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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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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测算,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10,888,633.28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401,249.70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163,966.73元,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5,030.91元。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因竞争加剧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下跌,导致部分库存产品及原材料资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相关产品库存及原材料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27,079,117.65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2024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750,093.87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204,192.30元,对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30,254,982.1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开发支出等减值准备共计110,888,633.28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0,888,633.28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10,888,633.2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拟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降低公司锂电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业务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结果,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主营业务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相关内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柳志强、张伟坤、郑峰,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8,939.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3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82%。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353,981.6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984,325.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98,432.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0,570,956.93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92,756,850.11元。 2024年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5,509,364.95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王莺妹的薪酬方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王莺妹、何匡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总经理何匡的薪酬方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匡、王莺妹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丽洁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陈丽洁回避表决)
  4、关于董事、副总经理金逸中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金逸中回避表决)
  5、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卫禾耕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卫禾耕回避表决)
  6、关于董事王丽荣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王丽荣回避表决)
  7、关于独立董事柳志强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柳志强回避表决)
  8、关于独立董事张伟坤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张伟坤回避表决)
  9、关于独立董事郑峰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峰回避表决)
  10、关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春华、张江山、黄锦峰、王梓臣)的薪酬方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关于离任董事邵鸿鸣的薪酬方案(已于2024年1月离任)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4年度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情况请参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有关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5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票据承兑、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及融资租赁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ESG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5月19日15:00(星期一)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4号)及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本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7,438,9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9.41美元,对应的基础证券为37,194,500股公司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募集资金为70,000,049.00美元,折合人民币502,355,351.65元,扣除为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承销费等发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5,756,354.78元,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76,598,996.87元。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7月22日已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0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单位:元
  ■
  注:其他为前期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拟不置换的发行费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在中国银行临海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临海支行、交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和花旗银行香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33,679.03元,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2,478,086.01元(含利息收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72,478,086.01元(含利息收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履约风险等。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较多,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资产规模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四)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收付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
  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努力将客户违约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及子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5、7、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一16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30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分配预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监事章正秋的薪酬方案
  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监事章正秋回避表决)
  2、关于监事张小华的薪酬方案
  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监事张小华回避表决)
  3、关于监事戴会彬的薪酬方案
  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监事戴会彬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薪酬情况请参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353,981.6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984,325.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98,432.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0,570,956.93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92,756,850.11元。2024年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5,509,364.95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在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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