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
  ■
  ■
  为突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重点,对仅根据《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变化进行对应调整的条款未在修订对照表中一一进行列示。《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计12,903,460.10元进行核销,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计12,903,460.10元进行核销,上述款项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坏账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坏账核销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5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4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5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为6万元。
  3、公司监事2025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4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5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领取监事津贴,适用日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为止。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等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国元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二、保荐机构情况
  ■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
  (一)尽职调查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
  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重大遗漏;为保荐机构本次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现场及其他便利条件,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众源新材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够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的协调与核查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众源新材在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众源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及《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及《众源新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5,978,47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97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15,39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0,715,39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华盛锂电、金禾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波,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众源新材、晶赛科技、金誉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凯汽车、中旗股份、新疆火炬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童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生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报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00万元,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略有增长。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3年9月6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46,057,408.03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6,057,408.03元。
  (2)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308,965.63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2,534,735.93元,补充流动资金49,774,229.70元。
  (3)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457,292.50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252,130.45元,补充流动资金68,205,162.05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9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624226)、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0468848151000002)、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228911)、在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66600000043和2000016962936660000005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626722)、在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1937266660000003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分别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5008499521000007)、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23157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18,823,666.1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30Z026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2]: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未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系本年产能未能完全释放,且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六号一一有色金属》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产品产量、销量及同比变化情况为:
  ■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本次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6.25亿元的授信敞口额度,其中,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8.09亿元的授信敞口额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8.16亿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金融等融资形式。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上述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银行间调剂使用额度或向上述银行以外的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授信敞口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本次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28,6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4月18日,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800.00万元;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586.71万元。
  ● 本次担保预计是否具备反担保措施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28,600万元的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6,7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3,900万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其他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注3: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注4:本次担保预计是否具备反担保措施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陆佰玖拾柒万壹仟贰佰圆整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带箔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6,719.45万元,负债总额 73,845.13万元,净资产162,874.3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8,491.65万元,净利润9,445.26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3,572.03万元,负债总额80,115.18万元,净资产163,456.85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25,929.68万元,净利润608.56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9,964.57万元,负债总额 111,834.50万元,净资产48,130.0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3,377.31万元,净利润4,737.33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6,196.25万元,负债总额121,298.81万元,净资产54,897.44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20,368.45万元,净利润6,728.68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公司名称: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105室、107室
  法定代表人:韦兵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的加工;投资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4,205.65万元,负债总额 87,202.86万元,净资产7,002.8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63,013.35万元,净利润-58.66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752.69万元,负债总额94,533.94万元,净资产7,218.75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80,521.91万元,净利润215.95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杰冠商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四)公司名称: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汤川路科技文化中心412室
  法定代表人:韦兵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除危化品)、金属制品销售,五金、机电设备、电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经营、指定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693.74万元,负债总额 17,779.87万元,净资产3,913.8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3,430.27万元,净利润221.68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630.07万元,负债总额22,910.14万元,净资产3,719.94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17,270.43万元,净利润-193.94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众永物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五)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桥北工业园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奚海波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605.15万元,负债总额 32,152.82万元,净资产3,452.3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6,718.59万元,净利润-247.92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613.01万元,负债总额28,319.06万元,净资产3,293.95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6,502.37万元,净利润-158.38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新能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众源智造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8%的股权。
  (六)公司名称: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七星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654.51万元,负债总额 49,398.43万元,净资产2,256.0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36,634.84万元,净利润287.51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4,671.02万元,负债总额52,372.69万元,净资产2,298.34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50,668.05万元,净利润42.26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永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七)公司名称:芜湖永杰铜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七星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668.16万元,负债总额 27,096.33万元,净资产1,571.8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1,635.02万元,净利润-428.15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292.62万元,负债总额33,402.51万元,净资产1,890.11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32,924.18万元,净利润318.28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杰铜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八)公司名称: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101室、102室
  法定代表人:何孝海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业务,国内一般商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817.52万元,负债总额 24,691.38万元,净资产8,126.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1,505.49万元,净利润254.69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074.79万元,负债总额25,830.18万元,净资产8,244.61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15,246.42万元,净利润118.48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众源进出口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九)公司名称: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封凯荣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663.26万元,负债总额 28,186.59万元,净资产8,476.6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9,557.45万元,净利润-1,436.82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8,256.04万元,负债总额30,139.84万元,净资产8,116.19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7,979.41万元,净利润-360.48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众源铝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十)公司名称:芜湖众源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封凯荣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金属及非金属(除贵金属)、五金机电、化工材料(除危化品)、电子材料的销售;委托第三方代加工金属及非金属(除贵金属);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及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898.34万元,负债总额 5,595.42万元,净资产1,302.9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812.43万元,净利润195.84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132.77万元,负债总额5,856.67万元,净资产1,276.10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2,280.43万元,净利润-26.81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众源商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十一)公司名称:安徽众源铜业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七星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众源铜业于2025年3月7日设立,无财务数据
  众源铜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十二)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龙潭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奚海波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145.19万元,负债总额 4,306.18万元,净资产8,839.0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920.17万元,净利润-81.93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424.54万元,负债总额5,642.95万元,净资产8,781.60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3,327.07万元,净利润-57.41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众源智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4,3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6.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30,5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4.96%,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通国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驿通国际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融资授信4,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5年4月18日,已实际为驿通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54,3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6.7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驿通国际因经营发展需要,现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4,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驿通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瑞源投资提供同比例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注3:上述最近一期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46878J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4日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九华北路138号学府商业广场芜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B2-3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家斌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销售;煤炭销售;建材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销售;为汽车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通讯设备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34.28万元,负债总额1,981.34万元,净资产2,752.9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8,234.45万元,净利润27.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67.55万元,负债总额2,092.37万元,净资产2,975.18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41,343.90万元,净利润222.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驿通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驿通国际并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但因公司1名高管担任驿通国际的监事,所以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并从谨慎性出发,公司仍将驿通国际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2、股权结构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驿通国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瑞源投资提供同比例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公司与瑞源投资为驿通国际提供同比例担保,且驿通国际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4,3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6.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30,5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4.96%,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