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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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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以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商品期货交易为主。
  三、交易场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和其他合规期货交易场所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预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万美元,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本业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回款预测风险、公允价值确定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六、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公司财务部需要及时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期货和衍生品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七、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范交割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为控制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风险,公司成立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人按各自部门职责向组长汇报有关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公司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团队已具备较强的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公司借助外部金融机构专业分析力量,不断提高决策团队的市场预判能力,已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务。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募投项目审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71.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5,566.0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鉴于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因客观条件变化难以继续实施,为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能,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终止以下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相关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
  2、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受市场产品需求升级、技术迭代快速等影响,“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产出已不匹配。经公司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现有市场环境,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化配置角度出发,认为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推进前述两个项目建设,难以在预期时间内实现项目的既定目标。前述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在卫星通信的布局与研发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卫星通信领域的研发工作将由全资子公司成都俱吉毫米波技术有限公司持续推进。该公司自2023年成立以来,依托公司5G大阵列天线技术优势,专注于卫星通信终端、相控阵天线、地面站终端、宽带终端等产品的研发。公司将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进行可行性论证,在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优先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成都俱吉的技术研发与产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其在卫星通信领域的技术优势。公司将结合市场趋势及业务规划,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3、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安排
  本次因“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为25,208.87万元,前述项目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待新募投项目经审慎论证并确定后,公司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加快推进实施,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技术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需求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上述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的经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该项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终止上述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0.01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19.98%。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对基金实缴出资200万元。
  根据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安排,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近日,公司与合肥润合新能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受让方,以下简称“合肥润合”)签署了《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基金20,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实缴金额为200万元)转让给合肥润合,转让价款为193.38万元。本次基金投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基金份额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决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润合新能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企联合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栋2403-2405室
  5、成立日期:2024年2月2日
  6、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关系说明:合肥润合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9、经查询,合肥润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14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前,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
  ■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8、经查询,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公司投资该基金时所支付的价款(即账面原值)作为依据协
  商确定,已实缴出资的200万份基金份额,转让价格为193.38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合肥润合新能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一)转让标的
  1.1 合伙企业为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合伙企业的总出资份额为100,100万元,其中甲方持有20,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19.98%,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实缴出资为200万元。
  1.2 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20,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实缴2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份额。其实缴部分转让价款为193.38万元。
  1.3 与上述转让出资份额相关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完成后,转让之前合伙企业对应出资份额的债权及债务由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并承担。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及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后将193.38万元转至基金募集账户。基金管理人在确认资金到达基金托管户后将193.38万元从基金募集户支付给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2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自合伙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享有合伙人权利并履行合伙人义务。
  (三)违约责任
  3.1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3.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或补救。
  3.3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之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出资份额支付价款的,除应向甲方全额支付出资份额转让价款即193.38万元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按照未能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日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应缴税款),由甲方与乙方依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基金份额是基于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安排作出的,有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构与布局。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4年度经营情况、202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2025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和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曹瑜强先生、储昭立先生、梁士伦先生、戴建君先生(已离任)、龙超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出具并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发表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1,385,108.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1,197,763.34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90,944,910.78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 80,281,293.20 元,提取盈余公积 6,119,776.33 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65,741,604.59 元。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22,433,4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50,500股后的股本521,782,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3,044,572.63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8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5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开展的相关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万美元,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2025年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部分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及时审议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它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15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5年5月15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家庆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联系传真:0760-8559466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邮编:52843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2
  2.投票简称:通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附件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内容、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检查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导向,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积极应对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2025年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12.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1,699,922.2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44,05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9,855,86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709.24万元,于2022年5月11日完成置换;(2)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1,562.49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71.7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0,713.8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为4,852.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5,56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8050400000689);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9000014222647);公司、武汉光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公司、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严格把控募集资金托管风险,公司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9000000218828)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科技支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271.7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1,592.28 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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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根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816.7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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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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