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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与日后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宝”) 已发行股份:1,010,000股普通股 成立时间:2015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Unit08, 15/F, Witty Commercial Building, 1A-1L Tung Choi Street,Kowloon, Hong Kong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海外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Inc.)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加拿大的经销商Jabberkat因Jackery Inc.发出合同终止通知(到期不续签)而起诉Jackery Inc.,其主张因Jackery Inc.终止合同给Jabberkat造成的损失及惩罚性违约金共计325万加币,折合人民币约1,713.99万元,法院通知2024年5月16日进行第二轮开庭(我方律师询问对方证人环节);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认为Jabberkat没有向Jackery Inc.索赔325万加币的充分理由,公司因此被加拿大当地法院裁定赔偿的可能性极小;下同。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Inc.) 公司名称: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Inc.) 已发行股份:4,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3500 South Dupont Highway, City of Dover, County of Kent, DE, 19901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北美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美国杰诺维斯公司(英文名称:Geneverse Energy Inc.) 公司名称:美国杰诺维斯公司(英文名称:Geneverse Energy Inc.) 已发行股本:5,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美元)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5310 BUNCHE DR FREMONT CA 94538-8301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Geneverse”品牌的家庭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德国杰克瑞科技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Technology GmbH) 公司名称:德国杰克瑞科技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Technology GmbH) 股本总额:25,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欧元) 成立时间:2021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Adlerstra?e 72, 40211 Düsseldorf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日本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株式会社Jackery Japan) 公司名称:日本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株式会社Jackery Japan) 已发行股本:500股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1-11-2 I/O Shimbashi, Shimbashi, Minato-ku, Tokyo, Japan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日本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杰克瑞英国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UK Ltd) 公司名称:杰克瑞英国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UK Ltd) 已发行股份:100股普通股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Suite B Fairgate House, 205 Kings Road Tyseley Birmingham B11 2AA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英国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及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均100%全资控股)的担保总额度为10亿元,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1%;已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及美金2,100万元,已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上述金额涉及外币的,按照2025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28,645,675.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202,814,100.00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204,314,100.00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5,170.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结余差异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94,464.00万元,募集资金户转入证券户用于股份回购截至本期末暂未使用金额0.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度使用完毕,账户中的余额系超募资金孳息。 [注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大额存单均系到期前可公允价格转让,满足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 [注2]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中涉及使用的超募资金为337,396.00万元 [注3]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并部分持有超过12个月的情形。2024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展期。公司考虑到市场利率呈现下行趋势,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未及时将持有超过12个月的大额存单进行转让。由于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系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低风险产品,持有部分大额存单超过12个月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存放安全。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及时处理超期大额存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调整处理。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其中在2024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6,701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305,725.93元(含交易费用)。 (3)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4)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6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应用中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研发中心的建设以及后续课题的研发工作,公司将不断提高储能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持续巩固自身在便携储能行业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2.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在现已拥有的营销渠道、品牌推广经验及人才储备的基础上,进行产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以指导公司成熟品牌的推广策略以及新品牌的市场定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高度关联。本项目通过建设品牌数据中心,搭建核心IT团队,开发大数据系统,构建公司信息产业化系统,针对全球不同目标市场提升公司品牌运营能力,进而不断丰富市场信息化管理经验,为未来优化国内外存量市场信息化管理以及拓展新的海外市场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将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起到良好的支持作用,有利于公司提高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及运用水平,促进公司从传统的便携储能产品产销企业向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的新型数字化企业转型,加快公司信息技术与品牌推广业务的深度融合。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销售增长中间接体现。 3.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公司将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布局销售渠道,逐步推进公司的全球化品牌战略进程。公司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可以实现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保障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各类银行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的战略规划、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自制定和披露行动方案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内容,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通过全球M2C直销品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及降本控费策略深化,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6.06亿元,同比增长55.82%,归母净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237.89%。随着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及公司产品的迭代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44.05%,同比上升5.07个百分点。 公司持续深化全球M2C直销品牌战略,2024年北美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75%,亚洲市场(不含中国)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24%。为强化全球市场渗透,公司构建起“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下零售”三位一体的全渠道体系,产品累计销量突破500万台,稳居行业前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运营23个官网独立站,2024年品牌官网独立站销售收入创历史新高;同时,公司与Costco、Walmart、Home Depot、Target、Best Buy、Lowe’s、CTC、Bic Camera、Edion、Yodobashi Camera等全球知名零售渠道达成深度战略合作,产品已成功入驻近10,000家零售终端,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公司在产品创新领域成果斐然,开创性定义Solar 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品类,并通过持续升级与品牌推广实现市场突破。2024年该品类营收同比增长近140%,占比超50%。公司不断推出基于CTB模组创新的旗舰产品,如1000 Pro 2、2000 Pro 2等,并在北美市场推出Jackery Solar Generator 5000 Plus新型家储产品,实现同类产品体积最小、重量最轻的用户体验。在光伏技术领域,公司创新研发悬浮集成框架笼式封装、双面发电封装等技术,使太阳能板重量降低30%、折叠寿命提升至4000次以上,发电量最高提升20%,极大拓展产品应用场景。 此外,公司推出全球首创DIY小型家庭绿电系统、华宝新能美学曲面光伏瓦家庭绿电系统及全栈式六合一家庭储能系统,开创行业新品类。依托独家晶硅多曲率封装技术,XBC曲面光伏瓦实现行业首次晶硅电池多曲率封装量产,公司因此荣获沙利文“全球XBC曲面光伏瓦首创者”认证。通过持续创新,公司已构建覆盖入门级光充储能、家庭核心备电、高端曲面光伏瓦系统的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切实满足全球用户对绿色能源的多元需求,践行“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企业使命。 二、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三会一层”机制,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权责分明,不断健全内控建设及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订和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2024年,公司相继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3项管理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共5项管理制度。 三、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规范信息披露流程,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合法合规等信息披露原则,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2024年,公司共披露文件178份,其中公告93份。 2024年,公司通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特定对象调研等活动,充分利用互动易平台、股东会、现场调研、策略会、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市场意见,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编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是自公司上市以来连续第三年发布ESG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同时,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荣获“光储绿色融合金工奖”,荣获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的“杰出碳中和贡献管理大奖”和“ESG披露贡献先锋大奖”,荣获钛媒体2024 CES创新榜单的“科技绿色发展企业”称号,荣获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 四、重视股东回报,履行稳健分红策略 2024年,公司实施中期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46,609股后的123,953,3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078,809.6530元(含税),于2024年10月实施完成。 同时,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共转增49,581,356股(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不送红股。合并2024年中期分红,2024年全年公司将向股东派发177,625,209.303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5%。 2024年12月,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落实该制度,将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切实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五、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与股东分享经营业绩成果,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5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提交监事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华宝新能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暂定名,项目名称以实际建成后命名为准)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5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听取了报告,认为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2024年度有效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共转增49,581,3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4,381,356股(转增股数及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同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白炜先生、楚婷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8.2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47.72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6.003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部分条款,在原有职权不变的基础上增加ESG工作管理职权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工作细则的公告》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华宝新能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暂定名,项目名称以实际建成后命名为准),并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办理与上述项目变更和实施有关的所有事项,以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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