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3,81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9,883,338.4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4,567,156.5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分红利,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瑜先生、代军勋先生及吕灿林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4年市场薪酬水平,根据《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具体情况详见《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3)。 以上议案第一、二、四、五、八、十四、十六等七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登记日期: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00一15:00。 2、会议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室 3、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室 电话:027-87654767 传真:027-87654767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陈秀娟 4、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至0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bhrkg@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1:00-12: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周梁辉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帅曲 财务总监:闻彩兵 独立董事:蔡瑜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至0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bhrkg@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27-87654767 邮箱:Hbhrkg@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就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4、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定期报告的相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认为: 1、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的需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的货物销售(模具、模台、桁架筋等)、厂房设备租赁以及水、电、原材料采购等,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原则确定; 2、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5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浙江庄辰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4100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207.23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模具、模台、桁架筋、楼承板等销售及加工费、技术服务费;厂房、设备租赁;水、电、原材料采购等。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的需要,预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合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方 1、关联方关系 上表中所列企业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20019P 法定代表人:吴海涛 注册资本:325,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03日 营业期限:1998-04-03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东路65号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城市绿化管理;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1076205950G 法定代表人:方兴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08-09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德清县乾元镇明星村 经营范围: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由于中天控股下属企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并积极响应政策导向,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产业,浙江庄辰与中天控股下属企业存在一定的关联方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出售商品(模具、模台、桁架筋等)、厂房设备租赁、采购水、电、原材料等。 2、浙江庄辰对关联方的销售政策与非关联方一致,执行以销售定产的个性化生产模式和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浙江庄辰生产及办公均系租赁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的厂房,水电费按照实际消耗情况与该公司进行结算,房租按照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租给其他企业的同等价格执行。 四、该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分红利,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3,81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9,883,338.4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4,567,156.5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分红利,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全体出席监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执业记录 1、人员信息 (1)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赵光,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拟签字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从业三十年来,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奇啸 张奇啸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8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华嵘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25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4月29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华嵘。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华嵘控股”变更为“*ST华嵘”;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421”;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5年4月29日。 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8.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4.36万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717.0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1,189.69万元,低于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8日停牌1天,自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2025年,公司将积极拓展风电混塔钢模业务,同时发挥技术优势,稳定拓展市政路桥、地下空间以及房建PC模具等相关产品,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做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2、公司将积极寻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金支持,保障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及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第五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室 (三)咨询电话:027-87654767 (四)传真:027-87654767 (五)电子信箱:Hbhrkg@163.com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106号)该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华嵘控股2024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华嵘控股公司已就本说明一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华嵘控股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华嵘控股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披露的事项,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华嵘控股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说明。 针对审计报告中相关的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2025年,公司将积极拓展风电混塔钢模业务,同时发挥技术优势,稳定拓展市政路桥、地下空间以及房建PC模具等相关产品,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做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2、公司将积极寻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金支持,保障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及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 意 见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成员签字: 徐慧泉蒋安娣 陈秀娟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106号),该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予以理解和认可。 (二)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三)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蔡 瑜 代军勋 吕灿林 2025年4月2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