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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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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工业电气自动化业务、工业信息化业务、新能源业务等三大板块。业务分别是为设备制造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生产场景提供综合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为工厂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利用同属自动化领域范畴的电力电子技术为新能源电力及源网荷储提供专用设备及系统等。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围绕智能制造业务发展战略,以工业电气自动化领域长期积累的用户和市场为基础,结合十几年来在工业信息化领域和新能源高端专用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与实践,开展以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工业信息化技术及其融合技术为主要特征的软硬件产品、系统集成与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帮助工业用户实现生产和管理的自动化,结合数字信息技术助力客户降低生产和管理能耗,进而实现生产制造的绿色智能发展。
  主要业务类别和客户市场如下表:
  ■
  1、工业电气自动化业务
  工业电气自动化业务主要是为机械设备制造行业OEM用户和电力、交通、市政等项目市场的电气成套商与系统集成商等用户,提供可帮助用户实现电气化、自动化等智能制造基础能力的电气与自动化产品的配套与服务。通过与国内外主流电气自动化产品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结合公司的自有产品,为客户提供包括执行层、控制层、数据交互层所需的电气自动化产品与技术服务。
  工业电气自动化业务汇聚了公司成立以来覆盖全国销售市场的渠道资源和客户资源优势,众多分属不同行业的配套用户也是公司自主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潜在的销售市场。随着设备制造企业数字化制造、网络化制造、智能化制造、绿色化制造需求的日益增长和企业转型升级进程的不断加速,工业电气自动化业务的客户资源将协同增强公司智能制造整体业务的市场拓展。
  2、工业信息化业务
  工业信息化业务主要为交通、电力、化工、冶金、矿产、制药、市政等行业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自动化、信息化产品服务及自动化与信息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与实施。
  业务定位是帮助工业客户构建工业数字基座,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为目标的基础能力建设,并结合行业需求提供以 “一张坚强柔性的工业网络、一个专业开放的软件中台、一套集散可信的计算平台”为特征的专业应用方案,为设备制造行业与基础设施行业客户提供管控一体的自动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系统集成应用和解决方案等服务,助力行业客户提升生产效率,挖掘数据价值,保障运营安全。
  ■
  工业信息化业务发展战略
  工业信息化业务如下图所示:
  ■
  此外,公司致力于通过提供自动化控制、电力电子、储能等技术相融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混合动力系统)帮助高能耗行业用户实现节能减排和降本增效。
  3、新能源业务
  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基于十几年来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的积累和成熟的开发试验平台,为新能源领域提供高端专用装备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可覆盖风力发电行业所需的系列全功率变流器产品、双馈变流器产品、集中式和组串式储能PCS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产品涵盖低温型,高温型、沿海型、海上型和高原型等多种系列与规格,具有可靠性高、环境适应能力强、并网特性友好等特点,可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应用场合和满足各类主机配套用户的需求。公司经过长年的市场历练已成为风电和储能行业核心的电力电子设备供应商之一;风电风机存量市场的运维、改造及备件服务业务近年来持续增长。
  ■
  大功率电力电子系列产品
  2022年设立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储能业务的实施主体,在储能产品和系统业务的发展上,从技术创新、智能化、商业化、可再生能源整合、模块化和可持续性等多个方面推进新能源业务的发展。目前产品包含集中式风冷、液冷储能系统,分布式风冷、液冷工商储系统,新能源发电侧站级EMS产品和工商储云运维系统,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配储、共享储能、构网型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工业园区储能、台区储能、离网微电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设计、技术集成、智能控制、安全保障、数据分析、服务优化等全栈式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目前产品销售服务网络覆盖中国的主要区域市场,报告期内设立欧洲合资公司,积极拓展欧洲市场。
  /
  ■
  储能系列产品
  综述,结合“两化融合”、“智能制造2025规划”、“国家新能源发展纲要”等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工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大力发展可再生新能源的市场机遇,公司主营业务通过依托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了以数字化(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信息化业务)和绿色化(新能源关键装备及储能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
  1、聚焦数字化业务发展赛道。通过为工业用户提供智能化的软硬件控制产品、数字化的管理工具和应用端的解决方案,帮助工业用户实现生产与管理的提质增效和节能降耗,促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2、聚焦绿色化业务发展赛道。通过提供新能源动力系统、新能源高端专用装备产品与服务、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产品与服务,助力新型能源建设及工业用户节能降耗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743,512.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40,421.9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47,609,169.7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10,568,747.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减已分配股利35,190,837.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5,377,910.81元。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5年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12个月内拟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及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50.00万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4,000.00万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或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或借款。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至议案14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9、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4 投票简称:海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 √,视为废票)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由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743,512.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40,421.9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47,609,169.7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10,568,747.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减已分配股利35,190,837.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5,377,910.81元。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5年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2024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浮动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董事长薪酬标准及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对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孟榕先生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秋农先生2024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了考核与评定,确定了其2024年度的浮动薪酬,并同意以此为依据发放上述人员2024年度的浮动薪酬。
  关联董事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的董事长薪酬部分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12个月内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关联董事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50.00万元。
  关联董事许叶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4,000.00万元。
  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合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本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九、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会同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与持续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2024年度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4年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4年,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机构及分工情况、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法务内控管理、全面预算、质量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等高风险领域。
  (二)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及分工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以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为决策层,监事会为监督层,各级部门、子公司建设执行层以及内部审计部为独立的监督评价部门的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进行监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
  各级部门及子公司执行层开展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部门及划分管理职责,明确界定了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控制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各层级能够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3、企业文化
  本公司秉承“海纳百川、得立千仞”的企业精神,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工业领域客户提供最有竞争力的自动化与信息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培育公司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公司关心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坚持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通过《员工手册》宣传企业文化和精神,约束、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使员工深刻领悟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让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将企业文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现公司与员工长期、持续的共同发展。
  4、发展战略
  公司主营业务通过依托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了以数字化(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信息化业务)和绿色化(新能源关键装备及储能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
  聚焦数字化业务发展赛道。通过为工业用户提供智能化的软硬件控制产品、数字化的管理工具和应用端的解决方案,帮助工业用户实现生产与管理的提质增效和节能降耗,促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聚焦绿色化业务发展赛道。通过提供新能源动力系统、新能源高端专用装备产品与服务、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产品与服务,助力新型能源建设及工业用户节能降耗的需求。
  5、人力资源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审核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公司已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培训、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等事项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并不断提升其职能;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以确保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积极推动绩效考核制度,层层分解公司战略目标,保证目标的实现,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6、销售业务
  为促进公司实现销售目标,规范销售业务管理,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在销售计划制定、客户开发、业务谈判、合同签订审批、客户信用评价管理、销售发票开具管理、销售回款的确认及会计分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审批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职权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以保证销售与收款的真实合法性。
  7、采购业务
  为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企业采购活动,公司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对公司采购成本管理、供应商的认定和管理、采购计划过程管理、采购外包过程管理、询价过程管理、采购执行过程管理、采购过程监控与分析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业务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
  8、法务内控管理
  合同管理方面:公司规范合同管理各环节的控制,包括合同的调查、审核与签订、履行与结算、补充及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等。公司根据各业务模式归属管理部门,针对上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地控制措施,促进了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法务内控部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公司资源、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
  9、全面预算
  为促进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算执行与考核,公司制定了科学的内部预算控制流程,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对预算的编制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加强对预算执行、调整和考核的控制,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0、质量管理
  公司按照ISO9001管理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各项经营活动,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记录,保证流程、制度有序高效地被执行。
  11、资产管理
  公司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和处置等环节进行控制,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逐一进行审批。公司对实物资产进行了编号管理,定期安排行政部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账实核对。
  12、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相关处理程序,合理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性,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3、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强化了信息系统在沟通过程中的应用,为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明确了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及密级分类、传递方式、传递范围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公司充分利用信息化办公技术,通过OA平台、远程视频会议等形式搭建分支机构共享的网络体系,以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对内部控制实施的监督工作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3、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管理层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经营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收集、汇总公司内外的经营信息,监督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业务进展、风险评估和控制情况。
  5、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施审计检查,主要包括内控实施有效性审计和财务数据核查等。同时,定期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等。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控制程序,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保障和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相关规定,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等确定、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2、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问询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9、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提前终止、撤销发行申请等。
  11、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2、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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