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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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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MEIMING ENERGY MATERIALS),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拟计划为上述公司的部分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七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至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172,888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33%。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843,963.75488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4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928.57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洲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饲料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娄会友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振发路235号)
  经营范围:钴酸锂、三元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汽车充电设备批发、零售;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维修;梯级利用电池能源产品的租赁、销售;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其塑胶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4、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332.081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玉飞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废线路板处理;废旧金属的收集、贮存、处置及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分类贮存。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材料的研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各种物质与废旧资源的供销贸易;进出口贸易;废五金、废电机、废电器、废电线电缆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物的销售;废塑料回收、分拣、加工及塑料产品的销售;铜及电解铜的供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1.1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5、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200.32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宇平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星谷大道路1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二手车经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6.47%。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GEM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公司名称: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GEM HONG KONG INTERNATIONALCO., LIMITED)
  注册资本:20,535万港元
  董事:王敏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9日
  住所:香港东区北角渣华道18号嘉汇商业大厦15楼1503M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及原料、再生资源及其他资源的购销业务和海外项目的投资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7、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66.2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浩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2日
  注册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常青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硬质合金制品、废弃钨、钼、钽、铌稀有金属制品的循环利用以及相关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废旧硬质合金制品及钨、钼、钽、铌报废材料的回收与销售,报废材料以及循环再造产品的进出口(以上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51.2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
  公司名称: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
  注册资本:299,400,000美元
  董事长:许开华
  成立日期:2019年1月9日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antai 22, Unit A,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1-6 Kawasan Mega Kuningan,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Indonesia.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造产业,包括有色金属基础形式(金属锭,金属坯,金属板,金属棒,金属团,金属块,金属片,金属销,合金,金属粉末)的提纯,冶炼,混合和浇筑,主要是镍化工及副产品;镍化工电池及其副产品的制造产业,包括湿法冶金镍、硫酸镍晶体、硫酸钴晶体、硫酸正弦晶体、海绵铜、铬精矿;镍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包括硫磺、硫酸、氢氧化钠溶液、石灰石、硫酸钠、次氯酸钠、絮凝剂、煤等新能源材料的制造产业;机电,机械和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5%。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222.2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洲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
  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废物的处置(不含危险废弃物);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54%。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10、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MEIMING ENERGY MATERIALS)
  公司名称: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MEIMING ENERGY MATERIALS)
  注册资本:150,000,000美元
  董事:陈玉君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antai 22, Unit A,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1-6 Kawasan Mega Kuningan,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Indonesia.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基础形式的提纯,冶炼,混合和浇筑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55%。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额度以公司总量为限,在总量范围与担保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公司各被担保主体之间自由调配使用,可以用于各种形式的资金筹措方式。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授信主体最终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债务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GEM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MEIMING ENERGY MATERIALS)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MEIMING ENERGY MATERIALS)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其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及管理,对其生产经营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上述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上述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的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1,930,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172,88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95,346.3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12%,其中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38,68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9%)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随着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在把控公司整体的合理负债率与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保证公司生产与经营的资金足量,促进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有效实施,公司及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GEM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美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MEIMING ENERGY MATERIALS)、印尼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4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融资租赁等业务。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授信额度以公司总额度为限,在总额度范围与授信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公司各授信主体之间自由调配使用,可以用于各种形式的资金筹措方式。具体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下属公司授信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有利于保障其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4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及报告期间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202,617.72元及资产减值损失80,036,735.03元。
  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按照会计政策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202,617.7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9,589,025.1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9,613,592.58元。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0,036,735.0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199,239,352.75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9,239,352.75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8号)和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公司初始发行28,184,100份GDR,并超额配售了2,818,400份GDR,前述GDR合计31,002,500份,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310,025,000股,已分别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和2022年8月26日(中欧夏令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份GDR12.28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1亿美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28日到账金额340,115,409.32美元,2022年8月26日到账金额33,884,124.65美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373,999,533.97美元,折算为人民币2,524,810,801.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3,710,79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1,100,004.34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10,025,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1,075,004.3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520002号)。
  ■
  注:以上合计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710,797.5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已使用 GDR 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
  ■
  注:根据2024年4月25日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按照2024年3月2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美元为74,460,096.27美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GDR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发行所得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中,公司已使用GDR募集资金373,666,590.51美元,其中187,491,487.74美元已用于支持公司印尼镍资源基地生产运营,111,715,006.50美元已用于补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海外运营的流动资金,74,460,096.27美元已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减轻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控制负债增量,同意将GDR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洲三元前驱体生产基地和动力电池回收中心开发”项目未使用GDR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已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4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4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6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已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1至9项提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项、第8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
  《舆情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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