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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的存款、贷款、综合授信等金融业务。 公司于2024年度与国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经公司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10月22日签订执行至今。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度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预计在国新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2025年国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贷款额度;2025年国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2024年度公司与国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审批额度。 公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新财务公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属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国新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方,因此公司在国新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国新财务公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属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国新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方,因此公司在国新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8日 法定代表人:纪委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一层西侧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新财务公司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0J55L。 经查询,国新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外,公司与国新财务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国新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新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91.99亿元,负债总额268.6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3.37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3,387万元,利润总额11,146万元,净利润9,494万元。 三、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2025年公司在国新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存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的市场利率或国新财务公司吸收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子公司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孰高者为准)。 2.预计2025年国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得高于相应的市场利率或国新财务公司向中国国新其他子公司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孰低者为准)。 3.预计2025年国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形式的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新财务公司已签订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公告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国新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存贷款、委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志学先生回避表决。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5,224.13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2024年度公司在国新财务公司结息501.80万元。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21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九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3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爽、马征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传真:010-683132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2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戴维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戴维阳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本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戴维阳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戴维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维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戴维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戴维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补选王东兴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补选董事简历 王东兴,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河北省石油总公司人事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北办事处工作,历任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音像中心主任,上海证券报社河北办事处主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同部总经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4、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crhc.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学先生 党员委员、董事、财务总监杨玉兰女士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刘登华先生 独立董事江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d@crhc.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邮箱:bod@crh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3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408,680,606.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12,385,286.1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3,840,792.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9,256,587.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04,943,338.6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8,141,278.72元。 公司拟向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438,636,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7,545,472.0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人民币17,477.64万元。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额17,545,472.08元,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28,141,278.72元的62.35%,达到50%以上。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7.7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规划与财务状况,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暂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具体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条件: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现金分红金额上限: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志学先生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七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项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议案,关联监事周蔚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并全体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44万元,未超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公司不存在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8315T 法定代表人:徐思伟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9号博兴大厦6层 注册资本:1,5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受托管理;资本运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C2P9QR8Y 法定代表人:唐玉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43号楼三层316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AKCG5H 法定代表人:郎松涛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04月30日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大数据服务;软件租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交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计算机外围设备;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中国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924J 法定代表人:孙翠萍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1幢1-15层 注册资本:16,14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4年04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浆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办公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房地产咨询;货物进出口;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餐饮管理;图书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北京科印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86075875 法定代表人:刘轶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2号楼五层502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策划、设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包装装潢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销售图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中国印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516F 法定代表人:孙妙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年6月8日 经营范围:出版物排版、制版、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设备的制造、修理;印刷器材的生产;印刷设备、器材、纸张、文化用品、礼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印刷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北京华星荣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858159173 法定代表人:姚晨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180、甲180号2幢4层2-11(406、408)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方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上述交易对方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星荣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新的下属企业;中国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北京科印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印刷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交易必要的履约能力,2024年履行了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议确定价格。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了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所必不可少的。 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和其他合格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拟在不影响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进行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应选择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产品或办理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对每一笔理财业务提出理财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2.资产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100.41%。公司最近12个月内实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52.36%。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文化”)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梳理及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5,659.23万元。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根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情况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分别为250.06万元、3.10万元、-4.08万元和1.0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情况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6.78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计提情况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188号),对公司投资的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经世)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546.65万元。 根据《关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规定,国新文化对华晟经世的投资因有权要求回购股份,产生的回售权形成一项衍生金融资产,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1333号),确认金融衍生资产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397.38万元。上述两者相抵后对公司2024年利润表的影响为减少当期净利润149.27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公司于2017年收购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亚)100%股权形成商誉141,948.62万元。 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通过比较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本年度商誉减值情况 2024年我国整体经济形势企稳向好,但部分区域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依然存在,受此影响,部分教育数字化项目建设延缓或暂停。奥威亚虽然加大了AI产品技术研发投入强度,不断丰富产品矩阵,但AI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尚未有效释放。受上述因素等影响,奥威亚收入出现下滑,商誉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奥威亚经营管理层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奥威亚商誉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5)第219号)。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结果,奥威亚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4,900.00万元,低于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75,565.70万元,公司本次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665.7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659.23万元,相应减少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659.2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文化”)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国新文化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金华、吴银,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辉策,基本信息摘要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金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银,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辉策,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46.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预计为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14.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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