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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4年度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59.44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净利润9,352.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哈铁科技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7,552.3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200.11万元,公司2024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4,800.00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2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会批准。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铁路专业信息化、智能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保障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提升高速运行、恶劣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检测与智能设备运行效率,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交通管理。公司是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智能运维行业中开展时间最早、产品体系最全、技术最为领先、市场份额最大的龙头企业。产品可分为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铁路专业信息化、智能装备与运维、新兴技术(5G、北斗、大数据、物联网)研究及服务等。 1.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类产品: 以5T、6C产品为代表,主要包括以下产品: (1)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THDS系统)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采用辐射测温技术,动态非接触式采集列车轴承的红外辐射能量,实现对通过车辆轴承温度的实时监测,并对温度超限的轴承按热轴等级进行实时报警,最高适应车速可达到350km/h,是防止燃、切轴的安全保障设施,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设备。公司生产和销售THDS系统全套设备,已在全路安装使用,THDS系统市场占有率约70%。其中红外轴温探测站设备运用了非接触红外探测、直流探测、热备冗余等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结合大数据运维技术的运用,使设备具有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在环境恶劣地区也得到了大量的使用,如:青藏铁路格拉段最高海拔超5000米的高原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45℃的高寒地区;轨边温度达到60℃的高温、潮湿地区。产品每年预报多起热轴故障,防止燃、切轴事故发生,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2)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系统) 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采用声学诊断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声学传感器阵列对运行中的铁道车辆轴承噪声信号的实时采集和分析,识别轴承的工作状态,可提供有效的轴承内部早期故障诊断结果,并对轴承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实现铁路货车、客车、地铁车辆和动车组运行状态下滚动轴承早期故障报警,增强了轴承的预警能力,将防范关口前移,确保行车安全。公司生产和销售TADS系统全套设备,已在全国铁路安装使用,公司产品每年发现上百起轴承或车轮缺陷,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生产的TADS系统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设备预留一定冗余,环境适应性强,预报准确率高,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3)列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 列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图像系统)包括货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FDS系统)、客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VDS系统)、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系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全车360°动态图像检测系统(VIDS-W-M系统)等。其中TFDS系统是针对货车运行故障检测开发的,在铁路机车车辆运行安全检测行业最先使用,目前上述四类图像检测系统均已在轨道交通市场上得到广泛使用。 公司生产和销售图像检测系统全套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已在全国铁路以及北京、广州、兰州、乌鲁木齐、郑州等城市轨道交通安装使用。其中探测站设备运用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设备环境适应性强,在环境恶劣地区均有设备使用,同时也适应多种线路现场场景。 (4)接触网供电安全检测监测产品 公司已取得CRCC认证并销售的接触网供电安全检测监测产品(供电6C系统)包括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检测装置(3C)、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受电弓滑板监测装置(5C)。 (5)货运安全管理系统 货运安全管理系统轨边设备通常安装在车站的咽喉部位、路企交界线、路局分界口处,实现了对到发货物列车装载状态的动态检测和实时监控,为货检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预检信息,同时为货车装载异常情况查询、分析提供必要的依据。公司生产和销售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全套设备,目前已在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武汉局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及多个专用线安装使用。货运安全管理系统的上线应用,在货检作业环节实现了人机结合的货检作业模式。利用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对货车装载状态进行预检,可真实还原 “检车”现场的效果,发现疑似问题重点把控,增强了货车复检的针对性,降低了外勤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6)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系统),基于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通过无线微波信号自动识别运行中列车的车次和机车车辆的车号等信息,自动记录准确的通过车时间,基于车轮传感器及检测算法,自动计轴、计辆、测速和准确识别列车运行情况,实现列车和机车车辆的实时追踪管理。ATIS系统可以为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间清算和检修管理提供数据,并为安全监测检测系统提供车辆轴承定位,实现故障部位的准确预报和联网跟踪报警,是铁路运输管理和信息化的基础数据源。 (7)车辆运行品质轨旁动态监测检测系统(TPDS系统) 车辆运行品质轨旁动态监测检测系统(TPDS)是集车辆运行品质、超偏载、踏面损伤监测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安全监测系统,是5T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生产和销售的TPDS系统全套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环境适应性强,预报准确率高,设备性能稳定可靠。已在国铁集团所属6个路局集团公司安装使用,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8)重点项目研究 为探索研制小型化、集成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探索综合故障预警及健康状态管理技术,提高系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开展“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优化及监控技术深化研究”“THDS设备高寒地区运用深化研究”“TPDS小型化数字化深化研究”“TWDS小型化深化研究”等项目研究。 2.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 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指为铁路车务、机务、工务、供电、电务、车辆等各铁路应用领域服务的信息化系统,主要运用软件、数据库、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可查、人机交互、高效管理、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决策等功能。此外,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亦包括为实现客户项目管理需要,对外采购后进行集成和安装的系统集成类产品。 (1)货车管理信息系统(HMIS) 该系统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物联网技术、无线网络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全路货车运用检修生产的信息化管理,实现货车从新造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实现货车造修质量的过程卡控管理,实现货车配件质量追踪、质量索赔的精细化管理。 (2)铁路客车管理信息系统(KMIS) 该系统为国铁集团“一级部署,多级应用”部署架构,借助云边结合技术、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信息技术、数据库技术、人工智能以及人员车辆定位等技术,结合智能工装设备,接入各类车载和微控设备监测检测数据,为各类铁路客车管理人员提供技术管理、运用检修生产组织、质量控制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运用管理方面建设以乘务标准化管理、库检作业过程管理以及运用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综合运用平台,检修管理方面建设以检修计划管理、节拍过程管理、关键配件检修线以及检修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检修平台,搭建客车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体系,促进客车数字化专业管理转型工作,满足国铁集团机辆部、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段/机辆段、造修企业等车辆部门的管理要求,实现铁路客车从新造、配属、运用、检修直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为铁路客车修程修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为车辆运维决策及运行安全保驾护航。 3.智能装备与运维服务 智能装备产品指用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机车车辆检修、整备、运用等业务的专业设备,结合机械技术、微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产品具有自动化、智能化的特点。 (1)列车自动清洗机系列产品 列车自动清洗机是专为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自动清洗设计的专用设备,适用于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外表面清洗。设备安装在贯通式洗车库内,使用洗涤液、循环水、清水刷自动冲洗、刷洗列车前后两端面、车顶面及两侧外表面。设备具有自动仿形、无人值守、远程调试、远程控制等功能。 (2)减速顶 减速顶是一种不需要外部能源就能自动控制车辆溜放速度的调速工具,包括对车辆速度起判断作用的速度阀,对车辆起制动作用的压力阀,并充有一定容积的油液和氮气。减速顶包括可控减速顶、停车顶、止轮顶、加速顶等多种产品。减速顶主要应用于编组线、到发线、客车整备线、翻矿线等,可在调车场内直线段、曲线段和道岔区安装使用。公司研制的减速顶调速系统已应用于全国铁路及多条企业专用线,并先后出口至美国、波兰 、俄罗斯等国家的十多个铁路编组站以及钢厂、电厂等。 (3)动车组融冰除雪设备 动车组融冰除雪设备综合运用了图像智能识别技术、计算机控制、变频驱动、网络通讯控制技术以及高效换热和恒压供水相结合的工程技术,实现了动车组融冰除雪技术的装备化,该设备已在哈尔滨动车段哈西动车所、佳木斯客车整备所投入运用。该技术装备提高了高寒地区动车组运维效率和运行安全的保障水平,解决了人工劳动强度大、效率低的问题,为未来高寒地区高速铁路的建设提供保障。 (4)车辆段数字化建设 车辆段数字化建设目标是从本质安全、源头质量、运输保障、管理效能、经营效益、人才队伍六个方面全面提高,由“预防性计划修”向“数字化精准预防修”转变。通过实施货车检修的数字化转型,各业务场景智能化程度全面提高,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全面覆盖,数据要素价值全面释放,数据贯通化、生产高效化、产品优质化、管理智能化的格局全面形成,实现货车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铁路现代化建设。实现基于数据驱动的多维度智能决策分析,实现货车维修的数据处理、分析、评价、挖掘及可视化。提高关键经营环节数据利用水平,实现货车维修智能化。 (5)运维服务 公司运维服务主要面向机车6A系统(含直流机车视频监控系统)、THD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产品。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机车车载安全监测检测设备运用维护管理规则》《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等技术规章,上述产品需要进行日常维护以保证其可靠运转,由于该类产品专业性强、维修技术难度高,因此由我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设备维护服务。 4. 技术研发及服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需要为铁路技术革新提供基础创新支持,为保障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交通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储备。公司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模型、物联网、北斗、云平台远程监控等先进技术研究,为铁路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持。 (1)先进技术研发与设备试验服务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铁路专业信息化和智能装备行业领先的设备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和设备试验能力。公司凭借在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与相关领域数十年的经营经验及技术储备,对行业内痛点问题进行全方位分析,设计研究方案,搭建试验平台,进行方案比选。根据试验结果和分析结果,研究运用作业模型和现场实时方案,最终向客户提交研究报告、软件著作权等研发成果。 (2)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公司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按照合同约定对铁路站段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等领域工程项目涉及的设计、采购、调试、开通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综合解决方案全面负责。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秉持市场化导向,积极进行投标活动,以此作为获取订单的主要途径。在业务流程中,依据实际销售情况灵活且精准地指导生产与采购活动,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在生产环节,公司采用差异化策略。对于部分零配件生产,选择外委加工模式,充分借助外部专业资源,提升生产效率与成本效益。而对于总装环节,公司始终牢牢把控,坚守严格的质量标准,致力于打造高品质产品,确保公司产品的品质与竞争力。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市场化的销售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与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获取业务,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客户需求提供轨道交通产品及轨道交通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凭借技术研发和产品优势获取客户,其余为公司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获取的业务,主要为产品升级以及运维服务,上述业务需要在既有产品上实施,因此客户会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公司根据所负责产品的地域分布特点对国内市场进行区域销售和技术服务。同时紧跟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与海外铁路公司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既有海外经销商作用 ,同时借助国内总承包商,通过多渠道把公司产品销往国外。 2.采购模式 (1)采购种类: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件、设备安装施工、维修及其他技术服务。 (2)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采购制度,根据物资采购规模、市场供应商家数、采购物资技术特点等,按审批权限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确定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公司物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网上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电商采购、直接采购等方式。 公司建立了物资供应商信息登记制度,通过公司招标采购程序中标的供应商可直接纳入合作供应商信息库管理。物资采购部会同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及业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管理。物资采购部每年对既有合作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及时更新合作供应商有关资质、产品等信息,清除或停用不合格供应商。物资采购部通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供应商信用等级,发布供应商信用风险预警,建立“黑名单”机制,对进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及时暂停采购活动。 3.生产模式 哈铁科技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继续稳步推进产品自主生产模式,机械加工等非核心技术采用外协加工模式,具有核心技术的产品由天津生产中心和哈尔滨生产中心组装生产,进行测试老化等关键质量监控。 (1)天津生产中心计划一期建有生产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左右的厂房。设有成品库,原材料库,微波产品测试车间,产品性能可靠性测试车间,综合生产车间。天津生产中心为温度湿度可控的防静电生产环境。微波产品测试车间设有2座微波屏蔽暗室,满足对标签类产品,车号RF类等产品测试环境;产品性能可靠性测试车间设有3座冷通道测试机柜,独立气体消防,远程电力控制,可同时对200台设备进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可靠性测试;综合生产车间下设装配生产线,测试生产线等生产线,满足AEI车号类产品及TWDS、TPDS等自主化生产需求。 (2)哈尔滨生产中心10000平米左右,建有电装车间,机加车间,总装测试车间。电装车间为恒温恒湿的防静电生产环境,洁净度等级为百万级,表面贴装生产环境洁净度等级达到10万级。电装车间主要设备有高精度表面贴装生产线,通孔焊接生产线,组装测试生产线,环形组装生产线等,能满足高精度、高可靠性的电气装配加工要求。机加车间主要设备有韩国斗山卧式和立式铣床加工中心,车削加工中心,能满足高精度车铣加工需求。总装测试车间具有全套的实验老化设备,满足产品出厂检验需求。在原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红外线5T小型化轴温检测设备的生产。在生产环节,增加了很多自动化的测试手段,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 4.研发模式: 公司严格遵循《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有条不紊地开展年度科研项目管理工作。项目规划与立项:每年定期召开科研工作会议,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新立项和在研项目进行全面论证与审核。经专家评估后,项目将提交至公司党委会前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通过后正式下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 研发过程管控: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会组织专家对关键节点进行跟踪评价,确保研发工作有序推进。对于需要变更的科研项目,依照《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召开科研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后完成项目变更。 成果验收与转化:依据《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知识产权申报、结题验收、技术评审、科技成果登记等工作。同时,公司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估,加速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进程 。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 行业的发展阶段 2024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6亿元。2024年投产新线3113公里,其中高铁2457公里。2024年铁路行业在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驱动下,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低碳交通核心的地位。中国凭借规模优势与技术输出持续引领全球,但需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全球市场则呈现多元化竞争与合作并存格局,区域互联互通与绿色转型成为主旋律。 一是基础设施持续领先。 高铁网络完善:“八纵八横”高铁网完成度超90%,西部成渝、西昆等重点线路通车,全国高铁里程突破5万公里。 城际与都市圈铁路: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加密,长三角新增城际线路3条,市域铁路占比提升。 二是技术自主化与智能化。 CR450动车组:2024年正式启动样车生产,12月29日样车在北京发布,预计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自动控制、转向系统、轨道升级等关键技术研究后,CR450高速动车将投入使用。 三是货运结构优化。 中欧班列:2024年开行量突破2万列,西安、成都等枢纽城市开行“跨境电商专列”。 多式联运:铁海联运占比达35%,铁路集装箱运输量同比增长20%。 四是政策与改革深化。 “双碳”目标:铁路电气化率超75%,风光储一体化试点覆盖主要编组站。 市场化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部分货运线路引入社会资本;高铁票价浮动机制扩大试点。 五是未来趋势展望。 技术融合加速: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推动铁路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孪生技术普及。 绿色铁路深化:氢能机车、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应用扩大,零碳车站成主流。 (2)行业基本特点 目前,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在技术应用方面已接近或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行业特点是高度网络化与规模经济、技术集成度高、强监管与安全优先。在铁路和城轨基础建设投资的浪潮中,安全监测检测、智能装备与运维、以及铁路信息化领域将迎来智慧铁路和智慧城市规划的快速发展期。对哈铁科技而言,这一趋势预示着5T数字化升级、车辆段数字化建设以及自主研发的RFID芯片等新产品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哈铁科技所在的行业在未来几年预计将持续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3)主要技术门槛 在铁路装备制造领域,国家铁路局与国铁集团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构成了基础准入门槛。这些技术规范基于我国铁路运营特性,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性、质量性能、试验检测方法等提出系统性要求,涉及质量安全、能效环保及综合交通等多元维度。通过建立统一的技术基准,不仅为产品质量监督提供科学依据,更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作为铁路安全监测领域的核心企业,哈铁科技所处的行业具有显著技术特征:产品在进入市场前需要通过评审鉴定或获得产品认证(例如CRCC认证),并在实际运营中接受长期验证,这对企业的技术沉淀提出高要求;其次,行业需求具有显著定制化特征,要求企业能结合地理环境、运营场景等变量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再者,持续的技术保障能力(含耗材供应、系统升级等)构成重要竞争要素,需要企业具备规模化运营实力。 行业竞争壁垒主要体现为: 一是复合型技术体系壁垒。 涵盖机械电子、自动控制、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的技术集成,形成特有的技术门槛。哈铁科技依托两大实验基地(新香坊正线实验基地、哈尔滨动车段联合实验基地),构建了与实际运营场景高度耦合的研发验证体系,显著提升技术转化效率。 二是多维准入壁垒。 经验壁垒:项目招标制下,企业历史业绩与系统可靠性构成投标资质硬指标。 人才壁垒:既需精通铁路专业流程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稀缺。 资金壁垒:大型信息化项目对企业的资金储备与融资能力提出高要求 持续创新能力:行业技术更迭加速要求企业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建立包括产学研合作、专利布局、技术迭代在内的创新体系。同时,服务响应机制与技术保障能力构成延伸技术壁垒,需建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与快速响应团队。 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密集型行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样构成了重要的技术壁垒。企业需要通过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形式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防止技术泄露和侵权,确保技术创新的成果能够转化为市场竞争力。该行业的竞争本质是技术生态体系的较量,要求企业实现从核心技术突破、工程化应用到持续服务保障的全链条能力建设。这种技术-服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构建了行业特有的竞争格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哈铁科技的核心业务涵盖了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铁路专业信息化以及智能装备产品,同时,公司还提供专业的轨道交通技术服务。目前在市场上,尚不存在与哈铁科技在产品种类和业务结构上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仅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某些产品或项目上与哈铁科技形成一定的竞争。哈铁科技在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时,综合考虑了行业类别、业务相似度、应用市场、公司规模和财务数据等情况,选择了与公司在部分产品线或应用领域相似的上市公司。其中,航天智装(300455)涵盖 THDS 系统、TADS 系统和图像系统;远望谷(002161)则专注于AEI系统和电子标签;神州高铁(000008)则以货运安全管理系统、图像系统和洗车机为主。 (1)核心竞争对手情况 航天智装(航天科技集团系):主营THDS车辆轴温探测、TADS声学诊断及智能图像系统。 神州高铁(国投集团系):聚焦货运安全管理系统、智能图像分析及列车自动清洗装备。 远望谷(民营系):深耕AEI车号识别系统与智能电子标签领域。 (2)细分领域竞争对手 安全检测监测:武汉利德(货运安全)、成都铁安(TADS)、哈科佳/华兴致远(图像识别)、国铁电气(供电6C系统)。 智能装备:沃尔新/青岛四机(洗车机)、沈阳中铁(减速顶)。 专业信息化:郑州康华、黄石邦柯等区域型服务商。 ■ 依托新香坊与哈尔滨动车段双实验基地,公司构建了"场景化研发-实景测试-快速迭代"的技术闭环,大幅提升了面对实际应用场景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了产品研发的速度,确保了研发质量,为产品评审鉴定和认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在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智能装备以及铁路专业信息化产品领域,哈铁科技以其全面的产品线和独特的市场定位,根据具体产品的不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占有率有所差异,除客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VDS 系统)和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 系统)外,其余产品市占率均排名第一,展现出公司科技创新和市场营销的竞争优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铁路行业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核心,技术突破推动产业升级,新业态重塑用户体验。未来十年,铁路将不仅是交通载体,更成为驱动城市发展、能源转型和数据经济的战略性平台,超高速、零碳化和生态化将是不可逆的全球趋势。依据国铁集团发布的《“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铁路建设运营行业正着力推进安全监测检测、检修数字化及修程修制改革,这被视为行业发展的关键方向。具体措施包括深化一体化检测维修、推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与修程修制优化、完善设施设备的检测监控与维护体系,并以精准检测维护为目标,推进高速动车组、机车车辆和固定设施的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随着铁路技术装备智能化和工业数字化水平的提高,预计将催生出大量新的产品需求。轨道交通行业将持续深化科技创新战略,提高铁路技术装备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轨道交通的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将带动安全监测检测设备、智能装备的需求增长,如:结合“5G+北斗”的移动车载装备、铁路智能机器人等前沿产品,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积极投入到国铁集团车辆段数字化建设中,以铁路货车管理信息系统(HMIS)、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5T)、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为基础,搭建铁路货车车辆段数字化体系框架、补强硬件设施,协助车辆段实现货车运用检修作业与管理数字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5,812,296.82元,较上年度增加14.08%,净利润132,943,328.61元,较上年度增长14.6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5,594,377.52元,较上年度增长13.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哈铁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59.44万元,上市公司净利润9,352.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哈铁科技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7,552.30万元,上市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200.11万元,公司2024年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4,800.00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币种:人民币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授权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1,974.5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25.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68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依据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在授权额度内使用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未能在授权期限2024年12月4日之前及时赎回这部分资金,而是于2025年1月5日赎回。因此,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9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授权空窗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超出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授权的人民币7.2亿元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并将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无新增购买的理财,在此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系前次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借出、拆借给关联方使用等违法违规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后续开展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措施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授权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授权期内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系前次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空窗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超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并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授权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授权期内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系前次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予以追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彦涛、高洪仁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24 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本表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2.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 注:1.本表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2.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已按照实际情况说明了原因。 3.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值,同类业务数值按照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4.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控股股东为国务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竹学,注册资本为173,95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主要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创路,注册资本为4,597,81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1月6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哈铁科技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为张国涛,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关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为关涛。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关丽,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关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 二、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本次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7、8、10、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 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 2599 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6日 16:30 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电话:0451-86445573 邮箱:crtcagm@veic.com.cn 联系人:刘钦明 张冶冰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1,974.5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25.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 2.2024年使用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制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哈威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曲阳商务中心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下属网点,无独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权限,须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铁科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前年度情况: 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605,056.47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605,056.47 元。上述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30C016386号)。 2.2024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系募投项目所涉研发人员的工资根据银行规定由基本户先行支付所致。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68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4.2 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以前年度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5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依据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在授权额度内使用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未能在授权期限2024年12月4日之前及时赎回这部分资金,而是于2025年1月5日赎回。因此,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9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授权空窗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超出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授权的人民币7.2亿元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并将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 公司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无新增购买的理财,在此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系前次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资金,不存在将上述资金借出、拆借给关联方使用等违法违规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公司在授权空窗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存在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外,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其他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哈铁科技编制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哈铁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哈铁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投项目变更进行了依法决策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除公司在授权空窗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存在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均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监事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发展的各项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的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5.审议通过《2025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授权期内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系前次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重大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本次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2024年度实际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节约经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了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和智能运维为主营业务,主营产品为保障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交通管理,主要客户为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及地方铁路,因此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88459 公司简称:哈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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