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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并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 独立董事张维、李志辉、纪雪峰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属实,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韩立新,总经理黄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表2.1公司简介 ■ 2.2 组织结构 ■ 3. 公司治理结构 3.1 股东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股东单位数量为22家,公司前三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公司前三位股东) ■ 注:泰达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持股57.72%,最终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名称一栏中加★表示 3.2 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表3.2-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 3.3 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 公司党委委员 表3.5 ■ 3.6 公司员工 表3.6 ■ 备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从事固有资金使用或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员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从事信托资金募集、使用等有关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员工;其他人员是指未划入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范畴的人员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北方信托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型信托公司”为发展目标,以“经营风格稳中求进”“业务能力专业、客户服务专心”“党的建设强、核心功能强、风控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管理优、声誉优、绩效优”为发展导向,发挥天津国资控股唯一信托公司优势,立足天津区域,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集中力量建立健全以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为核心的业务体系,按“风险收益比”原则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确保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风险防控间的动态平衡。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1 ■ 4.2.2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2 ■ 4.3 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信托业在新的分类监管背景下加快回归本源,信托业资产规模首次突破27万亿元。资产服务信托快速发展,创新业务模式不断实现新突破;资产管理信托结构不断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4号)出台,信托业“1+N”制度体系正逐步构建。 4.3.2 不利因素 2024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地缘政治风险、外部通胀压力等均对国内经济复苏进程形成更多挑战;同时国内经济面临内需不足,房地产行业尚未企稳,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信托业依然处于转型阵痛期,传统业务利润下降,房地产行业风险持续暴露,创新业务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行业整体经营业绩仍面临下滑压力。 4.4 内部控制概况 公司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牵头部门、内控管理监督评价部门、各内控管理相关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机制,同时持续健全公司内控管理组织架构,对原合规管理部(消保办)部门职能进行整合优化,组建合规创新部(消保办),为加大风险资产及核销资产的清收管理,设立特殊资产管理部。明确内控管理工作职责和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险监测管理机制,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夯实。 4.5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其他风险等。公司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不断强化覆盖业务生命周期的全流程风险管控,弥补薄弱环节,及时识别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已建立的机构体系为风险管理奠定了组织机构基础,制度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流程管理实现了对业务审批、操作的规范管理和风险监控,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行顺畅、制衡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2024年,公司不断夯实全面风险管理建设,进一步升级北信特色“三层四柱”风控组织架构体系,业务预审、合同审核等进一步专业化,整合组建合规创新部(消保办),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规划及业务创新的合规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4.6 净资本管理 2024年末净资本385,140.07万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351,650.85万元,其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84,125.11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267,525.74万元。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韩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 5.1.3 利润表 利 润 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韩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 5.1.4 股东权益变动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韩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广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晶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 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公司自营业务遵循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6.2 或有事项说明 2024年初担保余额为零元,年末担保余额为零元。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万元 ■ 6.4.1.3 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 6.4.1.4 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 注:投资收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记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5 ■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单位:万元 ■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母公司口径、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6.4.1.7 ■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单位:万元 ■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万元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3 ■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 信托创新研究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创新业务突飞猛进,相继落地多个“首单”:全国首单信托公司破产清算变更受托人资产服务信托、业界首例服务构建可信数据空间的数据信托、天津市首笔批量知识产权服务信托、天津市首笔数据信托、天津市首单遗嘱慈善信托,进一步满足新质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金融需求。2024年公司慈善信托新成立15单,累计规模首次突破千万元;家世系列家族信托,年内落地总规模1.25亿元。在2024年第四届“金誉奖”颁奖典礼上,公司荣获“卓越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优秀慈善信托”两项大奖。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类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受托人义务,未发现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 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份统一交易协议。 6.5.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 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自营业务遵循2006年度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信托业务执行2006年度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7.1.1 母公司口径 202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3,598.63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359.86万元、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 1,179.93万元,进行上述分配后,留存净利润14,116.92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68,082.01万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是282,198.93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7.2.1 母公司口径 表7.2.1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衡×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2月10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批准(津金复〔2025〕36号)公司增资扩股及调整股权结构工作,变更后前五名股东分别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2.3%;天津渤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73%;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31%;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4%;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6%。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报送《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贾晋平董事离任的报告》,北方信托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贾晋平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024年12月18日接到《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李志勇北方信托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12月19日公司向股东单位、各位董事、监事送达《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志勇董事任职资格批复及正式履职的报告》,12月20日公司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报送《关于李志勇董事任职资格批复后履职到任情况的报告》。 根据北方信托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4年4月,杨大宇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2024年12月,金树良同志不再担任公司总经济师、总审计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4年11月,龙涛同志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核准龙涛同志的任职资格(津金复〔2025〕46号)。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25年2月10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批准(津金复〔2025〕36号)公司增资扩股及调整股权结构工作,注册资本变更为2,343,714,531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及调整股权结构涉及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8.4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的重大法律纠纷事项。 8.5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6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8.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的整改情况 2024年,天津金融监管局于8月23日至12月31日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截至2024年底,尚未到机构整改阶段。 8.8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A10版就《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披露。 2025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B002版就《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及调整股权结构》进行了披露。 8.9 其他重大需披露信息 无。 8.10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4年,北方信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把坚持“坚守定位、回归本源、市场导向、差异发展”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着力强化党的领导,积极履行金融国企社会责任,夯实创新转型发展根基,加强风控合规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高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泉活水”、贡献“信托力量”。 (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股权结构治理水平 1.提升“三会一层”运行质效,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公司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牵引,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提升“三会一层”运行质效,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作用,经营层着力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监事会强化依法监督,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再谱新篇。 2.遵循“利他”原则,提升股东股权管理水平 公司高度关注股权管理过程中的策略运用,灵活调整执行方案,凝聚股东力量的“最大公约数”,为创新转型提供良好环境。遵循“利他”原则,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持续推动股东从大局和长远出发,与公司保持“方向一致、目标一致”,顺利完成增资扩股和股权优化调整。强化全方位、全流程股权管理,有效预防股东股权质押引发的舆情风险,规范大股东行为,提升主要股东承诺约束力,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打造“阳光国企”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时保质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持续推动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实现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打造“阳光国企”。 (二)深耕实体经济产业,强化金融国企责任践行 1.强化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十项行动”落地见效 公司深入贯彻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实施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行动”相关要求,立足天津区域开展特色化经营,践行国有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发挥权益投资领域的资产管理能力优势,助力天津市首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成功落地,为滨海新区产业园区打通资产盘活通道。 2.秉承“金融为民”理念,造福社会民生发展 公司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成立天津市首单遗嘱慈善信托,“一站式”满足自然人委托人在不同生命周期的委托意愿,在同一个信托平台上综合实现“遗嘱+慈善+资管”功能。首期善款用于支持青海省玉树州、黄南州学校科学课堂,受益范围涵盖12所小学的1620位学生。 3.发挥服务信托优势,助力数字金融发展 公司围绕信托“三分类”转型要求,扎实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通过与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数据信托业务发展,促进数据融合加工、综合利用、价值挖掘,加快信托法律制度与数据基础制度深度融合,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贡献“信托力量”。 4.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始终将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准则和回馈社会的重要方式,连续多年实现税款“零误报、零延迟”并获评“纳税信用A级企业”称号。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主动参与政策培训,设立税务管理专项机制,依托数字化系统精准核算税款,确保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及时足额缴纳。2024年累计贡献税收总额3.52亿元,税款规模居区域领先,为国家财政稳定、服务社会发展注入坚实力量。 (三)筑牢受托管理责任根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1.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普惠金融服务 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依托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运用多元化的财富管理工具,致力于帮助更多家庭实现财富的长期规划与增值。公司旨在通过提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积极履行金融服务的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全力推进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养老型家庭服务信托等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创新业务落地,总规模超2亿元。2024年成功设立首批家族信托和养老型家庭服务信托,有效填补市场空白,为实现财富管理的转型升级迈出坚实的一步。家庭服务信托首次完成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从内部管理到投资者教育均实现长足进步。 2.严格落实受托人职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保障信托产品和服务在开发设计、定价管理、协议制定、产品发行等环节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和要求。全面履行尽职调查职责,科学评估信托产品风险等级,为直销客户配备专属客户经理,严格遵守风险匹配、审慎合规和诚实信用的准则,准确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在信托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提供“一对一”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服务,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适当性管理要求,在信托合同中,设立专门章节对产品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客观揭示,确保信息透明;在推介过程中,杜绝任何承诺回报、虚假宣传、掩饰风险或欺骗误导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确保每位投资者都能在充分了解产品风险的基础上做出理性决策。构建投诉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将投诉纠纷调解化解机制嵌入日常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工作,采用阵地宣传与外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普及信托知识、传播信托文化,通过专业的服务和严谨的风控措施,严格落实受托人职责,助力投资者实现财富的稳健增值与长期规划,提升公司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 (四)筑牢合规经营思维,加强信托文化建设 1.升级“三层四柱”组织架构,夯实风险防控体系 公司不断加强合规管理,守稳风险合规底线,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升级具有北方信托特色的“三层四柱”风控组织架构体系,进一步加强业务预审、合同审核专业化水平。整合优化合规创新部(消保办)部门职能,提升战略规划及业务创新的合规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优化风控理念和风控措施,完善业务准入标准,明确风险管理要求,细化受托管理具体职责,优化全过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行业集中度限额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从多维度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力度。 2.严格践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公司充分发挥反洗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公众反洗钱意识,积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完善反洗钱管理体系,制定印发《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操作指引》《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可疑交易分析甄别与上报操作指引》等管理制度。加强反洗钱文化建设,着力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以及业务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践行反洗钱宣传义务,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印刷宣传册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主题活动。 3.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信托“三分类”等信托业监管要求,持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约束,做到有制可依、有制必依、违制必究,保障稳健发展运行。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 公司全面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深入学习研究监管制度和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经营活动制度规划,涵盖关联交易管理、流动性监测管理、业务合同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与反馈纠正,确保部门职责衔接清晰顺畅、制度规定在业务操作环节有效落实,防范化解各类业务风险。2024年制定印发经营管理制度40项、废止制度25项,持续健全符合监管导向要求的经营活动制度体系。 4.以合规经营为本,着力加强信托文化建设 公司以合规经营为本,扎实开展信托文化提升年活动,推动合规文化与业务融合、与管理融合。按照信托文化建设五年规划总体部署,确立2024年为“信托文化提升年”,成立信托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全面统筹协调、研究部署公司信托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公司紧密结合“信义、稳健、创新、合规”的价值理念与“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制定印发《2024年信托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聚焦主责主业,回归信托本源,围绕强化公司治理、牢筑风险防线、深化业务创新、夯实内部管理四个大方向明确17项具体举措,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体系延伸至各部门、全体员工,实现“信托文化提升年”在全公司落实落地。 公司夯实国有企业“责任文化”,持续完善责任体系,健全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引导各级管理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员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全体员工遵守行业自律规则和业务相关领域的各项规定,积极维护行业市场竞争秩序、行业声誉和良好社会形象。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人本价值 1.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围绕“三分类”转型及业务创新方向,针对部门职责定位及发展目标,开展2024年度人才“盘点”。根据人才“盘点”情况,分析转型发展急需的稀缺型人才,有计划、分步骤制定实施人才引进计划。2024年,成功引进1名职业经理人,通过公开招聘引进审计、风险、创新业务领域急需人才4名,夯实人才发展根基,助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2.搭建学习平台,有效落实员工培训 公司搭建知识管理、人才赋能平台,建立规范化、体系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的系统性、有效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紧密围绕行业热点,结合“三横四纵”培训体系,全年开展面授培训17次,累计参训1021人次;委派公司骨干员工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外委培训45次,累计参训80人次;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有效利用“E企学”培训平台,制作上传42项专业课程,鼓励员工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学。 3.加强用工管理,完善用工机制 公司加强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用工机制。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管理、续约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做到人员管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三能机制,畅通员工发展通道,着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4.围绕战略中心,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 公司坚持突出实绩、综合考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考评措施,实行全面考核。对业务人员探索新业务、回归信托本源予以政策倾斜,充分发挥考核对于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职能人员设置“岗位价值”维度,提升考核公正性,从机制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5.完善薪酬福利政策,提升员工幸福感 公司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措施,在政策允许和支持的前提下优化员工福利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员工后顾之忧。 6.关心员工合理需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度重视福利政策调整、人员管理等方面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听取员工意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召开17次工会委员会会议、5次职代会、1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2023年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预决算报告、关于调整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福利有关事项以及推荐市劳模推荐对象等议题,充分发挥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7.倡导“绿色办公”,加强环保节能意识 公司积极倡导“绿色办公”理念,重视培养员工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节能宣传引导,持续推进电子化办公,升级OA办公系统和北方信托APP,优化“北信E企学”培训平台,推广“腾讯会议”线上培训模式。通过多种传播载体进行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公益宣传,引导全体员工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养成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习惯。 (六)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主动投身公益慈善 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公益信托业务 2024年,公司受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委托,设立“北方信托·启星计划慈善信托”,规模为30万元,期限为6年,为困难母亲及儿童,特殊困境、心智障碍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困难补助、教育资助、职业培训、医疗救助等,为推动妇女儿童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2.关心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2024年,公司累计新增设立慈善信托15单,规模567.79万元,涵盖促进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发展、支持乡村教育事业发展、支持乡村建设、提高经济薄弱村的村集体收入、培育乡村文化认同感、开展乡村振兴、支持东西部协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支持,关心社会发展,热心慈善捐赠,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支持所在地区社会公益事业 2024年,公司设立“滨海农商·乡村村庄增美慈善信托”及“滨海农商·乡村村建增辉慈善信托”。“滨海农商·乡村村庄增美慈善信托”规模为35.24万元,期限为5年,信托资金用于进行花池栽种、绿化树木栽种、花草及绿化带种植等乡村绿化美化工作,从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居民居住环境;“滨海农商·乡村村建增辉慈善信托”,信托规模为39.64万元,期限为5年。信托资金用于乡村道路建设、居民居住绿化需求、基础设施提升及美化工作、乡村振兴等公益慈善项目,为实现区域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2024年,公司设立天津首单遗嘱慈善信托“北方信托·三馀慈善信托”,信托规模可进行每年追加,信托期限为10 年且可续期,用于支持乡村教师和学生发展、帮扶偏远地区困难师生,用于困难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等。 4.切实贯彻ESG理念,探索绿色信托创新发展路径 公司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指引,在业务合规基础上研发绿色信托创新模式,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在产品结构设计、法律关系明确等方面探索绿色信托业务创新发展路径,研究绿色信托发展模式,高效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公司以京津“生态绿肺”七里海湿地为特色品牌,在以“湿地修复”为主题的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成立天津市首支湿地保护主题绿色信托一一“北方信托·七里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绿色公益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天津七里海湿地建设运营,支持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成功入选“2024天津五大道金融论坛-天津市ESG创新案例榜单”。 5.支持环保事业,促进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2024年,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规模合计7.61亿元。经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评估认证,“北方信托·津安十六号(绿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支持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显著的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效益,与同等上网电量的燃煤锅炉相比,预计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83,000吨,年节约标准煤34,100吨,减排SO2 24.25吨,减排NOX 16.19吨,减排颗粒物4.01吨,处理固废552,800吨。 2024年,公司深入挖掘办公楼宇生态价值,荣获联合信用集团旗下权威绿色环境认证机构宇相碳测认证(天津)有限公司颁发的天津市属金融企业首张“碳中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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