7.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努力做好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公司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业务总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义飞,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情况:公司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内有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7.2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4.根据提名股东或本人任职单位意见可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职工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行使职责事项而发生的差旅费可向公司报销。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00.00万元。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时代新材包括其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2:2023年5月,公司与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自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上述兆源机电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仅包括2024年1-5月期间。
  注3:2025年4月,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华文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根据时代新材相关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91,770.34万元,净资产674,358.0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306,570.30万元,净利润31,256.8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2025年4月,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时代新材采购绝缘材料等;并向时代新材销售绝缘产品等。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促进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博菲电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担保预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皆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在上述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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