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报出日,本次冻结金额约675.77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因大连万向港航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向”)与公司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近日下发《民事裁定书》【(2025)辽72民初520号】,准许大连万向向大连海事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公司名下的6200万元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 三、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报出日,公司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19个,被冻结资金合计约675.77万元,本次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42%。但因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范围较大,冻结期间已对公司资金收付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银行账户解封事宜。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也将采取 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稳定公司发展,保障公司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