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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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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资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2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21年初,根据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22.20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26,770,027.96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279,884,570.59元,资金余额400,287,886.83元。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委托理财方式
  1.投资方式:2025年,公司预计在40,000万元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质押式报价回购、收益凭证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品种
  (1)受托方情况:预计2025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二是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三是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理财投资的进展和风险状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0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
  ●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永乐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作出的《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95.95亿元,同比减少2.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亿元,同比减少41.3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507,754.0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1,794,667股为依据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19,125,626.6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06号)。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与投资预算报告议案》。
  2025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及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ESG报告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临2025-007号)。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告》(临2025-008号)。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年度内循环使用,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5-009号)。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甲方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协议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永乐、陈阳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预计的公告》(临2025-010号)。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永乐、陈阳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永乐、陈阳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永乐、陈阳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预计的公告》(临2025-010号)。
  1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4亿元(含并表子公司),以上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授信。拟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拟申请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11号)。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5-012号)。
  21.审议通过《关于某重点专项提前启动建设内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某重点专项提前启动建设内容的公告》(临2025-013号)。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基本制度议案》。
  同意制定《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14号)。
  2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15号)。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报备文件:
  1.内蒙一机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一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决议
  3.内蒙一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决议
  4.内蒙一机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决议
  5.内蒙一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年度会议决议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0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其中监事赵晶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宁显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其中监事赵晶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宁显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沈昌美监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95亿元,同比减少2.2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亿元,同比减少41.33%。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与投资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ESG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某重点专项提前启动建设内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1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四)联系电话:0472-3117182
  (五)传 真:0472-3117182
  (六)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内蒙一机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一机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363号)。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该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验收,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455,979,661.00元(含税),未付金15,121,082.6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91,353,086.59元(含税及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2,362,726.67元,未付金8,356,575.23元,资金余额10,290,745.84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26,770,027.96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279,884,570.59元,资金余额400,287,886.8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于2025年2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详见附表1。
  三、2024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验收,详见附表2“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26,770,027.96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报告期项目投入279,884,570.59元(含补充流动资金)。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6,686,955.84元;未开工项目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完成项目验收2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已开工项目2项,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477.80元,已于2017年4月完成验收,节余资金5,629,522.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3,51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359,400,000元,自筹资金4,11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一2024年6月,2024年6月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由相关领域内的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资金58,560,232.2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总投资304,949,767.74元(含税)(其中募集资金290,955,001.01元,自筹资金4,110,000.00元),剩余未付金13,994,766.73元(募集资金9,884,766.73元,自筹资金4,11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11,867,344.88元(含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3.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20,00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一2025年6月,已使用募集资金275,003,857.71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结合内外贸装备市场变化形势,在建设周期内不同时段,分批启动了车辆整机呈交、涂装厂房及生产线建设、机器人等离子坡口切割机、轮毂自动生产单元、行动支架加工单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并统筹近年来装备生产任务,分期开展了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4.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4,82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0,000元,自筹资金61,45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一2025年4月,已使用募集资金106,757,619.32元。2025年4月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由相关领域内的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77,000,000元,自筹资金73,000,000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一2025年6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未启动,由于近年来受国家经济及外部环境影响,4×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为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审慎开展投资,未启动项目建设。
  详见附表3“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477.80元。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477.8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47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和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并将节余资金129,597,792.60元(含利息收入71,037,560.34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26日,经六届四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六)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七)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八)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九)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度)》,发表意见为:内蒙一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内蒙一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2012年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验收,项目已结项,尚有部分项目款未支付完毕。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中信证券对2016年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表
  2.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3.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表
  ■
  附表2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系支付该项目的应付未付款。
  附表3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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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1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为: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59,244,057.75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4月,公司利用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由相关领域内的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现拟将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基准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59,244,057.75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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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6年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2.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3.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4.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5.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6.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7.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二、2016年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于2025年2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4月12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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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204,82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0,000元,自筹资金61,450,000元),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关于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中天恒审字〔2025〕第0804号)。截至2025年4月12日(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基准日),本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142,111,026.59元(含税)(其中募集资金114,390,006.67元,自筹资金27,721,019.92元),累计已支付金额127,568,291.55元(其中募集资金106,756,850.00元,自筹资金20,811,441.55元),未付金额14,542,735.04元(其中募集资金7,633,156.67元,自筹资金6,909,578.37元),募集资金实际节余59,244,057.75元(含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净额30,264,064.42元)。
  四、“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积极争取外部项目资金,节约项目资金。压力机、内径测量仪、中小件调质生产线等28台(套)设备、新建试车跑道等土建工程均通过其他项目中实施,未在本项目实施,节约投资金额约2900万元;
  2.严格成本管控,节约项目投资。在采购环节通过充分调研、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部分工艺设备购置合同中已包含安装费,所有土建工程进行了审计结算,结算费用投资较概算减少,节约部分费用。
  3.强化多维度管控,节约管理费用。公司严控项目整体建设费用,未发生施工图审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预备费,工程设计费、监理费费率也有所降低,节约了部分其他费用,实现了资金的高效利用。
  4.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周期,通过理财、大额存单等方式取得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形成了利息节余。
  五、“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效果
  通过补充公司精密加工、热处理等能力,优化机加生产线等工艺布局,提升了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并逐步实现机器代人、减员增效;通过对部分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消除产品试验等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度;通过补充生产线MES、数据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司生产线数字化水平和能力。有力保障了公司军贸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质量需求。
  安全技术改造建设方面,通过新增高点监控及视频监控系统、访客系统,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压力储罐、消火栓系统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度。
  保密技防条件建设方面,通过新增涉密台式专用机及软件,实现了部分涉密单机的国产化替代应用,为构建基础扎实、体系完备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奠定基础。
  六、“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59,244,057.75元(含利息收入30,264,064.42元)。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资金59,244,057.75元(含利息收入30,264,064.42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现场竣工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4.关于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中天恒审字〔2025〕第080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09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的情况: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受托方的情况:预计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有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安全性高,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二是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产品。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0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切实履行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2024年8月22日公司发布了《内蒙一机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的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持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一)自觉当好总装“链长”,履行好强军首责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兵器工业集团各项决策部署,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牢记主责主业,主动担起“链长”职责,坚定履行强军首责,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不断突破与超越自我,持续提升企业核心功能、发展质量和效益,顺利地完成了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在全方位订货争取上。紧跟各军兵种和相关用户装备建设需求,为公司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深挖陆军市场,全面发力海军、空军、火箭军、联勤保障、武警市场,在维修保障装备、无人装备、模拟训练器等领域斩获新订单。军贸在推动VT4项目交装的基础上,多型产品取得新的市场突破。民品在市场需求不振、竞争加剧的艰难形势下,积极拼市场、抢订单、稳经营、防风险,内外贸均取得积极收获。二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上。深入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标一流管理提升方案(2023-2025年)和价值创造行动,提前完成各项节点任务,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典型案例。安全质量“两大基石”不断夯实。实施全链条降本增效和“抱团取暖”,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成本费用支出。三是在全流程风险控制上。积极推进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审计工作,提升监督服务效能。进一步健全依法合规管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创造价值。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2016年公司重组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连续8年、合计9次实施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达到15.51亿元人民币,特别是近三年现金分红率均达到了50%以上。2024年,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5.57亿元,努力为股东提供合理回报,提升全体股东的获得感。
  (三)创新投资赋能,加速新质战斗力生成
  2024年公司按计划持续推进各级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6型9台套装备参加了“珠海航展”。在完善创新体系方面,围绕新域新质等重点领域深化工艺科研,加快信息化、大数据、智能AI与装备制造产线的深度融合,提升市场竞争力。瞄准相关军兵种装备体系建设需求,体系化开展了装备体系等深化论证。通过积极参与体系论证,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发展,统筹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在装备研制任务分工上抢占了先机。民品铁路车辆领域牵头承担的国铁集团“无损加固”创新攻关项目、“制动系统新型密封圈”揭榜挂帅项目按计划推进。煤炭漏斗车突破铁路货车智能监测技术。以“数智工程”顶层规划的实施落地为牵引,在数字研发体系构建、智能制造体系建设、完善数字运营模式、优化数据治理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强化数智技术供给六个方面积极开展实施工作,解决产品研制及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及应用瓶颈,切实发挥信息化基础研究的支撑、保障作用。在投资并购转型方面,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发展步伐。积极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且在技术、客户、业务等方面协同性好的优质标的企业,努力推动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2024年12月通过出资1.836亿元参股西安爱生集团,促使双方在技术交流、产品研发等方面进一步融合,对公司打造新质无人作战体系,推动无人智能武器装备成为公司新的战略方向、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为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深化了公司地面装备与无人智能化对接应用,推进空地协同作战体系的研究,打通科技创新突破的有效路径,加快公司由传统机械制造向信息化、无人化、智能化方向转型,为打造新质无人作战体系、提升作战效能做好战略支撑,未来可为公司地面装备产品带来相应的增长空间。
  (四)主动沟通创造价值,信息披露透明有效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持续畅通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坚持将信息披露作为与资本市场沟通的重要载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结合军工企业特点强化保密及特定披露规则,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内容的收集传导转化,不断提升信息披露内容质量,将投资者广泛关注的问题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披露,将保密管理有效纳入信息披露体系,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2024年准确完成54份临时公告、4份定期报告的披露,提交相关附件177份,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语言简洁、表达清晰。全年未出现公告更正、交易所监管机构问询事件,未出现过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已连续四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为“A”,取得连续四年A级的公司仅有136家。在投资者沟通交流方面。公司邀请重点股东、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赴公司参观考察或参加股东大会,丰富机构投资者交流形式,增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主动参与头部券商策略会,组织路演反路演,拓宽潜在投资者。组织重点股东参加珠海航展,通过现场演示路演彰显公司实力。2024年度,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16场次,接待投资者62人次。积极响应国资委、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业绩说明会的要求,在每一个定期报告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召开业绩说明会,畅通预征集问题渠道,邀请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对话投资者,独立董事参与线上互动。2024年度共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参加1次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见面会、1次兵器集团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活动,拓宽了中小投资者交流渠道。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行业发展、军贸市场变化、订单执行、市值管理等共137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复,使得投资者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升了价值认同度。
  (五)依法合规促治理,规范运作稳中提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2024年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加强三会管理,年内组织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7次,合计审议事项52项。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体系,年内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公司连续3年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连续2年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企业大奖一一董事会价值创造奖。积极响应和落实独立董事改革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规,建立及贯彻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工作记录程序,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调研,充分保障独立董事行权及履职。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公司持续高度重视压实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责任,通过监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合规部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承诺履行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公司聚焦“关键少数”,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其责任担当意识。通过优化并严格执行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激发活力。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完成了对155名激励对象共计364.158万股的解除限售,实现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公司紧跟国家的政策引领及制度改革要求,组织董监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会议、座谈、调研及其他培训活动,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及长期稳健发展。
  二、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责主业,抓总“链长”管控
  2025年,公司将主动适应军品采购订货新变化,运用市场化思维,对军品业务管理流程进行系统梳理,构建架构清晰、流程顺畅、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军品营销管理体系,构建营销、研发对接机制,系统提升军品市场化竞争能力。全力配合好军贸公司,抓住国际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军贸体系化竞争能力。基于市场化和提质增效,创新军品生产组织方式和外协配套管控模式,总结好前期形成的总装单位“前伸后延”“穿透式管理”等好的典型经验做法,提高公司作为“链长”对外协过程的管控和抓总能力,有效识别和应对供应链风险,系统提升管理精细化、生产均衡化、交付准时化水平,更好履行强军首责。
  (二)积极回报股东,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股东意愿、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基础上,适时固化中期利润分配举措,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公司股东回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通过高比例多频次的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实现与投资者的共同成长。
  (三)协同创新并举,加快战新产业培育
  公司将把科技创新放在首位。深入落实兵器工业集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原始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科技创新就是一机的未来”“抓科研就是谋未来”理念,紧紧围绕“坦克装甲车辆是根本、新域新质是攻坚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融互促是着力点、产业化是出发点落脚点、军民融合军民协同是优势和突破口、人才是前提基础、机制是保障保证”目标要求,以更加开放融合的视野,深化军品科研体系论证,提升装备研发质量效率。深化军民协同发展,推动既有产业升级。民品业务灵敏感知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经营策略,集中资源,确保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有效落实战新产业培育行动,加快培育开发新产业。围绕“技术先进、装备精良、中高端”发展原则和特种装备重点领域,围绕国家大力提倡的新能源、高端装备、“两重”“两新”领域,多种路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要发挥各军品单位军民融合优势,利用军品技术、产业优势,打造寓军于民的独特产品、形成独特优势。要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以数智工程战略实施为“主战场”,加快应用系统开发。
  (四)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持续坚持以诚信、平等、开放的态度对待所有投资者。一是多措并举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化“被动调研”为“主动沟通”,通过参加机构策略会,进行路演与反路演,加大机构实地调研频次,通过股东大会现场交流、投资者调研活动等方式,多形式主动加大投资者交流频次。二是高度重视市场价值表现,秉持尊重市场规律、客观务实的科学市场价值观,关注股价与内在价值的差异,依法依规探索价值管理的途径与举措,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推动市场价值和内在价值相匹配,进一步增强市场认同感,维护投资者利益。三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以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组织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参加辖区组织的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四是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在资本市场树立阳光、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五)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体系,落实监事会改革。对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变化,及时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的制度修订,夯实规范运作的制度根基。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落实独立董事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与监事会之间职能衔接。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职尽责,通过积极参加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积极落实监管机构对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要求,将ESG作为管理提升的重要工具,推动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公司ESG水平和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发挥“关键少数”积极作用,筑牢合规意识
  公司将持续优化与绩效挂钩的管理层薪酬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骨干员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2025年将完成第三批次股权激励股票解锁上市,正向激励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开展的培训课程,及时梳理并传递监管政策动态和典型案例,筑牢“关键少数”的自律和合规意识。
  以上内容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本报告如有涉及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65,184,551.61元(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股东享有权益),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99,507,754.09元。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1,794,667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125,626.69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85%。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131,038,189.36元(含税))总额合计250,163,816.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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