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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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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3,629,210.89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7,818,222.1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以上预案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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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集装箱行业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受红海危机、外需市场的改善、航运市场备箱意愿增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集装箱行业整体呈现复苏向好态势。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集装箱供应链发展报告2024》显示,2024年中国集装箱总产量约为810万TEU,较2023年增长268.2%,为近五年均值的2.2倍,继2021年后,再创历史新高,继续保持全球96%以上的市场占有率,全球集装箱市场呈现显著波动与高景气特征。
  地缘政治与物流瓶颈成为2024年供应链紧张的关键推手,红海危机引发亚欧航线绕航好望角,巴拿马运河因干旱通行能力下降,双重冲击导致集装箱船班期紊乱,中国港口出现“空班期”,空箱回流受阻。以亚欧航线为例,欧洲返亚洲船舶60%舱位用于空箱调运,加剧新箱需求激增。此外,美国商业库存销售比下降至1.35,外需市场进入补库周期,中国出口总值同比增长5.9%,拉动集装箱需求。然而,行业也面临着高库存与供需失衡的隐忧。2024年末全球集装箱存量达2000万TEU,新箱库存指数全年均值为203.15,同比上升9.5%,市场缓冲空间扩大,四季度库存压力凸显,新箱价格受抑制,航运公司订箱紧迫性减弱。2025年初景气指数延续回落趋势,1月指数降至202.23,2月进一步下行,行业进入调整周期。
  2025年集装箱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风险因素层面,地缘政治不确定性高悬,红海危机解决时间不明,一旦航线恢复,空箱过剩问题恐将显现;世贸组织预测2025年全球贸易量仅增长3%,市场需求增长动力不足;新箱库存指数维持在286.76的高位,加之存量集装箱,严重压制新箱采购需求。但行业也仍有积极因素发挥作用,集装箱供应链将进入回落调整周期。2024 年末集装箱船手持订单量高达830万TEU,2025-2028年每年将平均交付190万TEU,2027年达到交付峰值220万TEU,集装箱船集中交付带来的新船配箱需求明显;航运公司为应对潜在缺箱风险,维持高库存的意愿较强。此外,多国推行宽松货币政策,为经济复苏提供支撑,贸易环境趋于稳定,有利于集装箱行业发展。
  民用板行业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尽管全球经济整体有所复苏,但终端需求疲软、产能过剩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民用板行业企业主要呈现以下状况:1.需求端受限:房地产市场经过深度调整后进入平稳期,但市场整体活跃度仍未完全恢复,对民用板产品的需求量增长缓慢。同时,消费者对家居环境和建筑材料品质要求提高,对民用板的环保性能、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面临市场淘汰。2.产能过剩问题持续:据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人造板产业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刨花板、胶合板产业呈现企业数量下降、总生产能力进一步增长态势,产能过剩风险进一步增大。而纤维板产业则呈现企业数量下降、总生产能力收缩态势,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总体来看,民用板市场整体产能依然过剩,产品价格竞争激烈,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3.成本压力依旧存在:劳动力成本保持在较高水平,原材料价格虽有一定波动但总体仍处于高位。此外,在双碳背景下,企业为满足环保要求,需要加大在环保设备投入、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增加了生产成本。这使得民用板制造业利润增长面临较大压力,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综合来看,2024年民用板市场行业整体在艰难中寻求转型和发展,市场逐渐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长期来看,随着消费升级和技术创新,民用板行业有望在产品结构优化、绿色环保等方面取得突破,逐步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短期内仍面临诸多挑战。
  装配式木结构市场情况
  全球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市场在2024年延续增长态势且增速有所提升。新兴市场经济体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等领域不断加大投入,如东南亚国家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新建大量采用装配式木结构的民宿、度假村等,为市场增长注入新动力。同时,欧美地区对环保建筑的需求持续高涨,装配式木结构住宅凭借其绿色、舒适的特性,依旧是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亚洲的日本在既有基础上稳步发展,不断优化木结构建筑的抗震、防火等技术。中国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在市场认知度提升以及文旅产业的推动下,2025年中国装配式木结构建筑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达到约1000亿元。
  国家政策层面持续发力,《“十四五” 建筑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重要地位,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方向。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如江苏省完善了木结构建筑标准体系,发布并实施了《轻型木结构检测技术规程》《重型木结构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并立项多个围绕木结构的科技项目。同时,多地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采用装配式木结构进行项目建设,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尽管中国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目前在整个建筑市场中的占有率相对较小,但发展势头迅猛。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成本的逐步降低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其市场应用范围将不断拓展,除了传统的住宅、文旅项目,在公共建筑、教育设施等领域也将有更多应用。未来,装配式木结构有望在提升建筑品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全球建筑市场中的地位也将不断提升。
  林业及碳汇市场情况
  根据国家林草局数据,至2024年,我国森林面积达2.3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4.02%。我国森林质量存在明显的短板,平均每公顷的蓄积95.02立方米,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69%;平均蓄积水平不到欧美发达国家水平的三分之一,每公顷森林蓄积的年生长量仅为德国的二分之一,林地生产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我国木材需求对外进口依然近50%,木材供给安全形势严峻,可利用资源少,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绿色生态林业逐步向高精尖发展,以培养木材品质优良的大径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其中,仅湖北省林业局2024年就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指南旨在加强绿色经营理念、大力发挥林业经济效益;我国其他省市也相继出台政策文件并配套相应政策资金,统筹“双重”工程和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项目,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要求进行实施。
  我国于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平台,该市场平台与各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共同构成“强制配额+自愿减排”相互关联的碳交易体系;2024年6月7日,国家认监委公布了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决定的公告,正式确定了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审核机构名单,标志着CCER正式进入了申报实施阶段;2024年12月3日首个CCER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完成了登记,这标志着CCER市场重启后的首个项目完成登记。我国CCER交易成交均价也从2021年的20.53元/吨上涨到2023年74.13元/吨,地方碳(福建FFCER)均价也从2021年的13.89元/吨上涨到27.37元/吨(数据来源: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我国CCER交易在2024年底突破了100元/吨大关,以CCER、碳普惠等产品为主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新能源、林业/林草碳汇等减排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市场化收益更大的可能。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地板、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设计、施工、维保以及营林造林和优质种苗培育、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全木复合集装箱地板、COSB 复合集装箱地板、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民用板等各类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
  2、主要销售模式
  集装箱地板业务及销售模式:公司经营多年来,依靠稳定的质量和合适的产品价格与全球重要的箱东及船东公司建立了联系,并先后通过安全性认证,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报价投标方式中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运送至集装箱制造商处,并完成相关的验收、交付程序。
  民用板业务及销售模式:通过设备技改、工艺优化以及推进绿色、低碳产品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目前已与国内知名板材品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持续开拓新的知名板材企业,做销售增量。同时寻找板材协同单位,增加功能性板材,丰富产品多元化,弥补市场空白,公司正通过布局定制家具、智能家居配套等高附加值业务,推动产品线多元化升级,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益。
  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业务及销售模式:公司形成了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生产、设计、施工、交付验收、后期维护的全产业链流程。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通过项目参与各方在虚拟的空间中协同设计、建造和运营项目的一系列技术、流程,可以大幅缩短工期,降低施工成本。
  森林经营、优质种苗培育业务模式:
  公司依据自有产权森林资源地区的土地资源、自然交通条件以及速生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现有森林资源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宜林地、疏林地。公司林地经营、资源储备等营林经营活动主要采用一次性买断经营权的模式,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或法人签订林地、林木的流转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出让金,取得林地长期经营权,一般30至60年,并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公司通过租赁土地的形式建设育苗苗圃,自建苗圃能够很好地、稳定地供应公司自由林地栽植、补植及园区绿化;苗圃苗木生产还能提供对外销售优良的绿化苗木,为公司创造收益。
  3、经营模式
  (1)纵向一体化经营
  公司形成了苗、林、板、木结构建筑一体化的产业链,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公司从苗木培育开始,通过已承包林地的种植和管理,为木材深加工提供原材料。在板材生产方面,公司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出高品质的集装箱地板、环保板等各类木质复合材料。在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方面,公司形成了生产、设计、施工、交付验收、后期维护的全产业链流程。这种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使得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2)市场导向的战略调整
  面对市场变化,公司及时调整发展战略。2022年,面对全球集装箱运输行业增速下降,公司业绩受到影响。公司经过市场研判,及时调整战略,优化产业布局,在控股股东产业支持和协同下,紧扣国家战略,找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赛道。从OSB板材(定向结构刨花板)到新研发的HOSB板材,公司逐步推进进口木材国产替代,研发出的新型木结构绿色建材产品为发力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打下基础。2024年底成立生产事业部,推动跨业务线产能协同以应对集装箱地板产能闲置问题。
  (3)品牌建设与质量管控
  多年来,公司坚持“以质取胜,争创品牌”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技术创新和优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获得了中国船级社、法国船级社、美国船级社的工厂管理体系和质量体系检测与认证以及FSC 森林体系产、销监管链的认证等。这些认证不仅证明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也提升了公司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保管理体系,推动严格的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例如,在COSB生产线中,每个工段的质量标准都进行在线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18.81万元,同比增加144.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62.92万元,同比减少3,653.2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97.26万元,同比减少3,601.6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编号:2025-01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利率上限不超过4%,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考虑到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借款额度内的借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856,4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4550757
  住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法定代表人:唐劲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无锡建发51.18%的股权,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建发48.82%的股权,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无锡建发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无锡建发是无锡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资源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日益壮大,经营领域不断扩展,业务范围涉及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公共资源运作、工程管理、区域开发、对外投资、类金融、产业实体等多个方面。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考虑到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借款额度内的借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考虑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无需公司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事项。
  七、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2024年4月,无锡建发子公司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5亿元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4年4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5年,目前余额1.1亿。
  3、2024年6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5年。
  4、2024年6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目前余额为0。
  5、2024年9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0.7亿元财务资助,期限5年,目前余额为0。
  6、2024年10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
  7、2024年12月,无锡建发子公司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发行“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2亿元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建东先生、孟娟女士、吴佳蓉女士、刘陶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2024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99,906.67万元,如下表所示: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关联人包括关联方主体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注3:上表中合计值与各分项值加总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548.62万元,关联借款为100,000.00万元,情况如下: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关联人包括关联方主体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注3: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区间为2025年度。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1、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 1,856,44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建发持有公司38.4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63,52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是无锡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34%、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参股15%的公司。无锡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无锡建发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
  4、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资信调查与评估;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由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2.27%,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4.40%,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3.33%。
  6、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竹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是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地板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阀门和旋塞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门窗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企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无锡香江建材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香江集采6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兴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市兴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4%的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减少公司亏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拟通过无锡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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