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确定和
2025年薪酬计划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在公司潼湖工业园1号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燕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豪鹏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确定和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能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对冲和降低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资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为公司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该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5,927,455.66元,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5,927,455.66元。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计45,927,455.66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确定和
  2025年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确定和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确定和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情况
  ■
  二、2025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一)董事薪酬计划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下称“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将按照“基本薪酬+奖金”的原则,根据公司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中,基本薪酬是董事年薪中的固定部分,根据岗位职责、市场对标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岗位角色及管理职责设置对应的固定薪酬占比。奖金是董事全面薪酬中与当年度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绩效结果挂钩的部分,根据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绩效结果等因素确定。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董事津贴为年度合计100,000元(税前)。
  2、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年度合计税前150,000元。
  (二)监事薪酬计划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奖金”构成,根据公司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结果最终确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将按照“基本薪酬+奖金”的原则,根据公司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中,基本薪酬是年薪中的固定部分,根据岗位职责、市场对标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岗位角色及管理职责设置对应的固定薪酬占比。奖金是全面薪酬中与当年度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绩效结果挂钩的部分,根据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绩效结果等因素确定。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确定和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确定和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53,830.66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07,409,548.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0,740,954.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77,288,628.3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8,514,047.72元。
  2、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的总股本81,996,1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6,202,270股及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1,386,126股后的总股本74,407,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以公司总股本74,407,74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合计分配现金35,715,715.68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2024年度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公司2024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与本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一致,即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5,715,715.6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14%。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67,905股,回购股份已使用资金总金额为196,202,880.78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31,918,596.46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4.15%。
  4、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票及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
  ■
  注:公司于2022年9月5日上市,2022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8.24%,不低于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9,125.38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06,004.57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14%,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2025年保证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四、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对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进一步扩充产能、储备部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大幅增加,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业务违约担保、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担保)的顺利完成,2025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30,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的额度,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但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若债权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以债权合同的合同金额为准,不累计计算各保证人的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179488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注册资本:8,199.61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和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自有物业租赁和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认证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经营镍氢环保电池、电池充电器、电源变压器;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锂离子蓄电池。(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潘党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13%的股份,通过其100%持股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9%的股份,同时通过担任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实际支配公司2.9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27.5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豪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曙鹏科技”)
  公司名称: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0033477H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超顺工业区2号101,人民路221号楼房六101、楼房七101
  注册资本:9,337.08252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的生产。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曙鹏科技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曙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博科能源”)
  公司名称: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4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A栋401
  注册资本:9,881.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移动电源、电池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物电池组、锂电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电池相关零配件销售;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特种车技术的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博科能源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博科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豪鹏”)
  公司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年3月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惠州豪鹏2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间接持有惠州豪鹏8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豪鹏”)
  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豪鹏供应链”)
  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合同相对方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进一步扩充产能、储备部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大幅增加,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的顺利完成,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3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2,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86.68%。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7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88.48%。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会议室(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1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11)。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陈萍、井盼盼
  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0755-89686236
  电子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3。
  2、投票简称:豪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5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豪鹏科技(股票代码:00128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度的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1,625.54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25.51万元。
  3、2022年度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实际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237.04万元,2024年度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结息余额0.26万元已转入基本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8,4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561,5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SZAA5B015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
  3、2023年度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实际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76,083.28万元,2024年度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66.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2,539.46万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报告中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4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豪鹏”)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赣州豪鹏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79.46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党育先生、潘胜斌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5610818831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1日
  注册资本:8,947.3685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固体废物治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纪,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赣州豪鹏总资产为17,371.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656.19万元;2024年度,赣州豪鹏实现营业收入22,546.17万元,净利润1,191.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潘党育先生、董事潘胜斌先生在赣州豪鹏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赣州豪鹏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赣州豪鹏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赣州豪鹏销售废料和材料。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公司与赣州豪鹏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赣州豪鹏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公司相关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