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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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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金额2,049,987.12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846,147.67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 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4 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32,861.64元。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108,898,974.4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1,362,247.58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1,362,247.58元。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合计报酬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与天健确定2025年最终的审计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同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安吉恒友科技有限公司、Heng Ruy AG、越南恒林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健家居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2,389万元(以2025年4月21日的汇率换算,下同)的担保。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69,458.41万元(包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及关联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2,389万元的担保,较上年批准额度减少约19,701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海外仓租赁等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1、小计数与合计数的汇率换算基准日为2025年4月21日。
  2、表格中各分项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如有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导致。
  3、湖州恒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捷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
  4、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含新纳入)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在不超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在不超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反之则不行。
  5、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也无反担保。
  6、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余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子公司授权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均按照规章制度履行审批程序,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综合考量了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的实际情况,旨在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69,458.41万元(包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7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广德恒林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文正路357号;注册资本为22,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24亿元、净资产1.76亿元、负债总额1.48亿元,资产负债率45.55%。
  2、锐德海绵(浙江)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康山;注册资本为3,728.26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雅琴;主要从事生产海绵及海绵制品、家具及家具配件。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8亿元、净资产0.67亿元、负债总额0.61亿元,资产负债率47.24%。
  3、湖州恒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塘浦;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金属制品、家具配件。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88亿元、净资产1.96亿元、负债总额1.92亿元,资产负债率49.57%。
  4、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国华路;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凡;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11亿元、净资产1.56亿元、负债总额1.55亿元,资产负债率49.77%。
  5、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苕秀东路268号4幢和5幢;注册资本为5,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91亿元、净资产1.37亿元、负债总额1.54亿元,资产负债率53.08%。
  6、安吉恒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递铺镇阳光工业园区三区(雾山寺村)1幢;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6亿元、净资产0.88亿元、负债总额2.18亿元,资产负债率71.37%。
  7、越南恒林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越南Binh Duong省Ben Cat区My Phuoc 2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为951,609,658,015越南盾;法定代表人为王凡;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及家具相关配件。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84亿元、净资产2.06亿元、负债总额5.78亿元,资产负债率73.74%。
  8、Heng Ruy AG: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29,6300 Zug, Switzerland;注册资本为10万瑞士法郎;董事会成员:王江林,周丽莎,Jui-Chi Chiao;主要从事开发、生产、贸易和销售家具,并提供所有相关服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21亿元、净资产0.79亿元、负债总额4.42亿元,资产负债率84.89%。
  9、南京恒宁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雨合北路6号光电科技园1319室;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宁;主要从事办公家具销售。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7亿元、净资产0.10亿元、负债总额1.47亿元,资产负债率93.48%。
  10、Efulfill,INC:注册地址:10985 Oleander Avenue Fontana,California,92337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注册资本为162.5万美元;董事为王凡;主要从事海外仓服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09亿元、净资产0.23亿元、负债总额12.86亿元,资产负债率98.27%。
  11、浙江恒健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南楼1108室;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鲁健;主要从事办公家具销售。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21亿元、净资产0.12亿元、负债总额8.09亿元,资产负债率98.57%。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059,451.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5,532,794.19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067,031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128,262.3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6%。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也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时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恒林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充分综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经营计划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综合考虑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恒林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恒林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067,031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128,262.3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6%。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时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5亿元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2,389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及重新编制的制度如下:
  ■
  除制度11、15外的其他相关 制 度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第1-4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由5人增加至7人,将在60日内完成董事的补选),本议案第5-18项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其中:《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后续修订由董事会审议和决策。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现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王雅琴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和运营的高效性,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拟选举朱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审查与评估,朱勇先生在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生效。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恒林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中《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4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13: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电子邮箱:hlgf@zjhenglin.com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313300
  六、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关于董事和副总经理辞去职务相关情况
  (一)董事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雅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雅琴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雅琴女士仍在公司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管供应链管理中心。
  因王雅琴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以及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履职前,王雅琴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在此,本公司对王雅琴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未来,王雅琴女士将继续与公司同仁一同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副总经理
  公司于今日收到副总经理朱勇先生和王郑兴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勇先生、王郑兴先生均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勇先生、王郑兴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工作,朱勇先生任公司办公家居事业部总经理;王郑兴先生任公司研究院院长、首席工程师。
  在此,本公司对朱勇先生、王郑兴先生在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朱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勇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香港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Metcash Asia Ltd.总经理,Staples China高级总监,Office Depot Global Sourcing Hangzhou Office总经理,Target Sourcing Service亚洲区采购总监,沃尔玛(中国)采购经理。202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办公家居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朱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
  朱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朱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朱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拟补选朱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朱勇先生接替王雅琴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前述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王江林(主任委员)、朱勇、张赟辉、徐放、徐笑波;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笑波(主任委员)、徐放、王江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笑波(主任委员)、徐放、朱勇;
  审计委员会委员:徐放(主任委员)、徐笑波、张赟辉。
  上述调整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生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5亿元额度。
  ● 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当前经济环境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的总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5亿元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小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截至我们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恒林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恒林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067,031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128,262.3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6%。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恒林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充分综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经营计划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2,389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截至我们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恒林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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