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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日(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57,678,129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453,972,6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795.68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2.1.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半导体、泛半导体高端微纳装备制造商,研发生产的高端薄膜沉积设备广泛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光伏电池片生产的关键环节,薄膜性能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性能以及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 2.1.2主要产品 (1)公司半导体领域主要产品 ■ 注:1、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公司持续完善产品型号命名规则;2、产业化应用是指已实现销售,产业化验证是指已签署合同并正在履行,开发实现是指已形成研发样机,虽未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但已进行试样验证,下同。 (2)公司光伏领域主要产品 ■ (3)其他新兴应用领域主要产品 ■ 除上述专用设备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设备改造、备品备件及其他两类业务。 ①设备改造。公司的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公司可以针对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为已销售的在役设备提供改造服务,以帮助下游客户用较少的成本达到降本增效的效果,提高设备服役年限。公司目前的设备改造集中在光伏领域设备,设备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尺寸改造、工艺改造等。 ②备品备件及其他。公司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部分零部件会出现正常损耗,因此下游客户需向公司采购易损耗的零部件。备品备件主要为载具(一体舟)等产品。公司还针对设备提供载具清洗、耗材更换等后续服务。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向客户销售专用设备,提供设备改造、备品备件等配套产品及服务,获得相应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相关支出,形成公司的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研发、生产、售后服务的需求计划和安全库存的需要等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在合理控制库存的同时,保证物料供应的及时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定制化设计与生产。根据客户采购意向和需求进行产品定制化设计与生产,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在设备生产中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况,公司外协加工包括外购加工件和委外加工两种情形。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主要通过直接接洽和投标的方式获取客户。设备运至客户指定的位置后,公司负责组织安装调试、配合客户生产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售后跟踪和维修服务。 (5)研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流程主要包括需求提出、立项和规划阶段、开发实现阶段、产业验证阶段、产业化应用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指生产集成电路、二极管(含发光二极管)、三极管、太阳能电池片的设备的制造),属于高端装备在半导体、光伏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能源的应用。根据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的不同,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行业 薄膜沉积设备是半导体前道工艺设备的核心设备之一,受下游晶圆产线扩产、技术迭代和新兴工艺的驱动,行业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成长性。 半导体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产业链主要包括半导体材料、半导体设备以及设计、晶圆制造、封测环节。长期来看,半导体是周期与成长并存的行业,全球半导体行业已经历多轮周期,整体在波动中上升。随着以人工智能(AI)为代表的新兴应用的高速发展,先进制程及芯片技术创新,新材料及3D封装技术的发展,HBM、GAA-FET等尖端芯片和高端存储等芯片产能扩产将是半导体设备市场未来的主要推动力。 在AI等新兴应用推动下全球半导体市场有望在2030年突破1万亿美元市场规模 ■ 来源:SIA,Applied Materials –SMI;2030 Forecasts:TechInsights 晶圆制造环节中,薄膜沉积设备制备的各类薄膜发挥着导电、绝缘、阻挡污染物等重要作用,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性能,其与刻蚀设备、光刻设备并称为晶圆制造的三大主设备,投资额占晶圆制造设备投资总额的18%以上。 晶圆厂设备投资构成 ■ 来源:SEMI、Gartner、天风证券 薄膜沉积设备的不断创新和进步支撑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向更小制程发展。随着集成电路制造不断向更尖端工艺发展,单位面积集成的电路规模不断扩大,芯片内部立体结构日趋复杂,先进制程芯片和高端存储芯片所需要的薄膜层数和种类越来越多,对绝缘介质薄膜、导电薄膜的材料种类和性能参数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这给以薄膜沉积设备为核心产品的公司带来了极大的成长机会。Maximize Market Research预计2029年全球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规模将达559亿美元,同比推算国内市场规模将达162亿美元。 2019-2029年全球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美元) ■ 数据来源:Maximize Market Research 半导体薄膜沉积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壁垒和客户认证壁垒,国际市场目前主要由传统设备厂商占主要市场份额,国产化趋势明显。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由于传统的国际大型厂商成立较早,具有先发优势,而半导体设备又具有验证周期长、配套设施和供应链重置成本高的特点,后发厂商的客户认证壁垒较高,多重因素导致目前全球薄膜沉积设备市场基本上由应用材料AMAT(Applied Materials,Inc.)、泛林半导体LAM (Lam Research Corporation)、东京电子TEL(Tokyo Electron Limited)、先晶半导体ASM(ASM International)等传统设备厂商占有主要市场份额。 近年来,通过国家重大专项、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战略举措的持续推动,以及部分民营企业的快速崛起,我国半导体制造体系和产业生态得以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半导体设备产业在部分细分领域已取得显著进步,但整体国产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尤其在薄膜沉积等核心设备领域,中高端产品的国产化进程明显滞后,且实际应用场景仍较为有限。 为推动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设立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相关支持政策不断落实与实施,本土半导体及其设备制造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同时,当前,海外半导体工艺设备供应受限,基于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国内晶圆厂商对半导体工艺设备的国产化需求强烈,本土半导体设备的导入和验证加速。薄膜沉积设备作为半导体制造的核心设备,将会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 光伏薄膜沉积设备行业 薄膜沉积设备是太阳能电池片制造环节的关键设备之一,受益于光伏行业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和旧设备改造需求增长,市场前景广阔。 光伏电池片制造过程中,薄膜沉积设备制备的薄膜直接影响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随着电池结构的发展与电池转换效率的不断提升,薄膜沉积设备的重要地位愈发凸显,且在电池产线设备投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全球《巴黎协定》的签订以及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全球能源转型驱动光伏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国内经过过去十多年快速发展,光伏技术不断突破,发电成本快速下降,装机规模迅猛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2024年国内累计新增装机277.57GW,同比增长28.3%,新增和累计装机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的水平。电池片产量超过654GW,同比增长10.6%。同时,电池技术也加快了从PERC到TOPCon的迭代,N型电池市场占有率大幅度上升。装机容量和电池片产量的不断扩大,以及电池技术的迭代持续带动了光伏设备尤其是薄膜沉积设备需求的增加。 光伏电池片技术迭代带来设备新需求,具备相应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的公司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光伏电池片制造环节的规模优势明显、技术迭代较快,在实现规模经济、降本增效的驱力下,电池片厂商积极扩产并推动新技术产业应用,其中薄膜沉积设备作为光伏电池的核心设备与新型工艺技术开发紧密结合并持续迭代发展。 目前,TOPCon、HJT、XBC等新型电池技术路线是新建量产产线的主要方向。本轮技术迭代周期,率先实现技术研发与量产的领先设备厂商将更具市场竞争力。公司长期深耕光伏新能源产业,在TOPCon、XBC、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等电池技术领域均有产品储备、布局和出货,为下游厂商提供全球领先的设备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半导体领域内,公司是国内首家成功将量产型High-k原子层沉积设备(ALD)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前道生产线的国产设备厂商,是国内首批成功开发并进入产业链核心厂商量产线的硬掩膜化学气相沉积设备(CVD)国产厂商,也是行业内率先为新型存储提供薄膜沉积技术支持的设备厂商之一。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多家厂商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相关产品涵盖了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硅基OLED等)等诸多细分应用领域,多项设备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客户当前技术的需求以及未来技术更迭的需要。 在光伏领域内,公司作为率先将ALD技术规模化应用于国内光伏电池生产的企业,已成为行业内提供高效电池技术与设备的领军者之一,与国内头部光伏厂商形成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公司跟随下游厂商的量产节奏,持续优化XBC、钙钛矿、钙钛矿叠层电池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技术,引领光伏行业技术迭代。 根据公开的市场数据统计,公司ALD产品已连续多年在营收规模、订单总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位居国内同类企业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技术发展情况和趋势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技术的演进路径与半导体器件的大小和结构息息相关。在摩尔定律的推动下,元器件集成度的大幅提高要求集成电路线宽不断缩小,影响集成电路制造工序愈为复杂,对于薄膜颗粒的要求也由微米级提高到纳米级。同时,随着线宽不断缩小,晶体管密度越接近物理极限,单纯依靠提高制程来提升集成电路性能将变得越来越难,并且成本也在指数级攀升,因此集成电路目前已进入“后摩尔时代”,制造工艺向着小型化、多样化和高能效、功能化方向发展,各类新器件、新构架、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出现。这一趋势对薄膜沉积设备产生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市场对于高性能薄膜沉积设备的依赖逐渐增加。 半导体领域内PVD、CVD、ALD三类薄膜沉积技术相互补充、不断迭代,共同满足先进半导体器件技术发展的需要 常见的半导体领域中薄膜类型主要分为半导体、介质、金属/金属化合物薄膜三大类。半导体领域薄膜的沉积材料与应用场景复杂多样,伴随制程的演变及材料需求增加,薄膜沉积工艺和设备不断进步。根据薄膜制备依据的基础原理不同,可将薄膜沉积设备分为不同的技术路线。PVD、CVD、ALD三类薄膜沉积技术均为目前半导体领域的主流技术路线,但各技术适用的环节有所不同。在芯片的制造过程中,涉及十余种不同材料的薄膜、数十种工艺类型、上百道工艺环节,需要不同性能和材料的薄膜,因此PVD、CVD、ALD三类薄膜沉积技术依靠各自技术特点拓展适合的应用领域,材料制备上相互补充,各自也随着下游应用需求的提高持续发展。 PVD、CVD、ALD薄膜沉积效果示意图 ■ ALD技术相较于CVD技术和PVD技术,产业化应用起步时间较晚,在45nm以上等成熟制程、2D平面结构器件中应用较少,2007年Intel公司才首次在45nm技术节点上开始应用ALD技术进行薄膜制备,主要由于在先进制程节点下,原来用于成熟制程的溅射PVD、PECVD等工艺无法满足部分工序要求,因此需要引入ALD技术。ALD技术凭借其原子层级沉积特点,具有薄膜厚度精确度高、均匀性好、台阶覆盖率极高、沟槽填充性能极佳等优势,特别适合在对薄膜质量和台阶覆盖率有较高要求的领域应用,在45nm以下节点以及3D结构等半导体薄膜沉积环节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半导体制程演进与薄膜沉积技术对应情况如下: 半导体薄膜沉积技术的演进过程 ■ 在人工智能技术(AI)为核心驱动的新一轮半导体周期中,ALD技术等尖端薄膜沉积技术对满足半导体器件新架构、新工艺和新材料的需求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 随着AI在大数据计算、图像识别与生成、医学诊断与研究、娱乐和软件等产业中的应用加速发展,对计算能力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动了半导体器件不断提高运行速度并降低能耗。这促使逻辑芯片内部晶体管结构的微缩、存储器的3D结构化和先进封装应用等新架构、新工艺和新材料的需求不断涌现。 半导体器件结构的复杂化和微型化对薄膜沉积提出了原子级的要求。ALD技术凭借其三维共形性、大面积成膜均匀性和精确膜厚控制的优异特性,成为满足这些要求的关键技术。SEMI预计,2020年至2025年全球ALD设备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6.3%,在各类关键晶圆生产设备中增速最快。 在逻辑芯片、DRAM、3D NAND、新型存储器、先进封装等领域的前沿应用中ALD技术优势的具体表现如下: ■ 目前,半导体行业的薄膜沉积设备中,ALD设备作为技术发展所必需的工艺设备。随着国内半导体产业技术的持续升级,ALD设备的必要性更加凸显。 CVD薄膜沉积技术覆盖了集成电路前道制造过程中大部分沉积工艺,市场规模最大,CVD设备尤其是高端CVD设备在芯片制造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技术上所具有的特点,CVD设备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薄膜沉积的各环节,并与其他类型薄膜沉积设备互相补充。根据SEMI和北京欧立信数据显示,在2021年全球各类薄膜沉积设备市场份额中,PECVD、LPCVD等CVD技术仍是薄膜设备中占比最高的设备类型,PECVD占整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的33%,LPCVD设备占比约为11%。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半导体制造体系和产业生态建立和逐步完善,包括CVD在内的薄膜沉积设备产业化已有长足进步,但部分关键工艺的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的国产化率不足5%,且已实现的应用场景相对有限。半导体领域内关键工艺的高端CVD设备的产业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 公司半导体薄膜沉积技术的发展情况 公司半导体ALD和CVD设备的应用场景均代表国内半导体各细分领域的工艺发展的方向,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新型显示、化合物半导体和先进封装等领域均有所布局和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 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发展情况 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的演进路径与光伏电池类型变化相关。太阳能电池片技术路线主要包括铝背场电池(Al-BSF)、PERC、TOPCon、异质结(HJT)、XBC电池、钙钛矿等。目前,PERC技术逐步淘汰,TOPCon已成为目前主流技术路线,同时行业内也在积极布局或探索HJT、XBC、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电池技术。 光伏领域中薄膜沉积技术以PECVD和ALD为主,综合使用多项技术路线是行业趋势。PECVD技术因其兼容性高,各类型应用前景广泛。ALD技术作为成膜质量最好的技术,随着光伏效率提升对薄膜工艺要求提高,也有更多的应用场景。行业内薄膜设备厂商目前主要以PECVD或ALD技术路线为主,根据各自的技术积累和未来技术方向的专业判断,同时进行多种技术路线的选择和尝试。 公司ALD技术在TOPCon电池中已经取得良好应用,因ALD技术优异的保型性且薄膜材料密度一致,在TOPCon电池具有金字塔绒面的正面Al2O3钝化层制备中,公司的ALD设备成为主流技术路线。同时,公司还基于PEALD、PE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开发多款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已推出的PE-Tox+PE-Poly设备产业化进展顺利,客户认可度较高,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由公司开发的行业内首条GW级PE-TOPCon工艺整线的验收,带动和引领了行业内TOPCon电池的量产导入。同时,公司还积极地探索开发双面Poly、XBC、钙钛矿/钙钛矿叠层电池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方面的技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269,990.04万元,同比增长60.74%;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70.82万元,同比下降16.16%;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28.74万元,同比下降0.45%;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826,113.35万元,同比增长8.96%;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9,538.86万元,同比增长10.7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795.6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8,044.1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0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天职国际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8,1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7,11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2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19,9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5,86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30,997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未满足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离职、自愿放弃的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05,863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5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05,863股。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证券简称:微导纳米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11月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6.7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78.24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8.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地点,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拟同步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1.00元/股(含)。其中,超募资金为2,347.14万元,超过超募资金部分的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含超募资金以外的IPO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审阅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通过获取2024年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年度督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予以规范,后续也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九、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2,347.14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2,347.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注2: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较短,故2024年度不适用效益测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91%,超过100.00%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公司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二)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到购买海外设备的费用,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外,涉及海关、税务等支出仅能使用特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票据、信用证、外汇等支付的审批: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具体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前或相关事项实施前,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合同或实施。 2、款项支付: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相关经办部门申请付款,经公司内部按程序逐级审核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3、募集资金置换: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根据公司资金支付内部审批流程,经审批后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4、监督检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105,117.09万元(为募集资金110,023.6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906.55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2,347.14万元差异2,769.95万元,均系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94,339.59元发行费用未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地点,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拟同步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6.7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78.24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8.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收益指截至报告出具日收益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4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1.00元/股(含)。其中,超募资金为2,347.14万元,超过超募资金部分的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含超募资金以外的IPO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较短,故2024年度不适用效益测算。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技术研发,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471,358.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14,815,898.49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44%。 尚未使用的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尚有部分资金未完成支付。 剩余资金拟用于完成项目投资。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2,347.14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2,347.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回购股份。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了承诺投资金额,超过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代码:688147 公司简称:微导纳米 (下转B6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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