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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5.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4.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0%;营业收入为62.86亿元,同比下降3.55%;利润总额为27.71亿元,同比增长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0亿元,同比增长3.9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编制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90,566,037.74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90,566,037.74元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号的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87,192,325.25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807,674.75元;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5,161,624.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5,161,624.95 元,产生利息人民币16,722,137.37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90.00元,收到对公账户维护费退回人民币9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35.06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转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26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6)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7)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8)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059,488.03元置换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2024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5,161,624.95元(含销户结息544,091.07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024年8月,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5,161,624.95元投入证券投资业务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可转换债券面值和发行数量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0,377.36元调整国际业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6,722,137.37元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135.06元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提升,助力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开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坚守功能性定位,加快打造一流投资银行 公司坚定践行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突出功能性定位,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聚力“全面建设现代一流投资银行”,奋力建设“四型财通”,着力实施“十大重点突破工程”,努力当好直接融资的“服务商”、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和社会财富的“管理者”,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金融强国、金融强省建设。一是抢抓政策机遇率先落地互换便利,做大市场增量服务实体经济。抢抓中央货币互换便利政策机遇,成为首批获得互换便利业务资格的20家金融机构之一。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服务大局,实现公司业务的新突破。二是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和海南自贸港等重大战略,以上海、重庆、北京、深圳、海南五大业务总部、区域业务中心及各地分支机构为服务触角,做好“深耕浙江、服务全国、融通世界”的文章。上海业务总部经营体系日臻完善,重庆、北京、深圳三大业务总部先后揭牌,海南业务总部建设有序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及季度推进会议制度,以“四张清单”模式推动五大业务总部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通过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坚持“保重点、保战略、非必要不开支”的原则,保障公司战略布局的长期投入。公司会议管理更加精细化、品牌宣传更加精准化、数字化改革更加高质效以及能源资源利用率更高,全面提升了资金管理效益。 二、坚持金融为民,优化分红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进一步响应新“国九条”和“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要求,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在保障自身发展经营前提下,公司已连续两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45.11亿元。 从投资者权益、市场信心、净资本指标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32亿元,并继续实施年度现金分红计划,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若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43,760,003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10,813,600.33元(含税),则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743,001,587.13元。未来公司将积极践行“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重视股东权益,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奋力打造“科创型财通”,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创新浙江建设 一是投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港股主板上市项目的首单突破。全力推进服务企业北交所上市攻坚行动,累计走访服务企业超1000家,北交所做市家数排名行业第8,2024年底北交所辅导和上市公司家数位居浙江第1。2024年,公司投行股权业务成功保荐1家IPO,申报1家北交所IPO,新三板挂牌家数位居行业第13;坚持深耕浙江战略,债券业务承销规模突破千亿,省内全年排名第一,并成功发行杭州高新区(滨江)发行首单知识产权ABS,也是全国首单包含游戏动漫版权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2025年1月10日,公司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保荐项目纽曼思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实现了境外上市项目首单突破。二是投资业务“含科量”与“含金量”稳步提升。积极融入浙江“415X”产业集群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公司私募投资子公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资本)管理及服务的基金规模超900亿,其中私募股权基金数量居全省第1,先后成功组建40亿元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母基金、50亿元省级“4+1”宁波高端装备制造基金,累计撬动投资1450亿元,更好服务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2024年以来,新增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基金和启航基金、落地首支由上市公司参与的共富基金、成功备案滨秀未来基金等,“省级+区域+主题+市场化+招商”基金矩阵全面成势,新增投资专精特新“小巨人”及省级项目6个,通过子基金战略投资云深处科技和灵伴科技(Rokid)等明星企业,以“陪跑式”耐心资本服务创新浙江建设。另类投资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布局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和健康医疗等领域,全年新增项目投资6个,覆盖能源管理、高性能电源、半导体、扁线电机等领域,科创型项目占比100%。三是全面深化战略合作,构建产融协同生态圈。拓展政企、同业机构合作版图,目前,公司已实现浙江省内11个地级市战略合作全覆盖,与51个县级行政单位、28个工业大县及40余家省属企业、同业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强化产融协同生态圈建设。公司深入推进“金融助力浙商浙企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着力构建产融协同新模式。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重视股东诉求和投资者呼声 及时披露行业及公司的发展情况,提高信披透明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2024全年披露临时公告72份,定期报告4份,定期报告中,除了对公司及其所处行业进行整体讨论与分析,还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核心竞争力、经营方向等进行详述,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业务体系分类,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分别就市场环境与行业趋势、当年经营举措及业绩、未来展望与规划进行说明。未来,公司将更多地尝试采用图文、图表方式阐述,突出关键信息,提升定期报告的可读性。 持续贯彻“投资者为本”理念,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提升对外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分析师电话会、路演、参加卖方机构投资策略会或投资论坛、接待分析师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利益相关方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积极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通过多样化的沟通形式,扩大投资者服务的覆盖面,持续落实和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2024年,公司举办了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3次业绩说明会,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84个,接听投资者电话450余个。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完善董事会成员结构,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增至4名,11名董事中外部董事6名,保持外部董事占多数。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机制,通过走访调研、参与决策、专业咨询等有效发挥其参谋决策、独立监督等作用。全面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促进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提升信披质量,信披考核再获上交所A类评价,连续两年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不断提升公司ESG管理,2024年10月公司获MSCI指数ESG评级提升至BBB级,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主办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ESG·先锋100指数”。二是持续提升公司合规风控水平。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监督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联合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数字监督质效进一步显现,成功入选证券公司 “白名单”。三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行业文化建设。深入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始终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根植于心。优化完善文化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强文化宣导,引导广大员工恪守职业操守。认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参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种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把握,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将继续发力推动“投行+投资+财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打通投融两端,助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前沿区域,立足“做浙商浙企自己家的券商”新定位,全企一体强力推进“以客户为中心”重塑客户运营体系重大改革,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发挥省属金融平台的资源集聚功能,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更大的财通力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西11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笃银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控各项风险,保证公司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下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荣忠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确认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并披露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荣忠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广泛并且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确认,并对2025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表 ■ 2.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表 ■ 3.关联租赁支出 ■ 4.自关联方取得的利息净收入 ■ 5.自关联方取得的投资收益 ■ 二、关联方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 3.存放于关联方款项 ■ 注: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债充抵保证金业务取得相关账户非货币充抵的客户权益金额为人民币405,398,160.00元。 4.关联租赁(使用权资产) ■ 5.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的余额 ■ 6.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余额 ■ 7.关联方持有由本集团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份额 ■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5年度及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16%。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由浙江省财政厅100%出资;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法定代表人杨强民。2023年底(经审计),浙江金控资产总额为28,766,649.30万元,负债总额为16,742,664.39万元,净资产为12,023,984.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3%(扣除客户代理买卖证券款);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2,736.77万元,净利润505,299.05万元。2024年6月底(未经审计),浙江金控资产总额为28,046,540.74万元,负债总额为16,278,983.14万元,净资产为11,767,557.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09%(扣除客户代理买卖证券款);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61,942.61万元,净利润229,690.38万元。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本年度每股分配现金红利的总额合计为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9,779,520.26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617,606,665.63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交易风险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各161,760,666.56元,合计金额为485,281,999.69元。2024年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464,373,955.40元和232,187,986.80元,另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94号])和《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3]42号)的规定,分别按照当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一般交易风险准备16,773.49元和当期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收入的20%提取重要货币基金风险准备金601,867.59元后,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047,286,077.88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5,482,430,160.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43,760,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813,600.3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43,001,587.1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7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备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为2022-2024年度。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方案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展2025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开展2025年中期分红,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项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股东利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小熠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晶菁女士,202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谢晶菁女士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 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 (星期五)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章启诚 董事会秘书:官勇华 财务总监:周瀛 独立董事:韩洪灵、贲圣林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821312 邮箱:ir@cts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涉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有关内容。同时,结合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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