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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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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据此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元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岩)》《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同意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35名激励对象归属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康小然先生、沈立华女士、陈琳女士、蔡文彬先生、黄凯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6.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康小然先生、沈立华女士、陈琳女士、蔡文彬先生、黄凯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据此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据此对相应定期报告进行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一、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年。
  三、不担任公司职务的监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
  四、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薪酬按在公司担任之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并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793.4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余下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497,793.42元,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0元,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4,729,458.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公司充分考虑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793.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系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推广,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介入医疗器械,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中按III类医疗器械管理,实行产品注册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医疗器械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民健康的战略支撑力量。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医疗器械逐渐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其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具有技术水平高、知识密集、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特点,集中了材料、生物、医学、工业化生产和质量控制等多个领域的顶尖技术,所需研发投入大,具有研究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以冠脉介入治疗发展历程为例,可以看到其不是由概念引领,而是由技术创新、临床证据驱动的行业,重大的变革周期在15年左右。即一个新理念或新产品,需要通过十年以上的循证医学证据来得到验证。当其临床优势确定后,行业及商业格局会发生重大改变。
  医疗器械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坚实的循证医学证据为驱动,不断满足临床需求、改善患者获益,从而获得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赛诺医疗是一家根植于中国,面向全球市场,专注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企业。主要从事心血管、脑血管、结构性心脏病等介入治疗重点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运营。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开发、市场拓展等日常经营性事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793.4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余下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497,793.42元,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0元,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4,729,458.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创新为主导,加快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加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持续丰富产品品类,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加速全球市场布局。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49.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1,87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4.57%。其中首次授予1,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66%,预留部分375万股已作废。
  (3)授予价格:4.4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4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0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2022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2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营业收入值,2023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
  注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个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39)。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9)2024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上市流通。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019)。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预留部分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失效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次审议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次归属情况如下表:
  ■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说明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49.6万股。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现就归属条件部分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因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3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24日
  (二)归属数量:449.6万股
  (三)归属人数:35人
  (四)授予价格:4.4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首次授予部分合计股票数量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人员离职导致部分已授予股份作废所致。
  四、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归属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分批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3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449.6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9.6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与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归属的可归属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赛诺医疗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拟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2
  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01-707,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议案11完整议案名称为“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因字符限制,在表格中将公司名称进行了缩写。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项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6月3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凯
  2、电话:010-82163261
  3、传真:022-59862904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
  5、邮编:100044
  6、电子邮箱:ir@sinomed.com,huangkai@sinomed.com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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