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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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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
  在操作衍生金融产品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记录,将可能导致衍生金融产品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若操作人员未充分理解业务信息及衍生金融产品条款,将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后续监管和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2、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与处理。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
  2、申报期间: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82072066
  5、电子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任家虎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38,438.1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75%。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融资租赁是指客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公司(或子公司)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客户或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代为偿还相关款项或回购设备,并要求客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被担保人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协议相对方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或子公司)对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及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或子公司)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同时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438.1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5%;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438.1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0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证监许可[2020]1205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3,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3,113,207.54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45,983.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已经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验证报告。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予以置换,所以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325,76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原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本次新增的开户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办理销户时,银行进行账户结息,结息金额合计 20,986.21 元已随销户操作转到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后续公司将该募集资金结息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各项费用支出情况,预计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将结余1.5亿元。为支持公司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预计结余的1.5亿元投向该项目,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法兰泰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法兰泰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168号)。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805.73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107,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82.47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可行权的数量为1,712,040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4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12%。
  ● 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8、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历次授予/行权情况
  ■
  授予的股票期权尚未开始行权。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解除限售情况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开始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3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4月29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4月28日届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5月19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2、可行权数量:1,712,040份
  3、可行权人数:150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6.43元/份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
  1、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2、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3、可解除限售数量:419,400股
  4、可解除限售人数:150人
  5、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12,040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9,400股。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并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后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后行权的安排,符合《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和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行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后续解除限售及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年度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并追溯调整2023年年度。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解释17号、解释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解释17号的规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为0.00元。
  按解释18号的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5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107,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82.47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4.20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实际资金状况,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12,040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9,400股。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5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8、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107,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82.47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4.20亿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16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2025年拟新增不超过3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制度文件。
  1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8万元,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同时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2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8,6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文艺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解除限售。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合计15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12,040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合计150人,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合计419,4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至05月08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ltk@eurocran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0:0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陶峰华
  总经理:陶峰华
  董事会秘书:王堰川
  财务总监:向希
  独立董事:任凌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9日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 至05月0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ltk@eurocran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志勇
  电话:0512-82072666
  邮箱:securities@eurocran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48,600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2,000股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8,6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8、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8,6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3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注:因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间,本次变动前的股本数为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股本数。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额度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实施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境外子公司将根据本国实际情况选择风险可控的权益性投资品种。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将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且选择资信状况良好和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在实施程序上,公司拟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1、购买前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现金管理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现金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王堰川先生
  电话:0512-82072066
  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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