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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坐落于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区,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完整体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CPP薄膜、BOPET薄膜、BOPP电容膜、光学级薄膜等各类薄膜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业务已由传统塑料薄膜转向新材料行业。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减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国家相继制定颁布《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高性能功能膜等新材料产业发展。随着高性能薄膜等新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及替代需求的日益旺盛,国内新材料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前景巨大。 2.周期性特点 公司CPP薄膜系传统产品,由于投资门槛较低,处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每年下半年集中供货会导致需求旺季的特点。 公司BOPET薄膜差异化产品比较均衡;普通产品一般遵循行业周期按高峰2-3年、中间1-2年、低谷3-4年循环。 公司特高压电容膜所属新材料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且属于朝阳产业,整体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3.所处的行业地位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薄膜及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在传统薄膜和新材料领域产品受到业内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合计51项,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1项。公司BOPET薄膜位居同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光学扩散膜、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膜、免涂布镭射压印膜属于行业领先。公司CPP薄膜产品处于国内行业领先,系CPP细分领域头部生产销售企业;公司电容膜位居国内前三,属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替代进口。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2.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第一大股东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有关公司的股份公开征集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该事项正积极推进中。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在千禧路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在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各项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总资产为2,946,978,864.52元,同比减少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55,057,433.78元,同比增加0.67%; 实现营业收入1,324,551,537.25元,同比减少0.65%; 实现营业利润20,699,693.77元,同比增加147.48%; 利润总额20,937,993.03元,同比增加12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3,397.33元,同比减少1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84,470.39元,同比减少19.78%; 基本每股收益0.0098元/股,同比减少1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同比减少0.09%。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3,397.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5,923,124.8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22,300,947.2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300,947.2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新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控控制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共计421.1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注:董事王江平、沈亚平(非职工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情况,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实际发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关联董事骆平、王江平、沈亚平、黄剑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为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新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3,397.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5,923,124.8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22,300,947.2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300,947.23元。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财务状况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新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环境、现阶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之上,后续公司将推动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努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审计及其他相关鉴证等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立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立信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姚丽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乐科源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钟建栋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立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询了立信事务所的业务规模、职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了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了立信事务所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咨询等服务情况,并召开专门会议予以审议,认为: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立信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二、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可以在总授信额度内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 3.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 部分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 下午15:00-17:00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方式: 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499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499进行提问; 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骆平先生,独立董事周伯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明良先生,财务总监钟民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8,326,148.12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有关具体情况已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体现。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须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8,326,148.12元,减少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6,148.12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326,148.12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6:00在千禧路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苏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资产为2,946,978,864.52元,同比减少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55,057,433.78元,同比增加0.67%; 实现营业收入1,324,551,537.25元,同比减少0.65%; 实现营业利润20,699,693.77元,同比增加147.48%; 利润总额20,937,993.03元,同比增加12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3,397.33元,同比减少1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84,470.39元,同比减少19.78%; 基本每股收益0.0098元/股,同比减少1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同比减少0.09%。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与会监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授信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24年度薪酬共计38.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注:蒲狄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表决结果:因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 9:00一11:30,下午 13:00一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明良、寿舒婷 (2)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3)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4)邮政编码:311800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3”,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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