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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840,164.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83,920,0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504,691,08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磷酸铁锂等。 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拓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电池客户。公司执行大客户战略,与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3C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公司不断改进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磷酸铁锂等产品的综合性能,紧跟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优化和产品迭代。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在钴酸锂、氢能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逐步提升三元材料的行业排名,通过差异化竞争逐步拓展磷酸铁锂市场份额,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下一代新能源材料技术的前沿理论和前沿技术,分析和整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专题攻关,推进前沿产品研发和技术孵化,探索适合商业化、产业化的前沿产品储备,大力开发下一代新能源材料产品。 2.公司主要产品 (1)钴酸锂 钴酸锂具有工作电压高、压实密度大、充放电速度快且稳定等优点,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小型无人机、电子烟以及TWS耳机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等各类新型消费电子产品领域,高电压钴酸锂是体积能量密度最大的正极材料,能够满足相关电子产品对电池高容量和外观轻薄等要求,是中高端3C消费电子最主流的正极材料。 公司高电压钴酸锂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AI智能的逐渐普及,一方面3C产品市场增长对钴酸锂带来量的增长,另一方面AI市场快速增长对高容量钴酸锂提出更多需求,将给钴酸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三元材料 三元材料具备克比能量密度高、放电容量大、循环性能好、结构比较稳定等优势,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领域。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会随着充电截止电压提高或镍含量的提高而提升,从而增加锂电池的续航里程。 公司长期看好三元材料在动力领域的主流地位,但在回收产业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三元材料需求受到磷酸铁锂的一定挤压。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高电压、高功率的技术优势,一方面稳固在混动、增程和中高端电动车领域的份额,另一方面拓展三元材料的应用领域,在低空领域已率先稳定量产供应,同时不断迭代研发固态电池领域中的固态电解质和正极材料。 (3)氢能材料 公司氢能材料为镍氢电池用贮氢合金粉和新型固态储氢材料。 贮氢合金粉主要用于镍氢电池,相较于其它电池,镍氢电池在环保性、安全性、温度适应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尤其适合混合动力汽车、中低端消费电子等场景;同时,因其在极端环境中稳定的安全性能,在车载T-Box、航空航天、精密仪器等领域也有一定的应用。目前,公司的贮氢合金材料广泛应用于国际知名车企混动车型和民用领域,市场龙头地位稳固。 固态储氢是通过化学或物理吸附将氢气储存于固态材料中,相比市场上常用的高压气态储氢和低温液态储氢,固态储氢具有低压安全优势。公司固态储氢材料在行业内率先量产销售,目前已批量应用于电解水制氢后的储氢、氢能充电桩、氢能叉车等领域,随着公司相关技术的不断创新以及产业政策的出台落地,公司固态储氢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4)磷酸铁锂 磷酸铁锂具备高安全性、低成本、长寿命等优势,已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但磷酸铁锂存在倍率性能、低温性能的劣势。自2009年以来,公司持续致力于改善磷酸铁锂的低温性能,成功攻克了低温性能不足的技术瓶颈,并开发出具有优异低温表现和高倍率特性的高性能水热法磷酸铁锂产品。公司以水热法产品为核心,围绕差异化市场,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致力于打造中高端产品,抢占动力市场并逐步切入储能市场。2021年公司在四川雅安开展了磷酸铁锂产业化生产基地的布局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已开始批量供货。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生产与销售钴酸锂、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新能源电池材料实现盈利。其中,公司在采购、生产与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模式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1)采购策略与成本控制方面 公司采取“低库存、快周转”的经营策略,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的同时,尽量同步锁定原材料价格,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对采购的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钴、锂、锰、镍类金属盐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中伟股份、格林美、天齐锂业、腾远钴业等知名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与中色国贸、盛屯矿业、雅化集团等企业合资成立公司,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 (2)供应商管理与采购流程方面 公司在与国内外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并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品质稳定及价格合理。公司通过规范的采购流程,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制度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原则安排生产,新能源材料大部分产品具有客户定制化特点,不同客户或者同一客户的不同产品订单对新能源材料的规格、性能方面一般具有不同的指标要求。因此,公司生产安排主要以销售订单为基础,同时考虑客户次月预测需求制定排产计划,保证销售和生产的匹配与无缝衔接。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3C消费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下游客户以国内外知名的电池制造企业为主,公司主要采取大客户战略和高端产品策略,针对不同客户对新能源材料性能、规格标准提出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公司的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需与应用的终端产品、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需求相匹配,终端产品总体的研发定型周期较长,终端产品生产商需要与电池生产商及电池材料生产商等上游企业合作推出新产品,公司材料产品的整体销售流程贯穿在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电池材料产品的送样、测试、检验等流程中。公司通过客户的评估验厂等程序后,后续根据与客户约定的产品标准进行小规模试产(“小试”),并向客户送样测试。小试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中等规模试产(“中试”),并向客户交付相关产品供客户检测,取得生产的稳定性认可。中试完成后,进入量试阶段,量试产品经检验合格满足客户要求后进入量产阶段,后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大批量供货。公司在与主要客户持续合作过程中,为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新产品开发需求,公司营销、研发部门与客户开展深入沟通,同时质控部门也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开发中,公司生产部门会根据客户新电池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工艺流程及设备结构等,协助客户完成新产品的更新定型。 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采用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通行的产品定价机制,即“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采购订单时,就具体产品提供报价,报价内容由各类金属盐原材料成本及加工价格构成。其中,各类金属盐原材料的成本为相关金属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加工价格则由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的加工成本、目标利润及客户议价等情况综合确定。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为钴酸锂、NCM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公司产品属于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中“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中的“钴酸锂、镍钴锰/镍钴铝三元材料”。同时,NCM三元材料属于《中国制造2025》鼓励发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锂电池行业。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主要收入来源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正极材料作为 新能源电池最为核心的关键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了新能源电池容量、安全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主要正极材料有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材料,上游为镍、钴、锰、锂等金属盐、添加材料及其他辅料供应商,行业下游为新能源电池的终端应用产业领域,主要为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动力新能源电池领域、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3C消费新能源电池领域以及储能新能源电池等三大领域。另外,公司部分收入来源于氢能材料。以下为公司产品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1)3C消费市场 3C消费市场处于平稳发展期,可穿戴设备、AR/VR等新兴消费电子发展迅速,为正极材料提供了新的需求增长空间。2024年消费锂电市场整体需求量回暖。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最新《全球季度手机跟踪报告》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6.4%,出货量达到12.4亿部,这标志着在经历了两年充满挑战的下滑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现了复苏。 从技术上看,伴随电子产品轻薄化和快充需求,钴酸锂高电压化趋势显著;三元材料在对成本较敏感的低端市场有一定空间;从市场上看,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智能手机和电脑中的应用,可穿戴设备、无线耳机、电子烟、无人机、AR/VR等新兴消费产品的发展,有望引领消费电子进入新一轮增速阶段。 (2)动力市场 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也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达到40.9%,高于上年9.3个百分点。 2024年,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得益于其成本优势,市场份额持续提高,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2024年中国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为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累计同比增长56.7%。但从技术上看,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因其高能量密度的特征成为高续航车型主流正极材料;高功率型正极材料在混动领域应用广泛。 (3)储能市场 伴随风电、光伏新能源的发展风口到来,储能正在成为“标配”,并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柱。储能主要是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和工商业侧等领域的大型储能,由于涉及电力并网问题,其对于电池的需求比其它场景要更为复杂。为了更好匹配电力储能特性,电力储能电池未来将会形成一个独立的市场赛道。 从技术上看,储能电池是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关键器件,正在走向更低成本、更长循环寿命、更高安全的专属化、专业化的产品设计、工艺选择和制造路径。目前,储能型新能源电池主要采用磷酸盐系正极材料。未来基于钠电正极材料的优良特性,有望逐步在储能型新能源电池中得到运用。 (4)氢能市场 氢能领域中,贮氢合金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市场集中度较高,行业龙头企业有望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准入门槛方面 2021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国家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根据前述规范条件,对生产企业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②行业研发技术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国内各主要新能源电池材料厂商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均已形成了自己的核心工艺技术,如原材料的选择、各类材料的比例配方、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设置等,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 新能源电池材料更新迭代较快,技术工艺壁垒逐渐提高。在当前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突破关键技术,难以获得下游新能源电池客户认可,难以形成竞争力,难以在行业立足。 ③研发与经营管理人才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化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行业经验积累是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和规模化生产方面的关键影响因素。新能源电池材料一般由客户提出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研发经验与生产经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先期进入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的企业拥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研发与生产队伍,新进入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此外,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还需要深谙市场的采购、销售团队。采购、销售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供应商、客户协调能力。 ④规模化生产及资金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壁垒,一方面,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原材料掌握、采购议价能力和生产运营规模效应方面具有优势。另一方面,下游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很高,主流新能源电池企业对于电池材料供应商的供货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小型电池材料企业进入新能源电池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的难度较大。此外,新能源电池材料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入,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行业新进入企业面临规模化生产壁垒及较高的资金壁垒。 ⑤客户对供应商的综合认证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是新能源电池的关键核心材料,下游主要新能源电池生产厂商均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需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稳定性、规模化供应能力、物流能力、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稳定性、环保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认证,检验期较长且严格,通常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行业新进入者已经很难通过下游主要新能源电池厂商的认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锂离子正极材料销量为9.86万吨,保持国内锂电正极材料行业前列地位;公司氢能材料销量为0.39万吨,继续巩固贮氢合金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钴酸锂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4年国内钴酸锂产量为9.39万吨,同比增长18.8%,全球市占率约93%。公司凭借高电压钴酸锂的产品优势,长年稳定向下游3C消费电池头部企业供货,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实现销量4.62万吨,出货量继续蝉联第一。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钴酸锂市场龙头地位。 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格局尚未稳固,暂未形成绝对的龙头企业,三元材料的竞争格局依旧维持多强并列状态。根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4年国内三元材料产量为61.4万吨,同比增长3.6%。全球范围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95.3万吨,同比下滑1.6%。公司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材料实现销量5.14万吨,市场排名显著提升,在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等领域处于行业前列位置。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受益于动力与储能两大应用领域的高速发展,2024年磷酸铁锂产量延续增长态势。根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4年磷酸铁锂产量为238万吨,同比增长50%。公司自2009年以来致力改善磷酸铁锂低温性能差的痛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公司于2021年在四川雅安开展了磷酸铁锂产业化生产基地的布局建设工作。报告期内,雅安基地液相法磷酸铁锂项目一期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调试和客户认证工作,并开始批量供货;二期项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走差异化路线,向市场提供低温性能优良、倍率性能良好的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技术创新驱动的时代,公司积极拥抱变革,紧紧围绕国家对新能源领域的宏伟蓝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努力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中走在前列。报告期内,公司以前瞻性的视角审视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致力于开发符合未来市场趋势的高性能电池材料,并将视野扩展到整个产业链的绿色、低碳转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体来说,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性能要求和降本需要,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发展的新技术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NL全新结构正极材料 NL全新结构正极材料在能量密度、充放电倍率等方面显著优于传统钴酸锂、三元材料。公司推出的NL全新结构正极材料由于其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好,未来应用前景广阔。 (2)超高镍三元材料 超高镍三元材料以镍钴锰氧化物(NCM)为基础,镍含量通常达到90%以上。使用该材料的电池能够大幅延长续航里程,为各类设备提供更持久的电力支持。公司超高镍三元材料已顺利通过多家电池企业测试,并成功进入国际车企体系认证阶段。 (3)磷酸锰铁锂 磷酸锰铁锂是在磷酸铁锂基础上添加锰元素获得的新型正极材料。在磷酸铁锂基础上引入锰元素,锰的高压特性能够获得比磷酸铁锂更高的电压平台,提升能量密度,并且有更好的低温性能,兼顾高安全性。公司开发了应用于超充动力电池等领域的磷酸锰铁锂材料,通过采用体相掺杂和表界面包覆技术,产品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 (4)钠电正极材料 钠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与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相似,钠离子电池在新能源低速交通工具、大规模储能、工程机械等方面有着较好的应用前景。公司2.0-4.0V层氧钠电材料已完成量试,技术指标业内领先;高电压层氧钠电进入中试阶段;聚阴离子钠电材料主要应用于储能领域,尤其规模储能领域具有较好前景。 (5)补锂剂 电池首次充放电后部分锂离子用于形成SEI膜以及内嵌负极无法脱出造成永久性锂损耗,电池出现不可逆的容量下降现象。为了弥补该部分缺失的锂离子,通常在正极或者负极添加补锂剂,从而提升电池的首次充放效率,同时锂离子不可逆消耗变少也能够提高电池的循环寿命。补锂剂主要分为正极补锂剂以及负极补锂剂,负极补锂剂存在技术工艺难度高等诸多产业化难题待解决,目前正极补锂剂最具应用前景。公司开发了多款正极补锂材料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6)固态电池 固态电池技术作为下一代电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因其高能量密度及高安全性等特性而备受瞩目。公司专注于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的研发,通过采用快离子导体等创新技术,已实现固态电解质的吨级生产和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 综合来看,上述技术具有不同的特性,将共同为低碳经济带来更多、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9,679.03万元,同比下降23.19%;实现利润总额50,786.74万元,同比下降9.0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07.38万元,同比下降6.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杨金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2025年经营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对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的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922.63万元,主要包括: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591.89万元,冲回信用减值损失2,669.27万元,与公司2025年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无重大差异。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840,164.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83,920,0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504,691,083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有关条款,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融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折合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融资额度内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等相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及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两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度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系系为满足被担保人工程保函开立等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杨金洪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杨金洪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姜龙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姜龙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陈庆东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张瑞程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陈康晟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娜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安徽铜陵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截至2025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2025年经营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对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的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840,164.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83,920,0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504,691,083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的下属参股子公司NEOMAT PCAM,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 (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前述下属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间接持股比例49%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资方Orano SA同步按照间接持股比例51%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前述参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持有法国厦钨新能科技49%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法国厦钨新能科技49%的股权,公司将按照间接持股比例即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同步按照间接持股比例51%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杨金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国厦钨新能科技 企业名称:NEOMAT PCAM,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 (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124 Rue Du Magasin Général ZAC Des Bassins 59140 Dunkerque, France 经营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建设、拥有、资助和经营一家生产和销售电池制造材料的工厂,专门生产主要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制造的正极材料前驱体,主要(但不限于)为法国的电池超级工厂和其他电池制造商供货。以及更广泛地说,与公司目的直接或间接相关或有助于其实现和可预见增长的任何金融、工业、商业、动产或不动产交易。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持股49%,Orano PCAM持股51%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774.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774.14万元。因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目前未发生经营业务,因此暂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2025年度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其他股东方将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工程保函开立等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系为满足被担保人工程保函开立等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 公司代码:688778 公司简称:厦钨新能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8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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