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欣供应链”)、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供应链”)、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光”)、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紫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63,000万元。
  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高欣供应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32.17万元,子公司2024年度与高投供应链、滁州紫光、深圳紫光无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紫欣”)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签署《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若本事项顺利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金紫欣,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将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即金紫欣及其实际控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高欣供应链、高投供应链系金紫欣的股东新余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滁州紫光、深圳紫光系金紫欣实际控制人刘洪超、刘浩、丁立中共同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高欣供应链、高投供应链及滁州紫光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子公司预计2025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之日止。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上一年度,子公司与高投供应链、滁州紫光、深圳紫光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360504MAE00JRG74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曾庆凯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2318号民营科技园1栋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物洗选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高欣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360504MA7LJJR81W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曾庆凯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2318号民营科技园1栋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物洗选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高投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341103MA2U78ACX9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刘浩
  (5)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双迎路795号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滁州紫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440300799218202G
  (3)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叁佰玖拾肆柒仟肆佰贰拾陆元整
  (4)法定代表人:刘洪超
  (5)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固戍一路533号伟成智能产业园B栋401
  (6)主营业务:灯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含特种照明、消防应急灯、防爆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含特种照明、防爆照明)的上门安装调试(需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上门安装。(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深圳紫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三)关联关系概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与关联人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向关联人采购电池片等原材料及向关联人销售光伏组件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与关联人高欣供应链、高投供应链、滁州紫光及深圳紫光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关联人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实现彼此资源互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子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9,879,143.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8,236,513.85元,减去2024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8,115,657.21元(合并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163,116,138.25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1,163,116,138.25元。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叶志镇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2025-005)。
  鉴于叶志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学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学记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学记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记先生:
  中国籍,有美国境外居留权,1964年2月生,分析化学博士,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现任深圳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曾先后担任美国世界精密仪器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科技大学主任、深圳大学副校长、兼任解放军301医院临床生化科副主任。
  张学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海源”,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海源”;
  3、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相关工作的进展,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夯实主营业务。认真研究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和行业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集中现有资源夯实主营业务,充分发挥产品竞争优势,扩大营销思路,稳定市场地位,提高销售额。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和规范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3、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致力改善现金流。结合企业发展和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结构,增加运营资本。公司关联方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4、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资产,加强风险管控,防范风险损失。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分析梳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处置非核心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回笼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5、优化组织架构,调整人员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削减冗余机构支出,适当扩充技术开发创新和应用型人才、销售经营人才,在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开支的前提下,优化人员配置降低经营成本。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电子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1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张学记 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候选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学记作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学记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刘勇先生,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郭华平先生、刘卫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其独立性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的完善,同意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42.87万元,同比减少40.8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7.91万元,同比下降10.2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
  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所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连续、循环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降低财务成本,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0,000万元以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张学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
  (1)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0至议案5.00及议案7.00至议案10.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提案10.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4)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淑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42.87万元,同比减少40.8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7.91万元,同比下降10.2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