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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情况说明: 1、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股份质押情况 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累计解除质押股份84,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5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8)。 2、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12月3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本次解除质押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9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剩余质押股份17,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1.66%,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6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450,000股股份于2025年4月1日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4)。 3、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被司法标记,司法标记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持有的本公司1,207,43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特殊说明 因核查发现《2024年年度报告》中应将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从预计负债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核算(该调整不影响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利润表不产生影响),公司近期将对上述调整披露更正公告。本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科目期初数已按应调整后的数据列报,从而确保本次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敬请知悉。 (二)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情况 2025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发来的《关于泉阳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王若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安排,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东北证券指派王维女士接替王若鹏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后,东北证券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丹丹女士、王维女士。(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03)。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情况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以账户相关实际金额为准),同意“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由20万吨调整为12.7万吨并结项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以账户相关实际金额为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56、临2024-070)。 2025年1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相应账户,并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22050145010009330093)的销户工作,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关于上述两个销户账户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02)。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优化“销售渠道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资金分配结构,将“渠道推广”实施方式的计划投入金额调整为7,015.00万元,较原计划金额调增2,380.00万元;将“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的计划投入金额调整为4,056.00万元,较原计划金额调减7,333.00万元。同意公司将“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拆出的4,953.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建“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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