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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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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430,836.06元,截至2024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3,819,264.78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88,066.9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3%。2024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情况
  1、半导体行业
  半导体行业的产业结构高度专业化,按加工流程分为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
  根据SIA(半导体产业协会)统计,2024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到6,2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其中,中国半导体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18.3%。(数据来源:SIA网站https://www.semiconductors.org/global-semiconductor-sales-increase-19-1-in-2024-double-digit-growth-projected-in-2025/)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4,514.2亿块,同比增长22.2%。2024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数量总额5,492亿个,同比增长14.6%,进口金额总额人民币27,445亿元,同比增长11.7%;2024年我国集成电路出口数量总额2,981亿个,同比增长11.6%,出口金额总额人民币11,352亿元,同比增长18.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02/t20250228_1958817.html)
  2、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行业
  工程技术服务处于建筑行业的前端,提供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服务活动。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正向关联,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及投资对行业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9,949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7,513亿元,比上年下降9.8%,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利润3,669亿元,下降8.7%。2024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374亿元,增长3.2%,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02/t20250228_1958817.html)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23年全国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收入1,085.9亿元,同比增长0.8%;工程设计收入5,640.5亿元,同比增长0.2%;工程总承包收入45,345亿元,同比增长0.6%;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1,070.5亿元,同比增长5.5%。(数据来源: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sjfb/tjxx/tjgb/index.html)
  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调整也引导工程技术服务行业逐步呈现结构化,传统行业对应的工程建设增速减缓甚至同比下降,而战略新兴行业(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数据中心等)的工程建设迎来了发展的好时机。
  3、新能源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
  根据行业统计,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27,757万千瓦,同比增长28%,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5,93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1,81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2,95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88,568万千瓦,同比增长45%,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51,08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37,47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14,515万千瓦)。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s://www.nea.gov.cn/20250221/f04452701c914d51a89d0c0ea6f4acd1/c.html、https://www.nea.gov.cn/20250221/e10f363cabe3458aaf78ba4558970054/c.html)
  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s://www.nea.gov.cn/20250121/097bfd7c1cd3498897639857d86d5dac/c.html)
  (二)行业周期性
  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集成电路市场具有一定周期性,但近几年来,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与全球经济增长的联动性有所增强,行业自身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弱化,未来增长率将趋向温和,更多表现出小幅波动的特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国家大基金、地方集成电路基金的设立和投资,完善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国内集成电路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国际贸易逆全球化的影响,国内集成电路在迎接新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
  工程技术服务业与工程建筑业的周期相关,而工程建筑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息息相关,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此外,子公司十一科技工程技术服务集中于战略新兴行业,如电子高科技(集成电路、液晶显示等)、新能源、生物制药等,该类细分行业的发展周期也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和产业投资等因素成正向关联。
  光伏电站的建设受政策影响较大,而政策扶持力度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宏观经济环境有很大关联度。光伏发电政策在各阶段光伏市场、产业培育上持续发挥了程度不同但重要的作用。光伏行业未来随着储能的配套、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率提升、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行业将持续快速发展。
  (三)公司行业地位
  在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2024年,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获得了以下荣誉:
  ■
  2024年,公司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获得的重要荣誉如下:
  ■
  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十一科技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可以涵盖全国所有21个行业,同时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十一科技在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等细分市场的设计、EPC领域具备领先优势。
  2024年,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获得的相关奖项及荣誉如下:
  ■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市场领先的制造与服务商,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板块主要为半导体封测业务,半导体(集成电路)服务板块主要为电子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具体如下:
  半导体封测业务依托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和太极半导体开展,其中海太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业务;太极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及测试、模组装配,并提供售后服务。
  电子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电子高科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此外,十一科技在高端制造,数据中心,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领域也具有显著业务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还涉足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十一科技依托其在光伏电站设计和总包领域建立起来的品牌、技术优势,于2014年开始逐步形成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半导体封测业务
  半导体生产流程由晶圆制造、IC设计、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和封装后测试组成。制作工序上分为前工序和后工序两个阶段,前工序是指在晶圆上形成器件的工艺过程;后工序是指将晶圆上的器件分离并进行封装和测试的过程。公司半导体业务即是为DRAM和NAND Flash等集成电路产品提供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后工序服务。
  ■
  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IDM模式,即由国际IDM公司(IDM公司指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产品销售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型公司)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封装厂,作为公司的一个生产环节;另一类是专业代工模式,专业的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独立对外经营,接受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或制造企业的订单,为其提供专业的封装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属于上述第二类专业代工的运营模式,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的经营模式则与上述两类经营模式皆不同。根据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的《第三期后工序服务合同》,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海太以“全部成本+约定收益(总投资额的10%+超额收益)”的盈利模式为SK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合同同时约定了海太半导体有权开发非memory领域新客户;对于memory领域客户的开发,需得到SK海力士的事先同意。半导体业务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A 采购:海太半导体在经认证的供应商间通过招标方式最终决定采购价格,并通过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调整采购价格,但也有部分产品(如金线)的价格随市场行情产生波动。公司采用订单方式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锁定1年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年终进行议价。太极半导体在原材料供应商经客户认证通过后,通过定期议价动态管理采购成本,提升竞争力。
  B生产:海太半导体按照《第三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的约定采取订单式生产,产量视SK海力士订单规模而定。太极半导体采取市场化订单式生产模式。
  C销售:海太半导体后工序服务产品全部销往SK海力士,产量即销量。太极半导体市场化经营,独立挖掘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
  2、电子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电子高科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子公司十一科技还服务于高端制造,数据中心,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并构筑了竞争优势。具体而言:
  (1)项目承揽
  十一科技的工程技术服务客户主要来源于四类:①十一科技在工程领域服务数十年,与长期服务的客户建立了良好互信合作基础,在既有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客户将后续项目直接委托或意向委托给十一科技;②十一科技依托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广泛搜集项目信息,主动推荐,争取市场机会;③十一科技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通过客户相互之间的推荐,或客户自主了解、联系,获得项目机会;④通过政府、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方式,经过投标、方案比选获得项目机会。
  (2)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
  工程总承包业务由工程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同时设置设计、施工、采购、控制、安全等岗位,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现场管理,涵盖了招标、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试运行(开车)、质量监督、检验、费用控制、安全环境等各环节,确保项目正常施工开展及验收。
  (3)工程设计业务模式
  十一科技的设计业务的流程主要分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十一科技通过在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和设计确认等环节上的把控,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输入阶段,由总设计师负责协调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输入资料的验证评审及记录;设计评审阶段,由设计评审会议或小组讨论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重点方案、重大调整进行评审,对设计结果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作过程检查,指导形成优化方案;设计验证阶段,对设计文件、图纸按规定逐级校审,以消除差错,确认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设计输出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输出为设计说明和图纸,施工图设计输出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含施工安装说明)、设备材料表和计算书等文件组成;设计确认阶段,将成品发放给客户,由客户或主管部门对设计进行确认,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及更正。
  (4)工程咨询业务模式
  在顾客对十一科技进行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接洽,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咨询项目的组织、技术接口及输入输出控制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作业控制。
  (5)采购模式
  十一科技针对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包的供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采购产品进行控制。由合同执行单位、总设计师/项目经理、主管领导分别对签订合同、验证及批准进行负责,同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分包方名单,对供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十一科技确定供方/分包方一般根据所需外包工作项目性质、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合格供方/分包方;总承包项目按照《设备、材料采购控制程序》《施工项目分包控制程序》的规定,并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项目分包的合格供方/分包方。
  (6)结算模式
  十一科技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结算一般进度为:签署设计合同支付20%,初步设计支付至5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90%-95%,5%-10%尾款在工地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结算节点及金额比例可能根据与客户协商情况有所调整。
  总承包合同一般进度约定为:发包人签署合同的一定时间内,支付合同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按照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量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后,支付部分尾款;留少量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时支付。
  ■
  3、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开展,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十一科技电站运营的下游客户为各地电力公司,通过十一科技下属电站项目公司与地方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可以获得脱硫标杆电价的电费收入。
  光伏电站电费收入由脱硫标杆电价及补贴电价(如满足获取补贴条件)构成。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如满足获取补贴条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要求,2021年起新备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电量规模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政策。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2)投资模式
  十一科技电站投资的下游客户是指潜在的市场收购方,十一科技通过出售自持的光伏电站获取利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图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图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5,172,143,340.81元,同比减少10.68%,其中,半导体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315,845,278.28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2.27%;工程总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7,968,162,186.84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79.52%;设计和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462,041,056.63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7.00%;光伏发电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87,077,170.77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0.82%;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430,836.06元,同比减少9.9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539,302,300.10元,同比减少0.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507,271,835.70元,同比增长6.82%。2024年实现净利润763,939,218.70元,同比减少7.8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更好地把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是否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选聘参与本次注册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及执行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与合约(如承销协议、监管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信息披露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3、在授权范围内,修订、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必要手续;
  4、若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
  5、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申请,在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后方可实施发行,最终方案以《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能否获得批准及实际发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430,836.06元,截至2024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3,819,264.78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00,088,066.91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53,731,197.87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3%。2024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太极实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4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045.1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8,045.12万元。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太极实业本部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规定,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5、《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8、《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9、《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19)。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13: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瑞光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430,836.06元,截至2024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3,819,264.78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00,088,066.91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53,731,197.87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3%。2024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太极实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4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045.1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8,045.12万元。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2024年度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045.12万元。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4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045.1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8,045.12万元。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损失率5%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年末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相应的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89.08万元。
  (二)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097.48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按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如下:
  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和光伏发电业务板块计提-823.21万元,主要是:①子公司十一科技应收腾晖系列项目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12,446.60万元;②内蒙古电站公司对尚未收回的国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45.99万元;③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原值增加,但账龄结构变化相应的调整信用减值损失。
  半导体及其他业务计提-274.27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下降按照会计政策相应的转回坏账准备。
  (三)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模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程度,将其坏账准备划分为三个阶段中的一个,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式。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划分为阶段三。
  2024年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65.01万元,其中工程技术服务和光伏发电业务板块743.43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余额上升,按照会计政策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半导体及其他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58万元,主要是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变化,相应的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四)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2024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12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对预计无法投入使用的专用材料计提减值准备。
  (五)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8,384.04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十一科技工程业务规模增大,随着工程项目的建设推进,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及未到期质保金增加,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六)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海南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家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司2024年度因市场结算电价下降,该因素导致上述电站公司相关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根据评估结果,2024年上述电站公司对相关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0.98万元。
  由于半导体板块技术升级改造,新设备导入,老旧设备逐渐淘汰等原因,2024年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3.5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8,045.12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就“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与规范,相关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3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通知债权人,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可能存在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孙鸿伟先生《关于提议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孙鸿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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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106,190,178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3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633,91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3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560,6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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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0.38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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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81,104.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2,661.06万元,流动资产2,448,302.11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12,000万元占上述指标的比例分别为0.37%、1.39%、0.49%。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均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孙鸿伟先生《关于提议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孙鸿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提议人孙鸿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提议人孙鸿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做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办理与前述账户相关的其他必要手续;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4、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法;
  8、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通知债权人,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可能存在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做好与公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下转B5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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