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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鉴于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13: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至05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03@sana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13:00-14:45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13:00-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雪炭先生、财务总监黄智俊先生、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13:00-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至05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03@sana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中心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公司邮箱:600703@sana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1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志强先生、林科闯先生、林志东先生和蔡文必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康俊勇先生、木志荣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4、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6、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安排,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金额分别为0.50亿元、0.80亿元、2.00亿元、1.50亿元、1.20亿元、2.00亿元和0.80亿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1点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1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84.63万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6,095.04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170,997,817股(暂以截至2025年4月14日回购专户内的股票数量计算,最终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本4,818,020,91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360,418.2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80,909,342.0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77,269,760.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3.36%。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2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公司根据负债项目进行划分,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公司根据负债项目进行划分,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该政策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2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增加ESG工作管理职权等内容,其成员数量及成员名单、任期等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2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此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强先生、林科闯先生、林志东先生和蔡文必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确认及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因各自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024年度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381.00万元(预计的各关联方交易内容之间的实际交易额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39,21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23楼-26楼 2、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茶叶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等。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光电产业园 3、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林秀成,柯新华,林志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港币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业制造、商业、旅游、物流、地产、文化等领域的投资,包括资产并购与股权投资;半导体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冶金材料等产品的国际贸易等。 地址:UNIT 3805-3806 38/F,Tower TWO LIPPO CENTER NO.89 Queensway HK 4、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42,990.4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地面太阳能应用光伏(含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和系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各项技术服务,与产品相关的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OUNGJOO LEE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等。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山路8号 6、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约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及LED照明产品生产、销售、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地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7、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宸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等。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荟智空间新丰路178号A区102A室 8、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SURESH VENKATESAN 注册资本:19,072.942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等。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510号七层729-13室 9、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慧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仅限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制造);销售网络通信软件、系统集成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7层702单元 10、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利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工程管理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等。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3号 11、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软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等。 地址:昆山开发区景德路28号11幢1楼 12、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晓冬 注册资本:3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795号1幢11层1122室 13、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ONG TEIK KOOI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和电子元件贸易 地址:Unit 525-530,Building 1W,1 Science Park West Avenue,Hong Kong Science Park, Shatin,Hong Kong 14、苏州斯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新振路518号5幢(A4库) 15、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洁 注册资本:61,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等。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A151 16、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相关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对从事股权投资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与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服务。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浦社区企业运营中心大厦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母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参股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参股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苏州斯科半导体有限公司、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交易各方自身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2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集成”)、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光通”)、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安”)、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三安”)、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安”)、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成”)、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安”)、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安”)、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安”)和公司持有85.05%股权(其余14.95%股权由以股权激励为目的所设立的6家合伙企业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光电”)。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26亿元。 ● 本次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 若本次提供的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6.26亿元;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余额16.94亿元,对外担保总额共计193.20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持有85.0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计划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2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具体融资方式及担保金额根据各被担保人实际经营需求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确定。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本次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泉州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9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等。 泉州集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泉州光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9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等。 泉州光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福建晶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为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材料及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的进口业务等。 福建晶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湖北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5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五路18号,注册资金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等。 湖北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5、湖南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7日,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399号,注册资本4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志东,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等。 湖南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6、泉州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等。 泉州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7、厦门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841-899号,注册资金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等。 厦门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8、三安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304-26,注册资金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 三安集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9、安徽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7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东梁山路8号,注册资金29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等。 安徽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10、天津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为华苑产业区海泰南道20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等。 天津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11、重庆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8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28-2号SOHO楼601-A152,注册资本1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重庆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12、安瑞光电为公司持有85.0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安瑞光电成立于2010年6月9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11号,注册资本77,600万元,公司持有其85.05%股权,其余14.95%股权由以股权激励为目的所设立的6家合伙企业持有。安瑞光电法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智能汽车照明系统,LED光源、LED车灯、可见光通讯产品,传感器,软件,后视镜,锁具,清洗器,汽车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等。 安瑞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预计担保生效前签订的协议外,本次预计担保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将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满足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无逾期债务发生,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193.20亿元(含本次预计担保),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2.72%,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2.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176.26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7.81%;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余额16.94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59%。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5-02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与公司证券中心联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92-5937117,邮箱:600703@sanan-e.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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