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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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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7)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7、《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青岛能源额保字20250402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5年4月23日到2026年4月22日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2,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99%。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345,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56%;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进一步助推公司产业全球化布局升维,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或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林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玉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玉林
  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0532-89082855
  电子邮箱:SI@qdgo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王玉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营业部区域经理助理、香港韦恩投资公司股票交易员、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烟台北方安德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主管、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1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以上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融资计划初步制订的预案,最终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在总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额度,在担保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若有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或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仍需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3、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27,125万元
  6、主营业务: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人造草坪、人造草丝及橡胶运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塑胶运动场地设计及场地工程施工;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进出口。
  7、股权比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41%的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国恩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3月12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59,360.2983万元
  6、主营业务: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
  7、股权比例: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国恩股份持有其21.18%的股份,系其控股股东。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裕园三路31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及制品、碳基材料及制品;货物进出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销售、研发及技术服务(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纺织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体育用品、建筑材料;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裕园三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4,000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设计、研发:光电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元器件、计算机显示器、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包装材料;设计:应用软件;光电材料、应用软件、计算机显示器、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包装材料、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售后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青大工业园2号路
  4、法定代表人:李宗好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5月2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白溪大道188号-1厂房
  4、法定代表人:李宗好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模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贸北二道6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70%股权,青岛一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股权,浙江自贸区迪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0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39号1号楼508室
  4、法定代表人:许力山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宁波泰金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7月0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化工园区黄海路92号
  4、法定代表人:任敏明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山东爻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13日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8楼5805室
  4、董事:王爱国
  5、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6、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经查询,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国恩科技(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科技(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8楼5805室
  4、董事:王爱国
  5、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6、股权比例: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8、经查询,国恩科技(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8年08月26日
  3、注册地点:香港新界元朗工业邨宏乐街12号
  4、董事:王珺、艾小燕
  5、注册资本:121,682,747.08港币
  6、股权比例: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8%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8、经查询,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6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光明路51号之一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具、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4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裕园三路31号
  4、法定代表人:韩博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浙江国恩复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国恩复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老虎洞村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平台)创智路5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82%股权,青岛科兴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8%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浙江国恩复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9月15日
  3、注册地点:东明县城关镇南化工园区
  4、法定代表人:张峰
  5、注册资本:66,666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乙烯焦油、苯乙烯焦油、糠醛抽出油、燃料油(闪点大于60℃)、蜡油、石蜡、增塑剂、石油树脂、油浆、轻芳烃、重芳烃、裂解馏份油、橡胶软化剂;自营、代理进出口业务;黄金制品销售等。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其67%股权,东明民安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东明方亚工程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业务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各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2,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99%。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345,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56%;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审查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5:0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龙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星期五)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8、9、10、11、17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
  3、以上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0-17:1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266109
  (3)联系电话:0532-89082999
  (4)传真:0532-89082855
  (5)联系人:于雨
  4、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法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8”,投票简称为“国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以上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董事会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等进行了客观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孙建强先生、刘树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推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王爱国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1亿元,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业务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各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孙建强先生、刘树艳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王亚平先生、孙建强先生、刘树艳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进一步助推公司产业全球化布局升维,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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