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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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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3: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为柔性生产,可根据实际订单数量灵活调整雇佣工人的数量和工作时长,不存在固定的产能限制,因此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
  注2:各项目效益不适用的原因详见本文“三、(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708,175.7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65,915,164.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日(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57,678,129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453,972,6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795.6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974,795.68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2,897,229.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2,872,025.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97%。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具体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确定的范围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四)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五)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九)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8,1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7,11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2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19,9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5,86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30,997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未满足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离职、自愿放弃的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A/B+评价标准等不符合归属要求/全部归属要求的情形,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05,863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
  (1)首次授予数量:1,425.68万股,约占首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3.14%。
  (2)预留授予数量:356.42万股,约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0.78%。
  3、授予价格(调整后):
  (1)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5.135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315元/股。
  (2)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7.31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22人,预留授予295人。
  5、激励对象类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A、B类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2)C类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激励计划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1)A、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7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2)C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A、B+、B、C、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如果公司满足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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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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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3月29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725,652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3月28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3月2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80,211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5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05,863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29日。
  2、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725,652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5,767.8129万股的0.60%。
  3、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66人。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5.135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3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3月28日。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780,211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5,767.8129万股的0.17%。
  3、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53人。
  4、预留授予价格:17.3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合计519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1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5,863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微导纳米及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4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4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予以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LI XIANG;议案9:潘景伟;议案10: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LI XIANG、ZHOU REN、胡彬、潘景伟、俞潇莹、龙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选择电子邮件方式预约登记,请于2025年5月16日17:00之前将前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并在电子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大会预约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龙文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真:0510-81163648
  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经营管理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总经理会议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与会董事同时听取了各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佳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晓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和平-已离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培明-已离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还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佳俊、马晓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编制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独立董事朱佳俊、马晓旻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包括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创新驱动发展,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13248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430006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795.6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8,044.1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0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按年度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LI WEI MIN、LI XIANG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十)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8,1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7,11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2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19,9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5,86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30,997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分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05,863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14时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共计计提减值准备38,044.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格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计提减值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443.9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参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方式,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600.18万元。
  三、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8,044.1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影响数为-38,044.12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0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2025年度续聘拟对应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蔡垒,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永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综合考虑天职国际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天职国际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天职国际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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