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包括住宅、办公、酒店、商业等)在主体结构完成之后到使用寿命结束的全生命周期内,需要进行多次的内外装饰装修,因此,本行业具有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随着经济形势和需求的变化,装饰趋势已经从传统形式逐步向标准化、装配化、智能化的方向转变。同时科技进步和环境气候变化等因素推动装饰行业向低碳环保、绿色节能、智能智慧的方向发展。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也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和发挥空间。新的社会发展理念和人口结构变化在城市更新、医养康养、文体、交通以及市政等方面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可能。报告期内,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需要企业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并适时调整,采用更加灵活的运营模式以应对各种挑战,需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应对可能的风险。面对新一轮的科技浪潮,要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的行业运用,促进智能设计、智能建造、智慧制造、智慧科技的发展,推动建筑装饰产业工业化、装配化、数字化、绿色节能化的转型升级,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 1.设计板块 澳锘设计集团是由澳诺建筑、思恺迪设计(CKD)、DC国际(DCALLIANCE)、简斯设计(JCA)、创羿咨询(EFC+)及米兰中心等专业设计公司及分支机构组成。为城市发展与城市更新提供从咨询、规划、设计到实施、运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项目屡获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金奖、WAN亚洲设计大奖、澳大利亚皇家建筑协会杰出建筑奖、RAIA研究奖与总理奖章、澳大利亚年度建筑杰出服务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建筑服务百年奖、IFLAAPR亚太地区“分析与总体规划单元”荣誉奖、IDA城市设计银奖与IDA建筑设计提名奖、缪斯铂金奖、华鼎奖、中国装饰艺术设计大赛工程类/方案类/作品类一等奖、国际环艺创新设计作品大赛金钻奖、ELLE DECORATION 家居廊中国室内设计大奖。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定城市更新与保护设计项目一等奖/三等奖、地建师年度室内设计大奖、2025美国国际设计大赛荣誉奖。旗下上海澳锘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连续多年获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旗下DC国际获评上海市企业荣誉“2022年度市级设计创新企业一独立设计企业”、2023年第四届Pro+Award普罗奖居住建筑-金奖、银奖。2023IDA美国国际设计大奖。2024年第九届REARD全球地产设计大奖银奖、铜奖。2024美国MUSE缪斯设计大奖。在过去近30年的发展中,完成上海世博滨江、绍兴高铁北站、南京夫子庙、上海豫园商城、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中心、赫威斯肯特、平和、哈罗礼德、杭州亚运村国际区、海尔、小米、新浪、申通快递、春秋航空、中国移动长三角科创中心、汉江(襄阳)生态城汉江流域文化旅游交流中心、光华教育集团(上海)光华启迪淀山湖校区、青浦朱家角宽璟酒店等项目、宁波北仑青创大厦、苏州华润湖湾天地商务广场酒店、安吉瑞珀妮抗衰理疗院Clinque la Praire Health Resort Anji等项目。 2.建造板块 服务范围涵盖康养、保障性住宅、科技园区、办公、教育、医疗的内外装饰工程管理和施工。凭借系统化的智能建造体系、丰富的装饰总包管理经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上乘的施工质量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赢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3.智造板块 全筑股份部署新材料、石业、门窗、幕墙等多个制造板块,以标准化柔性定制完成建筑配件及家装产品配套。以技术创新驱动工业4.0,以先进生产力铸就精工品质,为全产业链业务一体化交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高昕幕墙专业提供幕墙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其主营产品包括建筑屋顶、建筑幕墙、建筑门窗以及建筑节能。高昕幕墙具有显著的核心优势。在专业资质方面表现出色,荣获众多国家荣誉。其业务布局实现全球化,在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堪称典范。 4.家居板块 全筑别墅装饰专注高端别墅装饰22年,是中国豪宅装饰领域最具专业性的装饰公司之一,一站式提供建筑规划、室内设计、施工改建、软装配饰、家具部品、园林配套等别墅豪宅综合服务。自创立以来,已打造“檀宫”“华府天地”等上千余个豪宅地产项目。全筑软装是国内最具全球供应链实力与竞争优势的专业全屋软装公司。为国内豪宅别墅业主提供从概念创意、全案设计、产品定制到落地陈列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战略布局澳洲、北美、东南亚等地设立米兰设计中心助推源头集采。全筑幻家是全球首家基于元宇宙相关技术打造的标准化定制整装品牌。产品架构由“1+1+1”(虚拟家+现实家+未来家)组成,全流程数字智能化生产交付能有效解决传统整装产品效果、预算、品质,工期等不可控的痛点,结合全筑的装配式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时尚、科技与环保兼具,且终身可升级换新的家装解决方案。 5.科技板块 全筑股份旗下创新业务板块,公司与同济大学成立有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依托“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平台,着力研究人工智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提供“智慧建造、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康养”解决方案,赋能全产业链,加速实现企业由现代服务向产品技术创新转变。 6.海外板块 公司海外业务稳健发展,在巩固既有海外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公司审时度势,精准决策,为适应国内企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需要。公司借助先期丰富的海外拓展经验,着力打造成熟的出口通道和商业模式,赋能国内成熟产业链、先进技术和制造能力有计划地海外输出。提升中国产品的海外市场占有率;公司与海外头部的建筑类产品线上网站合作,建立大家居供应链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国内优秀产品、部品、材料、品牌走向世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亿元,同比减少2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亿元;期末资产总计21.81亿元,同比减少23.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关联担保。 ●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预计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90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进行担保额度预计,且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额度 ■ 注:如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有新增子公司,则新增子公司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2.担保额度调剂 鉴于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对未来12个月内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新增担保额度所进行的预计。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担保额度在被担保主体中调剂,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可以进行如下调剂: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控股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担保范围及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履约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公司根据自身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业务种类及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高昕 1、公司名称: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6075229051 3、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魏信斐 5、注册地址: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725弄23号-25号 6、注册资本:5,05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木业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脚手架作业、焊接作业、钣金作业,建筑设备安装,设计和生产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 9、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二)建筑工程 1、公司名称:上海全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F01X43 3、成立日期:2021年6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王文宽 5、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16层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结构: ■ 9、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三)澳锘规划 1、公司名称:上海澳锘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22352239 3、成立日期:1994年9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蒋惠霆 5、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4层F区4058室 6、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销售花卉、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 9、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五)筑掣建筑 1、公司名称:上海筑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YB89K 3、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巫超荣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6、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 9、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运营能力,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有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六)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七)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增加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有关其他备案事宜;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如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审核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一)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1,111股,发行价格2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8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共计11,16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88,839,996.80元;另扣减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4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8,100,774.8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3,8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该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9,200,000.00元后,于2020年4月2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4,800,000.00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9,2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5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3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0)第39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148,266.4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 3、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3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434,989股新股,海通证券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1,916,1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股,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9,999,987.76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配投资者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7,641,497.20元,其中:41,916,164.00元计作公司股本,915,094.34元(不含税)计作尚待支付的发行费用,94,810,238.86元计作资本公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26,402.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1)第074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726,402.8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在上海,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注销在中国银行闵行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银行闵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最高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考虑到公司目前面临的危机,公司拟终止“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并将13,077.1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期间被法院强制扣款4,507,370.26元,于2023年被法院强制扣款336,435.46元,2024年各账户余额转入管理人账户后完成销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2,298,182.0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恒大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中国金茂全装修工程项目”实际已完成,“宝矿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因甲方受疫情的影响,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数量进行了缩减,目前该项目下工程项目均已验收结项并基本完成募集资金支付。现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7,385.17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期间被法院强制扣款1,731,321.72元,于2023年被法院强制扣款327,119.38元,2024年各账户余额转入管理人账户后完成销户。 3、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764.1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论证,决定终止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361,376.82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公告:由于公司濒临破产,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面临大量诉讼事项,部分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合作推进企业重整优化营商环境的会商纪要》规定:“金融机构依据管理人提供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时将破产企业在该受理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款项划入管理人账户。”公司的破产重整已于2023年11月13日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因此公司的破产重整管理人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有权将被冻结账户解冻并将资金划入管理人账户。 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均为补充流动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本有权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划转至公司普通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被冻结账户的募集资金解冻后需直接划转至管理人账户。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海通证券、前述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已完成销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005.00万元,其中资金26,000.00万元,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48.00万元,其中一笔10,000.00万元、另一笔3,500.00万元,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结余资金中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而直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鉴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因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836.00万元,综合专户利息等因素,公司内部决策调减募投“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至13,887.25万元。截至目前,该项募投计划已经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亦已销户,因此投资进度记为100.00%。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全筑大厦1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6日13:30-14:0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ir@trendzone.com.cn),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层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5)第7535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470.7589万元,公司股本为131,693.35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 年是公司重整后的第一年,公司信用、信誉以及市场信心尚在修复中,另外由于行业环境、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承接业务转化营收未及预期,新业务板块以及海外新布局发挥效能尚待时日。融资财务成本、资产折旧摊销、员工薪酬等开支仍需正常发生,因此导致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及行业变化,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新的发展战略,努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深挖核心优势,发挥设计引领品牌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设计业务的行业地位。努力拓展城市更新、保障性住宅、教育、银发经济、医养、产业园区、科技总部等客户渠道,巩固并拓展与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回款保障程度较高的客户的业务合作。 2、积极拓展创新业务。公司始终秉持着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当下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智慧建造、智慧建筑、智慧家居”的系统的解决方案。 3、加快海外布局,坚决实施海外新战略。公司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先后完成欧洲板块、东南亚板块、中东市场的战略布局,公司将根据这些市场的特点实施不同的市场战略,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 4、进一步提升项目承接、实施、交付质量。不断恢复市场信心。持续加大应收款回收力度,确保资金回笼。不断提高运营效率,提升资金、存货周转率,强化成本、风险控制。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1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本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主要系计提了对持有的房产、土地的减值以及对子公司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预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851.48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为58.8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年末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经资产管理部门减值测试和评估机构评估,2024年公司预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3,290.32万元,预计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568.9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515.49万元,预计减少2024年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1,633.94万元。 四、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公司拟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金)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金)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 2、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信结合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庞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607.738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25,329.6712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607.7385万元,公司股本为131,693.35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东洲评报字【2025】第0008号和东洲评报字【2025】第0007号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和TREND GOSA PTY LTD的商誉减值准备1,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时直接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发 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会师报字(2025)第7535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470.758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24,862.2490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470.7589万元,公司股本为131,693.35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东洲评报字【2025】第0008号和东洲评报字【2025】第0007号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和TREND GOSA PTY LTD的商誉减值准备1,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进行审议,明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470.758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24,862.249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会师报字(2025)第7535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45,470.758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24,862.2490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公司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5,470.758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24,862.249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意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实施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本分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全筑股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