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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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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4,06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了钢结构制造和钾肥产业双轮驱动模式的优势,始终紧抓高质量发展主线,提质增效,健全治理体系,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亿元,同比增长4.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亿元,同比下降10.97%。
  报告期内,钢结构制造板块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和钢结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输电线路铁塔主要产品为全系列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包括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钢构件、热浸镀锌防腐业务。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总部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中仍位于前列。钢结构产品主要为锅炉钢结构、空冷平台钢结构。
  钾肥板块主要产品为氯化钾(粉状及颗粒)、溴化钠。2024年度氯化钾产量120.22万吨,与2023年89.06万吨相比增长35%。全年氯化钾销量121.30万吨,同比增长39%,市场占有率、毛利水平及客户满意度均有稳步上升。溴化钠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打开新局面,为下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一)钢结构业务
  公司产品结构完善,抗风险能力突出。不同于国内大部分钢结构企业专注某一特定类别产品生产,公司的钢结构涉及电力、电网、新能源、广播通信、石油化工、民用建筑、市政建设等多领域,能够根据下游各行业景气周期即使调整产品结构,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放样校核,然后生成加工图及零部件明细表。生产部门根据加工图及零部件明细表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车间执行,质量部及工艺部进行监督检查。
  (1)采购上,生产过程中需采购的原材料钢材及辅助材料,通常采取竞标比价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及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需采购的多家供应商进行竞标询价并最终确定供应商。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按需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保证供货量及时间,在框架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供应商,按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原材料到货后会对原材料进行检验、跟踪控制。除按照订单执行采购之外,为控制未来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还执行备库采购,提前储备部分钢材。
  (2)销售上,国内钢结构及铁塔类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异常激烈,但行业整体呈现空间大,厂家散的局面。公司依托自身的工艺技术、研发创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统筹管理等各方面优势,把握电网扩大投资(尤其是特高压项目集中建设)、能源电力钢结构、石化钢结构带来的契机,明确销售区域和签订的合同总量,销售团队深化各大招投标平台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针对重点项目,提前分析策划,提高中标率。同时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履约能力,达到客户满意度99%。
  (3)研发上,公司具备业内领先的新产品、新工艺和设备工装的开发能力,拥有近百余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2项)。报告期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2024年研发投入7253万元,阶段有序的引进(更新)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高精细等离子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设备及相关工艺技术,加快了对钢结构类产品生产线的技术化改造,通过生技术改造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成本竞争能力。
  (4)管理上,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各部门制度、流程以及信息化建设,对所有生产基地都实行了重度垂直的管理体系,增强了对各个生产基地的深度管控能力。能更好地发挥集团技术、商务营销、生产及工程管理等能力。同时,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规范生态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加环保设备投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钾肥业务
  境外子公司老挝开元主要生产产品为氯化钾,分为粉末结晶状与颗粒状,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全面贯彻精益管理的思路,精心组织效益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狠抓设备维护保养,强化安全环保管理,通过技术改造,优化工艺,对设备管理做指标考核,释放生产潜力。
  (1)公司钾肥产品工艺流程及用途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主要采用盘区式条带房柱采矿法,嗣后充填采空区,该方法不需要进行凿岩爆破,是一种连续的回采工艺,机械切割矿石,保持了顶板的完整稳定,对矿柱的损坏较小,安全性较好,虽然设备投资较大,但设备生产能力大,劳动效率高,回采成本较低。而且在老挝盐类矿山中已有成功的开采经验。将开采的钾混盐矿进行破碎、分解结晶、经过筛分后,通过浮选、过滤、洗涤、脱水、干燥工序后生产成氯化钾产品;同时将分解后的母液进行蒸发浓缩,与浮选后的尾盐混合充填于井下采空区,形成安全环保的闭环式生产模式。
  农作物施用钾肥可以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品质,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 C 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钢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备件以及生产辅料等全部依赖进口,其中大宗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零星物资采用询价比价形式进行采购。
  销售模式:老挝开元的钾肥产品是复合肥生产的主要原料,同时可用于农业直接施用,客户主要为复合肥生产企业及渠道分销商。公司销售团队深入了解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积极应对灵活调整,以保证销售利润的最大化。持续以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来稳定长期客户订单,产品销售至中国、越南、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老挝、日本、新加坡等多个国家。2024年度,氯化钾产品实现产销平衡,同时继续加快产能扩张,持续增强盈利能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结算模式:公司在钾肥销售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价格条款,目前普遍采用前 T/T(外汇现金方式结算)或者 L/C(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在收到货款或信用证后,安排发运或由客户上门自提。随着产能规模扩大、产品销量增加,公司正在大力开发优质战略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灵活调整结算方式。
  (3)公司钾肥业务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老挝甘蒙省当前拥有老挝甘蒙省133平方公里钾盐矿权,折纯氯化钾资源储量超过4亿吨,是最早一批在境外开发钾盐矿的企业。2015年5月一期50万吨/年氯化钾项目实现达标达产,2023年4月二期150万吨/年氯化钾项目的一期50万吨达产达标,2023年10月对原来的大红颗粒钾的生产装置完成了改建扩建。目前已拥有100万吨/氯化钾项目产能,其中氯化钾产能包含40万吨颗粒钾/年产能。2023年增加了9000吨/年溴化钠产能,实现产品的多元化。2024年度,氯化钾产量呈现“连续、稳定、长周期、满负荷”的态势。全年产量超过设计产能20%以上,创造了老挝开元成立以来的最好成绩。同时结合当地政策流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行情等,加快推进下一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的建设。
  东南亚市场及中国市场是公司氯化钾销售的主要方向,积极践行境外钾肥产品反哺国内市场,为国家钾肥供应提供保障,是我们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0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0303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6,155,931.64元,同比增长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262,489.78元,同比下降10.9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849,001.7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7,184,900.17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15,636,959.32元,减去本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73,218,624.9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7,082,435.96元。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拟派送现金股利373,218,624.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的相关章节。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全部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9亿元(其中包含3亿人民币等值美元)及美元0.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内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及美元2.3亿元(包含原有担保展期及续保),其中子公司间担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及美元0.8亿元。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韩方如女士、邱锡柱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一直租用关联方韩真如女士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地,现租赁期届满,拟续租上述房产。租赁面积625.34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为人民币1,369,494.60元,租赁期限3年,三年租金总计人民币4,108,483.80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21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0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要以美元、基普、泰铢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融资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可在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开展该业务的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基普、泰铢)。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本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运作和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由于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损失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2.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审计部门监督:公司审计部门定期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盘亏情况,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共4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自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4年,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从201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5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江山因存在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认真审核了中兴华的机构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0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及宏观经济形势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一定存量的闲置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及投资期限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审慎选择理财产品,同时为进一步降低理财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委托理财产品,优先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有信誉、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产品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授信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二、授信用途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
  三、授信额度、方式
  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9亿元(其中包含3亿人民币等值美元)及美元0.8亿元。本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办理各项授信业务:银行票据、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贷款等。
  四、期限及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授信事宜。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2025年度拟授信额度明细:(如无特别表述,单位则为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租用关联方韩真如女士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因租赁期届满,拟续租上述房产。租赁面积625.34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为人民币1,369,494.60元,租赁期限3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8年4月17日,三年租金总计人民币4,108,483.80元。
  2.关联关系
  韩真如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股东,公司董事及股东韩方如女士与韩真如女士为姐妹关系,董事邱锡柱先生与韩真如女士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方如女士、邱锡柱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韩真如,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韩真如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5,932,200股。截至公告披露日,韩真如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位置: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
  产权持有人:韩真如;
  总建筑面积:1,065.34平方米;
  承租面积:楼层的南向阳侧625.34平方米(北背阴侧440平方米已租赁给第三方办公);
  承租用途:办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租赁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方:韩真如(甲方);承租方: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租赁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租赁面积625.34平方米。
  3.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8年4月17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人民币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为人民币1,369,494.6元,租赁期限内,租金不调整。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年租金每个年度分4次支付,每3个月结束后10天内支付一次,每次付年租金总价的25%即人民币342,373.65元。
  5.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协议尚未签署且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公司将在该项关联交易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向关联人韩真如女士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租用关联方的办公场所,作为公司业务部门的日常办公场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办公场所租赁价格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且在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书。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或各级子公司之间融资互相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及美元2.3亿元(包含原有担保展期及续保),其中子公司间担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及美元0.8亿元。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形式等以办理实际业务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3.股权结构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最终以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也不涉及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约5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2%。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000万元及美元2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55%(本文选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1美元=7.1884人民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波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全体监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向关联人韩真如女士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方如女士、邱锡柱先生已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权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时,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849,001.71元,根据《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184,900.17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15,636,959.32元,减去本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73,218,624.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97,082,435.9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373,218,624.9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未出现超分配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3,218,624.9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73,218,624.9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66.25%。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权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时,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256,502,703.83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6.38%。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39,138,737.37元、1,060,191,440.97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7.23%、7.81%,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不含特别决议事项,无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提案1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5.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5月2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晓菲、宋秋娟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传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
  2.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为止。
  4.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5.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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