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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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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为法人的,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32,385,933.2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32,385,933.2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2025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及其子公司、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租赁设备、销售产品、出租厂房、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8,020万元,公司2024年度发生同类交易22,728.85万元。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持股比例已由51%降至48.41%,福米科技已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表中为福米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发生的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C75PX78B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智慧路8号1号楼16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雷欢骅
  6、注册资本:5555.56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4.90%股权,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17.10%股权,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股权,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0%股权,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汉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星汉智能董事,星汉智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星汉智能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49MJT33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8号研发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李师源
  6、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07-12
  8、营业期限:2016-07-12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其49%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区块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海峡区块链董事、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董事,海峡区块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海峡区块链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944181402
  3、注册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湖路111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325278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05-13
  8、营业期限:2014-05-13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从事研发、制造偏光板、光学功能膜、光学补偿膜显示屏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咨询及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通过昊盛科技间接持有恒美光电股份,昊盛科技通过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昊盛(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恒美光电42.28%股份,陈融圣先生同时为昊盛科技董事长,为恒美光电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上述恒美光电股权结构图。综上所述,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13、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恒美光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6、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新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潜在关联方李馨菲女士为合肥新美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新美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新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方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14750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06-16
  8、营业期限:2021-06-16至无固定期限
  9、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8.4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1%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长兼法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签署关联交易的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海峡区块链及其子公司、星汉智能、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等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按项目签订具体协议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公告编号:2025-01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变动。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
  公司 2024年冲回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369.84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1.52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21.26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的信用减值准备369.84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1.52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21.26万元,将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6.06万元,相应增加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86.06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拟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403.22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减值相关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拟对合同资产冲回减值准备134.23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减值相关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2.53万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本期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21.26万元。
  5、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853.19万元,其他应收款冲回减值准备1,692.40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469.36万元。
  6、公司本期核销共计64.91万元,为应收账款核销。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八、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04,707,604.06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5,356.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04,707,604.06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备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8.41%,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长兼法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对福米科技提供10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高利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福米科技提供担保金额合计39,456.66万元。明细如下: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持股比例已由51%降至48.41%,但上述借款在福米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已实质发生,所以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按持股比例51%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49%提供担保。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公司拟按照持有的福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同比例提供担保,担保费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7、注册资本: 147,5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9,293.01万元、负债总额134,656.58万元、净资产134,36.43万元,资产负债率50.00%;营业收入42,451.09万元,净利润-12,356.79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68,912.59万元、负债总额136,905.08万元、净资产132,007.52万元,资产负债率50.91%;营业收入6,387.05万元,净利润-2,628.72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8.4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1%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长兼法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福米科技属于“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福米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米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不涉及保证合同的变更和重新签订。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已实际对福米科技提供担保金额合计39,456.66万元,上述担保为公司在2024年9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福米科技增资事项前向银行申请借款而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公司拟按照持有的福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同比例提供担保,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助于保障参股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继续对福米科技已经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公司拟按照持有福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以上是为了确保福米科技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福米科技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关联担保对象福米科技的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继续对福米科技已经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后续若有新增借款,公司拟按照持有的福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租赁关联人房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75,000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423.02%,截止2025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9,683.2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120.10%。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9,456.66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95.38%。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书伟,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凯,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4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45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87,130,834.05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1、以前年度老旧产业产生较大的亏损,近几年公司围绕“一网一屏”战略转型深耕,优化产业配置,关停并转老旧产业,目前对损益影响的水位已处低位。
  2、以前年度公司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高企,导致财务费用支出较大。
  3、公司聚焦“一网一屏”战略,持续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投入,暂时影响了利润。
  三、 采取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客户信用管理、账期管理等风控重点工作,通过架构调整及资源整合优化等方式实现公司降本增效。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过程控制,努力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内控体系水平与能力,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公司聚焦经营本质,提升经营能力,并以“通信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基点,着力打造“一网一屏”产业生态,整合分子公司各自行业的渠道优势,加大卫星互联网服务及产品、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的推广力度,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成功转型的目标。
  3、合理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使资金流动性形成良性循环。调整子公司与部门的组织架构,进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费用。联合所有子公司的技术力量,科学地配置研发能力,形成有效的研发成果。
  四、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均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5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75,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事项包括为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额度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3)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 26,9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893.81万元、负债总额50,197.25万元、净资产63,696.56万元,资产负债率44.07%;营业收入141,366.38万元,净利润2,906.83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锐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 45,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928.04万元、负债总额16,489.19万元、净资产48,438.85万元,资产负债率25.40%;营业收入13,183.72万元,净利润1,763.40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2YLCG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1日
  7、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通信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388.91万元、负债总额43,823.67万元、净资产8,565.24万元,资产负债率83.65%;营业收入11,907.56万元,净利润-4,150.83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8.1970%股权,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1.50%股权,合肥海丝卫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0.3030%股权。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公司对海天丝路的持股比例已由83.50%降至58.1970%,但在2024年10月15日以前担保额度内的借款已实质发生,且由于海丝卫星未增资时的其他股东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不承担担保责任,且公司对海丝卫星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上市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对于既往已经发生的担保,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
  若后续发生新的借款,公司将按最新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海丝卫星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丝卫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福建达华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达华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33QHKK4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5号研发楼
  5、法定代表人:龚文亮
  6、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4日
  7、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视机制造;超导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84.27万元、负债总额2,271.28万元、净资产-87.01万元,资产负债率103.98%;营业收入892.03万元,净利润-467.87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10%。
  达华智显其他股东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财务投资者,不直接参与达华智显生产经营,不承担担保责任,且公司对达华智显有实质控制权,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华智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KY6Q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三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
  7、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041.49万元、负债总额5,406.81万元、净资产10,634.68万元,资产负债率33.71%;营业收入3,662.08万元,净利润66.38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公司对海天丝路的持股比例已由83.50%降至58.1970%,但在2024年10月15日以前万加智能在担保额度内的借款已实质发生,若后续发生新的借款,公司将按最新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加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205K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1993年08月10日
  7、注册资本:114709.4532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通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3,709.99万元、负债总额219,778.05万元、净资产43,931.93万元,资产负债率83.34%;营业收入193,238.59万元,净利润-2,585.52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截止2024年12月31日,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11%股权,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62%股权,蔡小如持有公司6.27%股权,陈融圣持有公司5.35%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公司72.65%股权。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华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在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2、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75,000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423.02%,截止2025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9,683.2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120.10%。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9,456.66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95.38%。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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