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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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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敬译;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21,681.67万元,净资产335.57万元。2025年1-3月,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73.54万元,净利润71.71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二)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旭东;注册资本:13,142.67万元;住所:微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西建设路南;经营范围:镧镁镍系高性能稀土储氢材料的生产销售;稀土材料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9,059.13万元,净资产11,510.34万元。2025年1-3月,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18.57万元,净利润63.17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三)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学良;注册资本:17,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向阳路西学府街南;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稀土材料;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4,947.11万元,净资产16,160.96万元。2025年1-3月,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6.44万元,净利润1,120.28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四)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才博;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大坝社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5年3月31日,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总资产42,299.26万元。2025年1-3月,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86.43万元,净利润257.31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五)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忠何;注册资本:17,005万元;住所: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大道东8号;经营范围:对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项目的投资;稀土金属的加工、生产、销售;矿产品的购销;稀土氧化物及化合物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稀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稀土矿进口业务;稀土产品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仓储业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除外)。 截止2025年3月31日,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55,725.44万元,净资产70,036.35万元。2025年1-3月,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10.05万元,净利润1,303.81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六)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忠何;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广西贺州市旺高工业开发区;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色金属、磁性材料、铁合金加工、销售。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19,961.55万元,净资产56,394.02万元。2025年1-3月,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34.58万元,净利润122.74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七)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福郑;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大道东8号第3栋(研发中心)二楼;经营范围:稀土矿及产品、稀土矿业投资及技术咨询、燃料油(不含原油、成品油,不得储存)、煤炭、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磁性材料、铁合金、劳保用品、化肥、农资(不含农药、种子)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外);进出口贸易(上述所有项目: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家规定必须在工商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截止2025年3月31日,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57,291.30万元,净资产9,059.81万元。2025年1-3月,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691.59万元,净利润1,222.63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八)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华勇;注册资本:70,000万元;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1号3楼306室;经营范围:稀土开采(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矿产品销售;冶炼加工、稀土分离产品销售和稀土金属产品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开发、稀土生产化工原料、辅助材料稀土技术服务咨询。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总资产351,973.46万元,净资产175,397.25万元。2025年1-3月,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663.61万元,净利润11,681.09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九)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平;注册资本:50,000万元;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区富祥大道中段1-8号厂房;经营范围:稀土分离加工、单一稀土产品、稀土矿产品、稀土富集物、稀土金属及合金、稀土发光材料销售;稀土废料回收。 截止2025年3月31日,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总资产106,177.76万元,净资产49,829.01万元。2025年1-3月,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10.54万元,净利润1,749.69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十)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巧燕;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新圳工业园;经营范围:稀土分组、分离;稀土有色金属产品销售(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期限经营)。 截止2025年3月31日,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资产72,671.58万元。2025年1-3月,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74.79万元,净利润1,177.16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十一)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雄;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终端测试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截止2025年3月31日,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06,244.87万元,净资产62,311.96万元。2025年1-3月,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01.16万元,净利润339.70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十二)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 截止2025年3月31日,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0,583.98万元,净资产10,549.17万元。2025年1-3月,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91万元,净利润-172.25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十三)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竹兴;注册资本:30,000万元;住所: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总资产72,710.76万元,净资产29,473.70万元。2025年1-3月,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62.50万元,净利润475.81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十四)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和玲;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岑溪市义洲大道70号2号办公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新化学物质进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耐火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砖瓦销售;砖瓦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 截止2025年3月31日,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5,556.05万元,净资产6,491.61万元。2025年1-3月,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5.89万元,净利润612.70万元。(此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村田精密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公司、江华正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南稀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龙南友力稀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常规行为。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将持续开展与上述公司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4、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5、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包含增值税) 二、审议及授权 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国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闫绳健先生代表经营班子围绕2024年工作回顾、短板与不足、2025年工作安排等方面向董事会作《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核心竞争力分析、主营业务分析、非主营业务分析、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投资状况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内容,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等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章卫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由固定薪酬、业绩薪酬等构成,固定薪酬按照岗位职等对应的基薪标准计发,业绩薪酬等根据公司业绩表现与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国安先生、董贤庭先生、郭惠浒先生均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依法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和章卫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等。 (2)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其中提案7.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2、其他内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1日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cmre@cmreltd.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31,投票简称:“中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对每个提案只能表决一次,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2、每项表决内容只能用打“√”方式填写,填写其他符号均为废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7.00时,关联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需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8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志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代志伟先生、李学强先生、王庆先生均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号)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331,826股,发行价为26.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6,660,658.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934,621.0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80,726,037.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032,661.33元、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评估费用、股份登记费用、印花税及其他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69,269.4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51007号的验资报告。 (二)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1,167,557.9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984,008,661.00元,本报告期使用97,158,896.9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1,167,557.96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合计1,175,314.7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为中稀发展,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为中稀湖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020900192810121专户资金余额为1,072,020.86元,020900192810212专户资金余额为103,293.88元,以上均为利息收入)合计1,175,314.7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合计1,175,314.7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12号-2);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投资总额(即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数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以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注3:承诺投资项目中,收购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14,223.81万元,为中稀湖南2024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6日,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或“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集团”)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践行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推动中国稀土集团与广晟控股集团开展稀土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稀土集团已于2024年4月25日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签署《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国稀土100,587,368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8%)无偿划转给广晟控股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拟无偿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暨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接到中国稀土集团和广晟控股集团的通知,本次权益变动于2025年4月2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4月24日办理完毕,过户数量为100,587,368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注1: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8日,中国稀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494,000股份,增持实施完毕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418,751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831,383股,并通过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28,66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3,060,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 注2:截至2024年4月27日《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时点,广晟控股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8,850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截至公告日,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三、后续事项及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稀土集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广晟控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上升至5%以上。 4、广晟控股集团已向中国稀土集团出具《关于中国稀土股份有关事项的函》。就本次权益变动承诺:(1)广晟控股集团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促使其他第三方通过任何方式获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2)针对本次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的公司100,587,368股股份,广晟控股集团后续拟转让股份、可能导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国稀土集团;拟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转让的,同等条件下中国稀土集团可以优先受让广晟控股集团拟转让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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