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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5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口腔医疗服务行业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口腔患病率提高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的趋势下,我国口腔医疗服务需求持续扩大。德伦医疗以口腔医疗服务连锁经营为核心,专注于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口腔保健、修复服务,业务已覆盖广州及佛山两地,在口腔医疗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区域品牌影响力。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口腔医院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等,明确就口腔健康行为普及、管理优化、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方面给出行动目标,旨在提高国民口腔健康水平,推动口腔防治体系建设,促进公立和民营口腔机构协同发展,鼓励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为口腔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2024年8月30日,民政部官网发布了《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逐步显现,加之集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多项鼓励和支持的政策出台,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口腔医疗服务需求。未来,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应用,口腔医疗行业服务质量和患者体验将进一步提升。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创新企业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推动口腔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2、电气行业 公司永磁开关业务属于电气行业大类,而电气行业所属的制造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所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造业尤其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进智能制造,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等载体,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催生新业态,培育新形势下电气行业竞争新优势仍为当前的主要工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口腔医疗服务业务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控股公司德伦医疗是一家以口腔医疗服务连锁经营为核心,专注于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口腔保健、修复服务等口腔医疗服务的企业。德伦医疗坚持“医有道、德伦心”的经营理念,以“让全民拥有一口健康好牙”为使命,致力于推动华南口腔行业数智诊疗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为大湾区广大市民提供专业、准确、微创、可靠、舒适、长效的口腔健康诊疗服务,满足顾客终生的口腔医疗与保健需求。 报告期内,德伦医疗拥有29家直营连锁门诊部,在营面积超过3.8万平方米,拥有牙椅450张,是华南地区规模较大的连锁口腔医疗服务企业之一。德伦医疗业务覆盖广州及佛山两地,在口腔医疗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区域品牌影响力。德伦医疗现开设「九科室+三大中心」,包括种植科、正畸科、修复科、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病科、儿童口腔科、口腔外科、舒适麻醉科、检验科等9大专科门诊,以及数字化中心、洁牙中心、口腔健康中心3大中心,配套放射室、消毒供应室等辅助科室,能够全方位满足口腔患者的需求。 (2)主要经营模式 德伦医疗作为一家专业为患者提供各类型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口腔保健、修复服务的口腔医疗服务机构,采用口腔医疗连锁经营模式。德伦医疗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城市总院+区域分院”的连锁发展模式,即以总院作为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在城市各区核心地带设立区域分院,形成网式覆盖的口腔医疗服务体系,同时所有院区执行统一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质量体系,实施统一模式化管理,标准化人才配置,每个分院同步都能享受德伦口腔舒适、安全、智能的高端齿科诊疗服务,有效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率和可达性,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且专业的医疗服务。 德伦医疗借鉴国内外医疗服务先进经验,构建了数智诊疗一体化模式,即“预约-分诊-检查-问诊-方案-治疗-回访”的流程式服务体系。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数字化诊断方案、数字化一站式精材加工、数字化手术执行、数字化诊疗大平台等五大业务板块的数字一体化系统,实现线上客服、导医、客服、医生、护士等工作环节的无缝衔接,为患者提供规范化和优质的医疗服务与就诊体验。 (3)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广佛地区的口腔医疗服务行业的竞争状况呈现更加激烈的态势,全行业的获客成本在不断提升。德伦医疗立足自身品牌口碑和区域业内完善的门诊网络,积极面对市场挑战,采取多项措施,保证业绩稳定性。 ①门诊的建设 报告期内,德伦医疗完成滨江门诊和花地门诊的搬迁、顺德院区的翻新改造,三家院区均在报告期内完成工程并投入使用,院区的就诊容量、就诊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此外,东风总院新改造建设了国际齿科中心,引进外籍医疗团队进驻,进一步提升东风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至此,德伦医疗老、小院区的更新改造计划基本完成,院区环境和硬件设施的改善为患者提供了更好的就诊体验,有效带动营收增长。 ②大力拓展线下营销网络 2023年四季度以来,德伦医疗采用自建与合作结合的方式,大规模建设线下营销团队,补足线下营销短板。至报告期末,德伦医疗已组建起一支超过500人规模的团队,对社区、商圈、机构客户的服务深度进一步提升,对报告期内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 ③区域组团化运营 报告期内,德伦医疗完成了对现有院区的区域化改组,通过院区组团的建设和对应授权,可实现各区域内部更加灵活的客户流转及人员的调配,有效提升了院区的运行效率。2024年度,德伦医疗实现销售收入7.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94%。 2、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首批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吉林省专利奖优秀奖获奖企业、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吉林市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吉林省十佳诚信企业,在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领域具有多年研发和制造经验的积累。永大电气主要从事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经过多年发展,产品的营销网络已遍布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售前、售中、售后”为一体的系统化服务。 为迎合当今社会和市场的需求,永大电气对开关柜及低压断路器相关产品进行了标准化升级和优化;对智能断路器系列的研发,符合国家智能电网的发展要求,具有故障的判断、记录、分析和基本的网络互动,可实现电网的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和互动化的要求。 永大电气主要产品包括KYN81-40.5(Z)、KYN61-40.5(Z)、XYN21-31.5(Z)/D-31.5、KYN28-24、KYN28-12、HXGN-12、DXG-12、XYN17-12、KYN2-12、KGN-12等型号高压开关柜; GCS、GGD、YMNS等型号低压开关柜;ZN73A-12、ZN107-40.5、ZN107-A40.5、ZN114-27.5、YWL-12、YWL-40.5、YDDMB-12、YDZN-24、YDDMB-27.5、YDDMB-24、YDDMB-40.5、YDDMB-A(F)40.5型系列永磁式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 ZN73F-12、YDDMB-F12固封极柱系列永磁式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YDD系列电弧炉专用永磁式高压真空断路器;YDDMW系列智能永磁户外交流高压真空柱上开关;YDDLB系列万能式低压真空断路器;EYSF-12、EYSL-12、YDDMF、YDDMC系列永磁式高压真空接触器;YDC1型永磁式低压接触器;ICU4000智能操控装置、KZC-2000开关状态控制器;YZB(W)-12户外箱式变电站。 (2)主要经营模式 永大电气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独立的智能型永磁开关研发及生产基地。厂区内设有研发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多个生产厂房、多种加工车间和专业生产线,产品的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均源于公司自主知识产权(6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 在生产方面,永大电气采取全周期模式,即研发→销售→生产→检测→售后→优化→研发,贯穿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测到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确保产品的高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在销售领域,永大电气主要采取区域经营和行业经营并重的模式,并结合渠道销售的商业模式运作,在最大程度保持存量市场的前提下,开发新的行业增量市场。目前,永大电气拥有稳定的大客户资源,未来也将继续关注新行业的发展动态,逐步布局新的增长点,同时注重产品与服务并重,在增加附加值的前提下提高整体收入和客户满意度。 (3)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永大电气在管理方面优化现有管理架构,增加管理层的活力与动力,优化各部门的工作程序,从而提升管理效率;市场方面继续加大对新行业客户的开拓力度,坚持以“区域经营+行业经营”和“渠道销售”双驱动模式拓展市场,在巩固市场存量、拓展市场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永大电气依靠对高品质产品与服务的专注,保持自主创新的激情和动力,持续提升产品性能的态度,已经在钢铁、化工、煤炭等行业耕耘多年,培育了一批忠诚度高的行业客户,销售区域已遍布全国。后续,永大电气也将继续紧抓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的重大机遇,积极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面临的风险等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2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璐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邱新、姜琳、陈亚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认为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邱新先生、姜琳女士、陈亚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独立董事邱新先生、姜琳女士、陈亚伟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邱新先生、姜琳女士、陈亚伟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5,808,714.8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55,808,714.88元,实收股本总额为84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电气”)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钰医疗”)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申请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展期业务,展期金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永大电气本次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十二、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 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6、《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8、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9、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9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2025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皓宸医疗证券部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的,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皓宸医疗证券部 3、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0432-64602099 邮箱:kangchao@wholeshinemedical.com 联系人:康超、姚恒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皓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3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及时提示相关方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5,808,714.8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55,808,714.88元,实收股本总额为84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4月26日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5,808,714.88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71,184,054.27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90,897.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345,955.75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实施现金分红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1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8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电气”)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永大电气拟向由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的银团申请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展期业务,展期金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钰医疗”)为本次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7952298281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陆璐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1日 7、经营范围:电气开关、电气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及销售;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架制造及销售;自动化仪表、设备成套制造及销售;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速公路设施制造安装及销售;电子式电能表制造及销售(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不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品牌汽车)以上产品制造及销售;电力设备、仪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永大电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大电气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24,469,318.57元、负债总额130,076,591.66元、营业收入86,032,001.18元、净资产394,392,726.91元,利润总额3,768,922.68元、净利润1,834,280.0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永大电气本次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申请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展期业务,展期金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为永大电气本次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9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57%。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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