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金额为5,691.1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拟将募投项目“NOR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延期至2027年7月、“通用MCU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MCU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延期至2028年1月、“CiNOR 存算一体AI推理芯片研发项目”变更为“面向端侧AI的低功耗软硬件推理系统研发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延期至2028年1月,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均不涉及变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变更尚未生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077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恒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恒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Z2vFTGA2Q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恒烁股份(688416)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XIANGDONG LU先生
  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晓芳女士
  财务总监: 唐文红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eYbgQlfa0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51-65673252
  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2年11月2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5、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7、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内部对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2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9)。
  10、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0)。
  4、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8)。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26.2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取消首次及预留激励对象对应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17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2022年激励计划69.4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4年度达到202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1.15%,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39万股。
  综上,本次需作废处理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76.664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处理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实施本次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391,072.84元,股本为 82,637,27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亏损原因
  近几年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半导体周期波动影响,景气度下降,终端市场需求不振,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积极巩固和拓展市场份额,产品出货量同比增加,但是由于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水平下滑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销售力度,致力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加速去库存,但公司存货周转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基于谨慎原则对存货进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对公司净利润仍有较大影响。
  公司扩大销售团队,积极巩固原有市场份额,拓展新的产品市场。同时公司扩大研发团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新产品研发,公司近几年期间费用率仍处在较高水平。
  以上综合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处于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未来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盈利状况:
  (一)产品及市场层面
  1、NOR Flash业务
  NOR Flash产品作为公司主要营收贡献来源,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采取"尖端制程+精准产品矩阵"双轮驱动战略,持续巩固行业领导地位。大容量产品方面,推进512Mbit大容量产品的流片量产,锚定智能汽车、5G通信及AI算力三大万亿级赛道,开展在ADAS自动驾驶、5G蜂窝通信、AI服务器等前沿市场的布局,同时开辟更多高价值量的客户群,为业绩带来新的增长点。中容量产品方面,加速推进5Xnm制程技术迭代升级,通过存储单元阵列优化与智能纠错算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新一代中容量产品数据吞吐率与可靠性,提升公司在电子烟智能控制、OLED柔性显示及智能手机影像系统等关键领域的市场份额。小容量产品方面,公司聚焦物联网及可穿戴设备蓝海市场,通过最新工艺技术与超低功耗电路设计的突破性结合,配合对传统蓝牙合封市场的深度场景化开发,力争新产品在能效比与集成度上实现代际跨越,2025年即将量产NORD架构设计的小容量NOR Flash产品。
  市场方面,公司将深化与消费电子头部厂商的合作,推动NOR Flash在智能手机、TWS耳机等领域的应用;加速车载NOR Flash产品的认证和导入,抓住汽车电子化趋势带来的市场机遇;拓展工业控制和物联网市场,满足智能电表、5G基站等领域对高可靠性存储的需求。
  2、MCU业务
  公司通过对MCU产品研发团队进行优化,加强研发团队的研发实力。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低功耗产品线,持续优化成本和功耗,推动针对消费类市场从性能、功耗到成本与市场现有产品相比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M0+内核产品的量产销售。同时,公司正在进行第一颗电机控制芯片研发,深度融合公司在电机控制算法方面的突破性成果,能够实现高精度、高效率的电机控制,为用户提供了从硬件到软件的全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拓展大客户市场,深入挖掘高潜客户的需求,力争扩大通用MCU销售额并增强品牌影响力。
  3、AI芯片业务
  公司着力打造领先性、易用性、高性价比的富有竞争力AI产品。公司AI芯片业务在离线语音、降噪、声纹、图形识别应用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实现对多家客户的量产销售。未来,公司将一方面持续推进存算一体芯片的研发,另一方面将继续拓展AI软件算法模型和算法结合硬件而成的AI模组板卡业务,以大客户开发为导向,引入更多生态合作伙伴,在3C数码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与知名度。
  4、嵌入式存储产品业务
  利基型 NAND Flash产品线通过封装与固件优化实现性能升级,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eMMC产品,深耕64GB以上容量,增加新的软件架构方案以适配更多主流3D NAND Flash品牌,实现降低成本和增强适配性,同时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应用场景需求;公司新建易失性存储产品,第一款搭载国内主流DRAM原厂晶圆颗粒的DDR4产品将在2025年量产发布,可广泛应用于网通设备、机顶盒、智能电视、工业控制和5G基站等细分市场。公司将不断完善和扩展存储产品系列,构建 “易失性”+“非易失性” 全系列利基型存储产品组合,从而实现公司的利基型存储产品全覆盖,以增强客户粘性并提升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二)管理层面
  1、公司将进一步深化质量体系建设,推进QC080000等体系认证,使公司在体系建设上更具竞争力;同时将推动不良质量成本管理,识别生产过程中因不良质量增加的生产运营成本,分析原因并推动持续改善,降低企业不良质量成本。
  2、公司积极维护与现有主要供应商的密切交流和合作关系,并积极导入新的晶圆代工厂,并强化与之的协同配合,快速推进新架构工艺小容量NOR Flash新品和MCU新产品的流片和量产,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供强力支撑;持续优化成本结构,利用规模优势,采取集中采购等策略,达到降本目标;加强与市场、销售等部门配合,及时捕获最佳采购时机,合理控制库存,优化平均采购成本。
  3、财务方面,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缩短收款周期,降低坏账风险;配合运营部门等相关部门高效清理库存,提高存货周转率;严格把控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持续推动预算与决算分析,实现资源动态配置与结构性成本削减,助力经营目标切实落地。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22 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恒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成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
  联系电话:0551-65673252
  传真:0551-65673252
  Email:Zbitsemi@zbitsemi.com
  联系人:周晓芳、肖倩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梅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2024年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和监事准时参加每次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对于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及运行情况,现有制度能够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编制基础,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章程及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161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切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向好发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XIANGDONG LU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同时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进行了充分、有效的监督。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自查情况报告进行审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独立性。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编制基础,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以及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要求。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董事会同意批准报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及运行情况,现有制度能够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要求。
  经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任军先生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经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任军先生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研发进度的充分考虑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运营能力。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60,998,939.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143,541.39元。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200,055.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4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影响,公司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业绩,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16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96万股,预留授予24万股
  3、授予价格:23.72元/股
  4、激励人数:52人,其中,首次授予47人,预留授予29人(包含与首次授予部分重复的24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每年考核指标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向下舍入,并保留至百分比后两位小数;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0)。
  4、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向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0月29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
  ■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16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16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47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31.16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39万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161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2、归属数量:31.161万股。
  3、归属人数:47人。
  4、授予价格:23.7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4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61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实施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16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具体调整后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恒烁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恒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