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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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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续深化全方位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强化技术创新资源整合,构建大研发体系。以应用场景创造需求,基于AI大模型的应用,打造智能化风电场运营示范工程。聚焦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全力打造陆海半直驱及海上漂浮式引领性竞争优势。同时,拓展电氢氨醇新应用新场景,通过打造示范项目等形式,打通商业逻辑,推动产业化落地。
  (三)坚持规范运作,筑牢合规根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机制,扎实做好全面风险合规管理,确保依法合规运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持续推动董事会成员构成多元化,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支持,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稳定利润分配,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实施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在保证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管理举措,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维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始终致力于打造开放、透明、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公众媒体、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完善多层次互动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解答投资者咨询。推动高质量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并通过投资者交流活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各相关方参加各类专项培训,通过监管动态及时通报、专题学习、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监管案例的规范意识,提升其履职水平。此外,公司也将加强与独立董事的互动沟通,充分发挥其专业监督效能。
  三、风险提示
  本方案所涉及的工作计划及未来预期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而做出的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实质承诺。公司未来的发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充分听取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意见建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稳定地提升公司价值。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4日(星期日)至5月11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yse@mywi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传卫先生
  首席财务官:房猛先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
  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朱滔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可能会对参会人员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4日(星期日)至5月11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yse@mywi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myse@mywind.com.cn
  电话:0760-2813 863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滔、施少斌、刘瑛、王荣昌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少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荣昌)。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董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张传卫、葛长新、张启应、王金发、张瑞、樊元峰、张大伟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领取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独立董事朱滔、刘瑛、施少斌、王荣昌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6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传卫、张启应、张瑞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其中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9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业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700,1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币9,070,000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4,630,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总部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拟以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及利率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和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量的持续增长,外汇头寸规模也不断扩大。在当前全球经济环境下,外币汇率及利率波动愈发频繁,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为有效应对外币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汇率及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外币汇率及利率风险,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实施主体: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实施主体可以是公司或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金额:公司拟以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授权事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求和业务情况,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及利率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法律和信用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因财务状况恶化、信用评级下降等原因,无法履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同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3、在选择交易对手前,严格审查其资质、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优先选择大型国有银行及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并定期跟踪评估。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潜在信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根据风险预警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控制业务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旨在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业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700,1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币9,070,000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4,630,100万元。申请授信额度及项目融资类授信的情况如下:
  一、经营类授信
  经营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及商票保贴等,预计融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项目类授信
  项目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拟新增的项目建设,预计融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均为公司自主建设和运营,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发电场的建设、运维、购置发电设备和固定资产及产业基地建设等生产经营活动。
  三、授信情况说明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出各家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此外,鉴于项目建设受当地政策、资源调配、风险管控、预算成本等因素的影响,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新增项目。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次审议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计划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授信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四、审议程序
  本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额度预计事项。
  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2025年3月26日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2025年3月27日与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传卫、刘建军、王冬冬、叶凡、潘永乐、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Keycorp Limited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1)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5)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三)凡2025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5月16日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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