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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合计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起不超过两年,其余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90.50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起不超过一年。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公司具体融资金额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批复的授信额度以及授信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申请授信,包括办理贷款、银行承兑和信用证的签发、贸易融资、进口保付、出口保理、供应链融资、票据贴现、信用证贴现等业务,并作为办理以上业务的有权签字人,其签字和签章均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办理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保值产品,并作为办理以上业务的有权签字人,其签字和签章均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会议同意2025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理财额度和理财种类范围内进行决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洗衣机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发展规划,为满足洗衣机产能需求,促进洗衣机产业发展,会议同意长虹美菱下属子公司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约5.2亿元建设单班年产100万台洗衣机项目(含土地、厂房、设备投资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3,522,639.00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243,490,887.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7,598,718.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812,211.1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61,624,422.2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65.62%。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金额单位: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根据准则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则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在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相关条款。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日期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主要差异事项为: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在利润表的“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按准则解释相关要求做列报披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债”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按照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内容时,将2024年度原计入“销售费用”会计科目并在“销售费用”报表项目列报的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款项,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调整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会计科目并在“营业成本”报表项目列报。将上年同期的影响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年度利润表及上年同期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本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4年度,公司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9,874.20万元,转回5,520.92万元,减少利润总额合计14,353.28万元。其中,2024年1-9月已审议信用减值损失17,595.02万元;2024年10-12月审议四季度信用减值减少,转回利润3,241.7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4年度,公司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0,893.39万元,另存货销售转销36,730.8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合计24,162.56万元。其中,2024年1-9月已审议资产减值损失25,504.46万元,2024年10-12月审议四季度资产减值损失35,388.9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合同资产;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874.20万元,转回5,520.9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53,424.36万元,主要为电子产品与房地产存货项目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销售转销36,730.83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42.97万元。 (3)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新增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24.25万元,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计提 2,075.38万元,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计提222.00万元;其他变动减少2,314.45万元,系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转出减少。本期无形资产新增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56.83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计提1,575.06万元,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计提513.97万元,公司母公司计提122.54万元;其他变动减少443.38万元,系本期处置无形资产所致。 (4)本期开发支出减值计提2,526.02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因技术迭代预期无法形成资产,计提减值所致。本期其他变动减少153.04万元,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支出核销所致;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计提131.47万元,系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计提131.47万元。 (5)本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309.74万元,系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减值309.74万元;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冲回计提减值36.31万元,均系一年以上质保金变动影响;本期商誉及在建工程均未新增计提减值。 三、本年确认预计负债情况 (一)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情况 本年末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1,389.0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1,977.51万元,主要系部分诉讼案件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所致。本期末新增未决诉讼预计负债527.25万元。 (二)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等预计负债情况 本期末产品保修及专利费预计负债余额52,764.04万元,其中产品质量保修是为已销售产品在产品保修期间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保修费用;专利费主要为公司根据出口北美及欧洲国家的销售情况及与该等国家专利局就专利费用的谈判情况而预计的专利权费;该类费用根据结算情况及期末实际情况预计,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812.30万元。 四、本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及转销等,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38,515.84万元,本年预计负债减少利润总额合计4,339.55万元,其中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减少利润总额3,812.30万元,未决诉讼减少利润总额527.25万元,上述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均已在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为369,851.38万元,预计负债余额为54,153.13万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末,公司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四川长虹2024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24号)。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末,公司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25-026号)。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28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数量:241人; (3)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3、业务规模 天健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07家,收费总额7.2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巧梅,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元良,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曾丽娟,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4年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为267.53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35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天健承担。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各项资产的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减值准备。 二、本期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三、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7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63.74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19,743.51万元,主要为电子产品计提存货减值损失。 (2)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合同资产及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质保金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转回合同资产减值3.06万元。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暂未对固定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长期资产计提减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预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23,117.26万元,已在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2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投资基金”),本次创业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282,828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号)(以下简称《投资公告》)。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创业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二、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4日,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合伙企业2025年度第二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审议并一致同意新增有限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人、调整基金认缴规模、重新签订基金合伙协议等议案。根据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决议,全体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EE7KYK8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1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纵啸宇 注册资本:20,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表: ■ 关联关系说明: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履约能力: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合伙企业 4 亿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主体变更为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企业名称: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MAE6KTEB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2单元35层3501号(申报承诺) 法定代表人:陈庆红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表: ■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履约能力: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1.变更前合伙企业及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 2.本次变更后,新增一名有限合伙人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亿元,普通合伙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2,828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03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出资比例由1.061%调整至 0.99%。 2025年4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要求进行首次出资,列明最晚出资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公司预计在本月底前完成首缴出资1,500万元。 现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四)合伙协议修订 公司与其他相关方新签署了《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对原合伙协议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和补充: 1.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调整 本次变更后,合伙协议中创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282,828万元增加至303,030万元,系新增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及基金管理人为满足1%认缴出资比例要求对出资额做相应调整。首次交割的总缴款规模为认缴出资总额的50%,由拾肆亿壹仟肆佰壹拾肆万元(RMB1,414,140,000)调整为壹拾伍亿壹仟伍佰壹拾伍万元(RMB 1,515,150,000),首次交割最晚出资期限变更为“各合伙人应在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列明的最晚出资期限(“首次交割日”)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删除“最晚出资期限应在合伙企业设立后的3个月内,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2.优化关联交易表述 原协议约定“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决议,关联主体不得与本基金进行交易。”修订后调整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应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进行控制。全体合伙人在此同意并认可,在合伙企业业务运营中,如与关联主体之间发生交易、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善意公正地管理、解决这些利益冲突,并将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对价确定依据等)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方可通过并实施,并披露至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在上述前提下从事的投资管理活动不应被视为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被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3.合伙人权益转让 本次变更后,新协议中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关联方(无论其是否为本基金有限合伙人,但应为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或本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且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为免疑义,无需获得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对于前述份额转让没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拟转让合伙人的非关联方(前提是拟受让方应为基金的合格投资者)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明确有限合伙人变更后的权利义务 各方同意并一致确认,自2025年4月24日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额40,000万元的份额持有人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主体变更为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合伙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提升合伙企业的投资能力。上述新增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增加合伙人后,合伙企业仍由基金管理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行业经验、投资资源及投资管理能力,围绕公司产业布局挖掘具有突出核心竞争力的优质标的,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加强相关政策、市场等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投资。同时,针对预期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团队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考察和尽职调查,充分论证项目市场前景,加强投后管理及进度,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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