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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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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42亿元(大写人民币玖亿肆仟贰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0万元;
  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00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4,000万元;
  5、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0,000万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
  8、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0、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1、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1,000万元;
  12、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1,000万元;
  1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5,000万元;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200万元;
  1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
  1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玉伍分理处1,000万元;
  17、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500万元;
  18、北京银行济南分行3,000万元;
  1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
  20、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同时,为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在总经理下增设技术研发中心、质量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销售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老山路1751号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其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00-10: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老山路1751号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老山路1751号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传真:0534-4266655
  邮箱:shandongaofu@aofuchina.com
  联系人:张凤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撤销后修订或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由“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生产经营地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变更为“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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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变动。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部分条款顺序、序号、标点等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二、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或制定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现将下列内部制度去除监事会或者将“监事会”职权统一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同时根据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更新、取消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一)修订或取消制度清单
  ■
  (二)制定制度清单
  ■
  三、网上公告附件。
  1、《公司章程》
  2、《股东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议事规则》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10: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10.05万元,并于2024年7月9日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该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2.97%。
  ● 2024年度公司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6.7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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