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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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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GFU8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5日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7、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001
  8、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情况: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89%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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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审批,分别与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5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9%。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11,338,869.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9,855,339股减少至346,750,339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8)。
  (四)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青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4.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9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43,999,939股增加至352,648,939股。
  (八)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1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十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名,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96,96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
  (十二)2022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2,450,939股增加至353,973,939股,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十三)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四)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3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十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8,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6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3,91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973,939股减少至353,860,939股。
  (十七)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九)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56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860,939股减少至349,855,339股。
  (二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退休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以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半年后权益失效;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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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本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78,000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400股,涉及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600股,合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77%,合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2)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38,300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300股,涉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00股,合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6%,合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3)因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88.8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8.40%,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47.4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41.46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310.5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9%。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3.24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56万股)。
  (2)因退休而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退休而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应限制性股票7.23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应限制性股票6.6万股)。
  (3)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247.4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1.46万股)。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306,936.00元;
  (2)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569,343.00元;
  (3)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为10,462,590.00元;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1,338,869.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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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前述共1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性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法律顾问意见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济药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一02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康医药”)。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济康医药管理层签署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协议,并办理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划转完成后,济康医药将直接持有健康科技100%股权,健康科技成为济康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内部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本次划转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划转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划转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07016110B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胡立刚
  5、注册资本:叁亿伍仟叁佰捌拾陆万零玖佰叁拾玖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3年5月28日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现制现售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划入方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737904944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延华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3月13日
  7、公司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大金镇广济药业大金生物产业园办公楼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品进出口;玩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显示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划转标的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LHP746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永宝
  5、注册资本:壹仟万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5月20日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南路1号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单元2层3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品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中草药种植;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完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促进业务整合融合与协同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穴市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胡立刚先生、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现场表决,刘波先生、石守东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立刚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李青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291,149.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2,683,090.90元,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391,941.1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4,010,830.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7,060,067.6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049,236.8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由6名非独立董事投票表决,3名独立董事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通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公司激励对象8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1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韶智先生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战略管理委员会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一02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5-02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济药业2024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5年5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435400,信函请注明“广济药业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联系信箱:gjyystock@163.com
  邮政编码:4354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24日上午11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穴市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严婷女士、向伶双女士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婷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监事向伶双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次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性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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