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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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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016,166股,扣除同期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4,695,056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股数为504,321,1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821,010.90元(含税),拟转增201,728,44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10,744,61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最终实际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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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之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之“无机盐制造”。
  无机盐工业是我国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生产的无机盐品种有1,000多种,总产量超过3,800万吨,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
  铬盐是我国无机化工主要系列产品之一,就像“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一样,铬盐系列产品也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产品,具有较强的刚需属性。
  目前已知的全球铬盐产能约100万吨,中国贡献世界铬盐产量的45%左右。近十年来,国内铬盐行业基本无新进入企业与新投产项目,行业供给增量主要来源于公司的技改。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铬盐需求持续增长。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和消费国家。
  重铬酸钠是铬盐最基础的产品,通过深加工可生产出铬酸酐、氧化铬绿、铬鞣剂、金属铬等多种含铬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染料、新材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工等行业。铬盐产品因其卓越的硬度和耐高温、抗氧化等应用表现,将更多地应用于对产品的强度和苛性环境下的稳定度要求更高的新材料领域,如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
  全球来看,已初步形成了某一区域仅存一家主导性铬盐企业的市场格局,如南非兄弟cisa、土耳其金山集团、美国海明斯、印度威世奴等。以全球铬盐产业的迭代趋势研判,预计未来中国铬盐主流生产商将继续沿着整合提效、纵向一体化经营的规律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精制元明粉、铬黄、金属铬、硫酸钾、超细氢氧化铝及维生素K3等产品及服务。公司作为A股市场唯一一家以铬化学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在主营业务产品开发及市场拓展方面成效显著,铬化学品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全球龙头地位。
  公司掌握无钙焙烧生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湿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同时,公司还具备生产系统数字化集成控制技术能力,并已应用于“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之中。
  公司坚守“第一性原理”的发展理念,探索并践行铬盐行业“刚性需求、技术驱动、成本为王、清洁环保”的核心本质,坚持技术驱动,不断对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进和革新,降低污染,踏踏实实优化每一项指标、持续改进每一道工序,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同时延伸铬盐产业链,拓宽应用领域,逐步形成了全球铬盐行业内独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公司利用重铬酸钠原材料优势,积极开发铬盐与维生素K3等产品的联合生产工艺。维生素K3是畜禽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营养元素、动物饲料的必需成份,主要用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依托多年来在铬盐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化的技术积累及行业实践,着力开拓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铬盐副产物的市场价值。超细氢氧化铝作为一种高分子无机新材料,其所对应的超细粉体制备技术已成为当今化学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的前沿性竞争热点之一。超细氢氧化铝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和分散性,作为高端阻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保温材料、覆铜板、绝缘子、特种陶瓷、塑料、橡胶等行业。
  公司原芒硝副产物制高纯元明粉生产工艺的再延伸,制取水溶性强、纯度高的硫酸钾。硫酸钾是制造各类钾盐产品的基本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学肥料、玻璃、医药、电镀添加剂等产品。随着忌氯作物如烟草、柑橘、西瓜、茶叶等种植量不断增加,农业生产中对硫基钾肥的需求量也呈总体增长态势。
  通过对近年来公司市场开发和客户需求相关的数据进行多维统计,公司铬化学品销售收入占比最高的前五大行业分别为:工程电镀(含电镀添加剂)、金属铬冶炼、耐火材料、颜料、皮革制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新旧动能转换期间冷暖不均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克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和冻雨、高温等极端天气条件影响,交出了一份难中求成、奋发有为的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公司全年实现铬盐序列产品(折重铬酸钠)产量约26万吨,产销量充分平衡,二者均创历史新高。
  本年度,公司牢固树立“全球铬盐行业清洁生产引领者”经营理念,打造能源革新与高效减排一体两面协同发展样本。黄石基地通过热源的梯级利用、应用尽用,年内达成重铬酸钠、元明粉、超细氢氧化铝微粉单吨汽耗同比分别下降约100%、28.6%、37.5%,实现除硫酸钾生产外的蒸汽零外购;年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万吨,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战略举措获得丰硕成果。在垂直一体化维度下,公司金属铬产品在匹配自建产能后,依托上游铬盐材料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下游市场需求的景气度提升,全年实现产量约7,650吨(不含其副产物铬刚玉),产销基本平衡。截止2024年末,公司已成为全球前五大金属铬生产商之一,品牌美誉度持续提升。金属铬在高温合金、铜基、铝基特种合金、高端焊接材料、溅射靶材等领域高值化的应用场景将持续助力铬化学品实现从“工业味精”到“金属维生素”的华丽蜕变。
  ■
  在横向一体化维度下,依托重铬酸钠规模优势,公司各项副产物延伸加工产品的提取量均创历史新高,在巩固公司循环经济治理体系护城河的基础上,继续成为经营业绩的另一增长来源。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销售收入约5.6亿元人民币,同比提升约18.2%。2024年全年,公司产品远销近40个国家和地区,分布在六大洲的营销网络已基本建立。在全球化贸易格局面临挑战的当下,公司将愈发坚定地强化自身高质价比产能的海外拓展,通过制造形态和贸易活动在国门之外的分布和流转,积极寻求与境外主力客户在人为因素扰动中的增量合作机遇,使公司铬材料深度匹配全球购买力。(下图蓝色区域为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区域)
  ■
  2024年,公司深入推进“数改智转”引领下的生产工具创新,持续扩充智能工厂子模块应用范围。超细氢氧化铝微粉扩产装置作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现已实现主要工序一键控制,通过远程监控+AI算法实现对部分危险区域的智能巡检。智能化应用有力保障了公司人力资源的提质增效。本年度在不增加单吨产品全口径人力成本的前提下,公司实现全员人均工资同比增长6.5%。2025年,公司将整合现有数据资产,依托大模型算法,优先构建焙烧窑运行环境数字孪生仿真系统,探索理论条件限制下的最优降本工艺组合,并逐步实现公司全部关键控制岗位的现场无人化运行。在向新而行、向绿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公司将倾力践行习总书记“老企业同样可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高远立意和殷切期许,引领价值多元、内涵丰富、本质安全的铬盐产品生态圈焕发出蓬勃而持久的产业活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其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写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振华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写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蔡再华、柯愈胜、柯尊友、石大学、陈前炎、方红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24年度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4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新增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为预计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的实际借款金额。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振华股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振华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19日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62,1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2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4,669,811.3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401,540,188.68元。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合计4,632,368.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6,907,82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0001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7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1,399,576.05元,其中: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3,962,264.15元,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37,437,311.9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振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尚未完全竣工,已经竣工的生产线尚处于初期运营阶段,产能未完全释放,利用率较低,固定成本占比较大,导致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负数。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多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具备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1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娟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10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90万元,对比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下降21.74%,降幅超过 20%。主要是因为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财务结构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审计范围及复杂程度保持稳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工作量调配资源,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优化人员配置与时间安排,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未对审计独立性和服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90万元,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其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其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将前述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点。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2: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新办公楼五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1
  电话:0714-6406329
  联系人:朱士杰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方名称: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进行调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9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
  下,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的有效期限自 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所属
  子公司为公司控股且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公司作为该等子公司的
  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
  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
  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660889933D
  2、注册资本:壹亿柒仟肆佰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袁代建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生产、销售:工业重铬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钾,废物处理服务(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销售:亚硫酸氢钠甲萘醌、铬粉系列、皮革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三氧化二铬、氢氧化铬、铬酸铵、硫酸铬、硫酸钠、甲酸铬、吡啶甲酸铬、烟酸铬、三氯化铬、维生素K3(MNB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MPB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铬颜料;研究、开发:铬化合物及铬颜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生产、加工:铁桶、机械配件、非标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管道租赁、土地租赁;自有房屋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
  6、住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1286122J
  2、法定代表人:陈前炎
  3、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8 日
  5、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 S301B 室
  6、经营范围: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材料
  添加剂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首能科技 76%股权,王阿忠、张智军、叶士特各持
  有首能科技 5%股权,林旭东、潘思维各持有首能科技 4%股权,陈洲持有首能科技1%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
  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方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
  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
  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5亿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5.83%;总担保金额为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7.12%;总担保余额为1,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6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
  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876,416.3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016,166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4,695,056股,实际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504,321,11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821,010.90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比例为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26%。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6,380,382.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2,201,393.3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7%。
  以本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504,321,110股计,拟转增201,728,44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10,744,61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最终实际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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