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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前身可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间的万和堂药庄,是一家拥有二百多年历史,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中成药企业。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联合研发、引进收购,形成以沃华?心可舒片、骨疏康胶囊/颗粒、荷丹片/胶囊、脑血疏口服液四大独家医保产品为支柱的强大独家产品线,目前拥有药品批准文号162个,其中独家产品15个,并有93个产品进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43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公司主要业务为以四大独家医保产品为主、其他中成药品种为辅的生产、营销和研发。 生产方面,公司分别在潍坊、丹东、南昌建立了符合国家GMP标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潍坊基地现有11个剂型、106个产品,建有2个前处理提取车间、1个综合制剂车间,拥有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口服液体制剂等4条智能化生产线。丹东基地现生产3个剂型、37个产品,建有2个提取车间、2个制剂生产车间,拥有3条前处理提取生产线、3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南昌基地现生产3个剂型、19个产品,拥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3条生产线。各生产基地之间统一采购平台、共享技术和人才,全方位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增效。同时不断优化工艺技术,持续升级更新装备,提高精益生产和智能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 营销方面,经过多年的持续投入和运营,公司已建立起相当完备和高效的专业化临床学术推广模式、终端居间服务商模式和OTC零售模式三大营销模式,市场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院内、院外全类别终端。公司通过各种学术和推广活动,持续开展临床治疗用药研究,高效传播学术成果,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进而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公司广泛引进学术营销人才,进一步强化学术推广,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持续打造适应未来市场变化的营销网络和队伍。全终端、全模式营销体系,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高度关注互联网,注重开拓线上营销市场。 研发方面,公司以中药研究院为核心,自主研发和联合研发相结合,持续开展中药现代化研究,新药研发和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研究,不断提升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水平,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 (2)主要产品 目前,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162个,其中独家产品15个。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中,包括心脑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药物29个、肌肉骨骼系统药物13个、泌尿生殖系统和性激素药物19个、抗病毒类呼吸系统药物38个、消化系统及代谢药物44个。其中,有93个产品进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43个产品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A.独家产品 公司拥有独家产品15个,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独家产品明细表 ■ B.主要产品分类 ■ C.“四大独家医保支柱产品”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9人 上年度末(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0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2,267.90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48.4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43.51万元 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上年度(2024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 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10.21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30.0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2024年末)数:6,485.12万元 能适当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分别为侯增玉、马晓琳、林美红,相关情况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增玉,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07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晓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控复核人员林美红,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3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永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永拓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永拓的专业资质、能力及业绩,认为永拓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永拓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3,379.3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29,638.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3,815,215.11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3年度利润144,302,40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886,556.43元。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96,380.2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29,638.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5,478,875.37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3年度利润144,302,4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443,217.59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443,217.59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在2024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累计分红144,302,400.00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7 (下转B6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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