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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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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71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有26名激励对象未缴款放弃,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231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万股。
  2、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4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8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0.2560万股(即作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之间的差额部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中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Successful”,个人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16万股。
  3、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的在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296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207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公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当批次全部归属条件等情形,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070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07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人双方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环科技”)于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4、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李强
  (3)注册资本:104,250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5)成立日期:2010-10-21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9号楼4层101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专利代理;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深圳市腾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3)注册资本:6,500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136T
  (5)成立日期:1998-11-11
  (6)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8)主要股东:马化腾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相关交易事项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二)交易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当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就具体事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
  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9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关于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2023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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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三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此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完成,本公司亦未实际使用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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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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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薪酬方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0.8640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5.00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1.034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4.619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0.948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6953%;预留10.38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万股的0.085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047%。
  3、授予价格:45.0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00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3人,预留授予(第二批次)15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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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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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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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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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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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Top Performer、Outstanding、Exceed Expectation、Successful、Below Expectation、Improvement Required 六类,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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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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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2025年3月7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448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为2023年10月30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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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0.86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四、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023年10月30日。
  (二)归属数量:0.8640万股。
  (三)归属人数:2人。
  (四)授予价格:45.0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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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四位小数。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股票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股票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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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1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11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5月 14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ir@transwarp.io)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4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邮箱:ir@transwarp.io
  联系人:李一多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answarp.io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元浩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一多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赵梦笛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至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answarp.io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一多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电子邮箱:ir@transwarp.io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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