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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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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周柏根、符勤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立英回避表决。
  公司依据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以“量、本、利”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定为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聂腾云、陈立英、周柏根、符勤及关联董事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2025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840.7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大瑞、胡铭心、张大春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大春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1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4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提案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5年5月22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何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3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930,211.08元,提取盈余公积8,888,556.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271,917.17元,减去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7,954,649.13元、本年度已分配利润491,604,407.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5,754,515.09元。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股本2,899,195,363股计算,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740.38万股后,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578,358,312.6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2%。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5,059,596.6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13,417,909.2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05%。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20,046,366.81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343,361,125.34元、5,745,647,281.96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8.68%、15.09%,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5年需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目前,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840.79万元。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为20,536.99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鉴于2025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840.7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7%,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含西安顺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E区405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0,629.13万元,净资产为1,951.78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271.24万元,净利润为-224.8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立英
  注册资本:93820.70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流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驾驶员);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销售机电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二层F区286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08,895.82万元,净资产为15,124.07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95,026.03万元,净利润为251.3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担任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E区413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7,566.95万元,净资产为-5,275.65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24万元,净利润为-348.3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大数据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摄影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旅游用品及工艺品批发、零售;酒店管理,餐饮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岩桥村41号303室-048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5,694.85万元,净资产为-4,326.14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6.32万元,净利润为-179.7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承办会展;会务接待;销售:酒店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种植:蔬菜、果树;马术、垂钓、射箭、山地车、轮滑、乒乓球(经营场地另设);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1088号巴比松度假庄园11幢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39.92万元,净资产为-2,851.45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13.05万元,净利润为-337.8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716号148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640.77万元,净资产为-1,220.83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58.04万元,净利润为-39.8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茶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2229弄5号3层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37.28万元,净资产为83.44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52.55万元,净利润为34.9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持有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为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899号226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32.00万元,净资产为231.00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4.20万元,净利润为2.8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上海新河经济小区)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758.27万元,净资产为575.29万元,202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9.97万元,净利润为4.1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因此,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公司与关联方承租房屋、场地/出租房屋、设备;(2)公司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公司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总体业务中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4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2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预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拟向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20%。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
  注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6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星路1588号1幢2层C区44室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
  (二)上海洪韵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昆路53弄13号6幢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广告发布(非广播、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洪韵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
  (三)温州海凌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千东北路57号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赵黎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温州海凌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杭州福韵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号荣正财富广场24274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舆情信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蓄电池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杭州福韵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7,070.28万元(含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4%;若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新增担保额度4,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最高可为371,070.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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