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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从事的行业领域目前涵盖了热熔环保粘接材料、电子胶黏剂材料、光伏材料以及家装新型消费建材领域。 热熔环保粘接材料 在双碳政策下,对VOC的排放治理以及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将不断升级,传统的溶剂胶受环保及行业政策的影响,将陆续被热熔胶在内的环保型胶粘剂所替代。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协会的统计,溶剂型胶粘剂已经连续9年销量下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和《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一2014)》的行业标准也在修订中,新的行业标准将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作进一步限制。 公司一直响应国家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号召,不断推进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固化型、高固含量型等环境友好型胶粘剂产品的研发,以替代传统的、环境污染严重的溶剂型胶粘剂制品,公司相信随着行业的快速增长以及随着环保法规的落实到位,公司在这一领域的市场份额将得到快速的提升。 电子胶黏剂材料 在电子行业,智能穿戴设备持续增加,以及汽车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受益于通信技术的更新换代,智能穿戴设备与手机等传统移动智能终端形成良性互补,共同构成“万物互联”时代的数据入口。根据IDC数据统计,2024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增长10.5%,预计2025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将达到5.39亿台,市场空间广阔。IDC预计,到2028年底,该市场将增至6.457 亿台,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 3.6%。 此外,汽车电动化加速发展,汽车的智能化迎来风口,汽车逐渐由单纯的代步工具发展为集娱乐、办公、消费等于一体的“车轮上的互联空间”,汽车电子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扩大、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汽车电子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传统消费电子设备的稳定增长驱动电子用胶的持续增长,智能穿戴设备及汽车的智能化及电子化促使导热类胶黏剂材料、三防涂覆材料及结构类粘接的胶黏剂存在新的增长空间。目前这一领域的高端产品还主要被汉高、富乐等国外企业所占据,国内企业还存在巨大的替代空间。 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光学模组的用胶、声学模组的用胶、电子元器件的密封、三防保护、轨道交通车辆的结构粘接等领域实现了一系列的产品和重点客户突破,加速实现电子胶黏剂产品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光伏材料 公司生产的光伏封装胶膜应用于光伏组件封装的层压环节,覆盖于电池片上下两面,与上层玻璃、下层背板(或玻璃)通过真空层压技术合为一体,构成电池封装组件,主要起保护电池片的作用。由于光伏组件在运营寿命方面要求时间较长(25年),因此太阳能封装胶膜的透光率、收缩率、剥离强度、抗黄变性等性能指标要求较高,且光伏组件工作环境都处于露天环境,因此要求太阳能封装胶膜需要具有多种环境下的良好耐侵蚀性、耐热性、耐氧化性、耐紫外线老化性等特点。太阳能封装胶膜在组件中的应用需求决定了其成本占光伏组件成本整体不高(约4%-7%左右),但对光伏组件的产品质量及运营寿命影响较大。 ■ 太阳能封装胶膜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约占整体成本的90%左右,其中主要是EVA粒子、POE粒子以及助剂(交联剂、稠剂、抗氧化剂、光稳定剂等)。其中助剂的配方及使用将直接影响太阳能封装胶膜的性能和质量,生产厂家需要具有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持续改进优化的能力。 太阳能封装胶膜的应用比较稳定,其市场销量主要与下游的光伏装机量有关。2020 年,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宣布碳中和目标,中国明确提出“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预计“十四五”期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220GW。 ■ 为实现这一目标,光伏装机量将大幅增长。根据行业数据显示,平均新增1GW光伏装机量所需胶膜面积通常为1,000-1,300万平方米。参考近年来太阳能电池单位组件功率的逐渐增加趋势,按保守估计每GW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对应的光伏封装胶膜需求量约1,000万平方米,2025年全球光伏胶膜需求量约为73亿平方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2023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4年形势展望》报告显示,2023年度中国新增光伏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023年度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90GW,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将达到512-587GW,继续呈现高速发展趋势,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024年全球光伏行业面临多重困境:产能过剩叠加需求增速放缓,导致全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跌,光伏组件厂开工意愿不足,导致光伏封装胶膜供需错配,行业竞争加剧。2024年度,公司光伏业务板块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1.79%,但因光伏行业持续低价竞争,导致光伏胶膜业务“量增价减”,加剧了公司光伏胶膜业务的亏损。2024年度四季度公司积极调整光伏封装胶膜生产及销售策略,通过优化组织结构、调整生产计划、盘活老旧厂区(出租)等措施,提升管理效能,提高资产收益,以减少光伏业务板块带来的亏损影响。 家装新型消费建材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持续攀升,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存量房市场为主的阶段,这一特点与美国和日本等成熟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变化逐渐趋同,即当国家的城镇化率达到一个稳定阶段后,存量房的交易逐渐上升,相应的家装消费建材的行业发展趋势也随着这一趋势而变化。 在国内的一二线城市中,购买二手房进行首次置业或改善置换已经成为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购买二手房后,由于二手房的房龄较长,装修风格的美观程度可能已经过时,或装修的完整程度已经遭到局部损害,大部分购房者会进行重装或者局部修复,墙面作为入户最直观的家装部分,成为翻新的主要对象。 除了二手房装修外,自有住房的重新装修也将成为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据《2023家居家装行业人群洞察白皮书》统计,新房群体中有31%的人群出于审美变化(更新当前装修风格)的装修需求,旧房群体中有61%的人群出于房间时间久需要更新/翻新等方面的原因对墙面重新装修有刚性需求。 综上所述,二手房的重装以及旧房装修将推动内墙装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从销售渠道角度上看,家居消费场景将更集中于C端零售渠道;从产品角度来看,客户对消费建材的需求也更多集中在品质、便捷性和环保性等方面。 公司利用环保的热熔粘接专利技术研发了四层结构热熔网膜无缝墙布,极大提升了产品的质感,解决了同类产品一直面临的环保安全问题,真正做到了无甲醛、无挥发性溶剂成分,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在室内装修装饰过程中面临的环保安全不达标、装饰质感差、施工周期长以及易霉变等消费痛点,可以实现不搬家换新房,真正做到“8小时焕新家”。公司也一直加速拓展经销商渠道,为C端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随着经济复苏,消费市场回暖,公司的产品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一家科研创新型企业,在制膜领域以及环保粘接材料领域拥有核心技术,致力用环保的粘接技术替代传统的溶剂粘接技术,并于2020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审核通过,被认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子公司烟台信友被认定为山东省、烟台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公司目前的业务涵盖了光伏材料、家装新型消费建材、电子胶黏剂材料以及热熔环保粘接材料领域。 在光伏材料领域,公司已有十余年的产品及技术积累,目前的产品包括EVA胶膜、白膜、POE膜及EPE膜,品类齐全,技术先进,能够满足客户不断创新的技术需求。光伏胶膜是光伏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电池组件运行寿命要求在25年以上,光伏组件封装过程存在不可逆性,一旦胶膜发生黄变、开裂等问题,将对光伏组件及寿命产生重大影响。 在家装建材领域,公司独创四层复合的热熔网膜墙布,不含甲醛、苯等危害人体的挥发物质,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在室内装修装饰过程中面临的环保安全不达标、装饰质感差、施工周期长以及易霉变等消费痛点,可以实现不搬家换新房,真正做到“8小时焕新家”,在精装房装修、二手房翻修领域发展前景极其广阔。 在电子材料领域,充分利用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强、技术服务能力迅速的特点,不断实现对国外品牌的进口替代,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目前已经在多个领域被国内外的用户予以认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在热熔环保粘接材料领域,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满足不同领域客户关于环保型胶粘剂的需求,在相关领域实现对溶剂型胶粘剂产品以及非环保加工工艺的替代。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石油化工基础材料,与韩华、LG化学、陶氏、斯尔邦、浙石化等供应商建立直接采购关系,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动态优化。公司建立集团集中采购模式,根据各业务板块市场订单需求适时询价、按需采购;根据原料价格波动趋势,进行战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由各事业部门销售人员根据上月及历史同期的销售数据、客户已下达订单和客户潜在需求,与计划人员进行产品销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制定的销售计划下达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按照计划组织进行生产。此外,公司结合主要客户的正常需求、自身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产品部分备库,以提高交货速度,并充分发挥生产能力,提高设备利用率。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工业领域产品主要通过展会、网上销售平台及电话承揽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发,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业务范围涵盖国内外。由于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且应用工艺个性化强,因此公司为了适应多业务领域的发展需要,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以及客服团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解决方案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公司在热熔墙布领域坚持以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为主,在区域内选择和培育认可公司品牌价值、市场信誉良好且具有事业精神的经销商,授权其在特定区域内,设立专卖店进行产品销售。此外,公司根据用户消费习惯和交易场景的改变,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渠道营销模式,通过线上多平台营销引流,持续为经销商赋能;同时继续推进线下物业渠道合作,利用优秀物业平台入口的流量作用,持续深耕精装房美居业务和老房的翻新业务,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扩展客流渠道、抢占市场先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69.86万元,较上年同期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65.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7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48.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光伏封装胶膜/墙布、窗帘单位:万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吨)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光伏封装胶膜/墙布、窗帘单位:元/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元/公斤)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报告期主要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平”)、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科特”)、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永合”)。 ●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昆山天洋、南通天洋、德法瑞、上海惠平、信泰永合、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施科特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以上综合授信不含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授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相关期限及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昆山天洋 名称: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洪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南通天洋 名称: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新材料及技术的研发;共聚酯热熔胶、共聚酰胺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湿固化聚氨酯热熔胶、双酚A聚酯热熔胶、EVA热熔胶、热熔复合墙布、四氢呋喃的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纺织品、橡胶制品、室内装潢材料(油漆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德法瑞新材料 名称: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728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健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汽车内饰面料、窗帘布、复合布、服装面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上海惠平 名称: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健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陶瓷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饮品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德法瑞100%控股子公司 5、信泰永合 名称: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贺国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密封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85.71%的子公司 6、烟台信友 名称: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文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绝缘材料、无溶剂树脂胶粘剂,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电子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泰永合的全资子公司 7、海安天洋 名称: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昆山天洋光伏 名称: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4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南通天洋光伏 名称: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一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施科特 名称: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MOCVD相关设备、技术、产品,半导体外延以及芯片的制造及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电设备、热能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发光二及管光电器材制造、加工、研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加工、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被担保方最近一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旨在支持其公司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具备控制地位,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主要以资金投资入股为主,不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伤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计划,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六、2024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273.1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155,239.43万元的26.59%,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验资报告》审验。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47,765股,每股发行价为9.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7,924,528.30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084,905.66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94,339.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1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907,678.23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678.2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000.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3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011,489.95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011,489.95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49号《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本年度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即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本年度以募集资金24,676,017.37元置换已到期的票据结算款项符合该议案内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4月22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所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 2024年4月26日,公司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200.0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6月25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所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中的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0月23日,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 2024年10月23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所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 3)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6月25日,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中的3,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6月25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所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中的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 公司代码:603330 公司简称:天洋新材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5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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