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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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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979.78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18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383,699.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07,177,984.92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60,523,711.01元,2023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7,974,578.88元,其中项目支出17,974,578.8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401,958,423.34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7,541,537.43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42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958,473.3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98,999,950.00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76,877,114.81元,2024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6,353,403.8元,其中项目支出16,353,403.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48,617.95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7,685,375.84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66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48,617.9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85,300,000.00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98,781,574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均为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613,574.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27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800001号、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76,814.4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209,588.39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88,408,123.25元,2021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08,415,651.89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186,119,993.23元,项目支出222,295,658.66元,2022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79,992,471.36元,其中项目支出79,992,471.3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22,511,281.38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1,645.70元,自有资金补投入253,303.07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1,161.94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13,425.0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21,097,856.34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03,287,890.37元,2023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4,879,767.12元,其中项目支出14,879,767.1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07,638,996.54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52,498.12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4,532.0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142,207.5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496,788.99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18,170,995.07元,2024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4,883,104.70元,其中项目支出14,883,104.7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92,761,478.01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61,795.49元,自有资金补投入253,303.07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8,243.2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24,689.0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91,836,788.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7月18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适应最新法规的要求、加强公司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公司于2022年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5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丘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龙大”)。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6日,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安丘龙大与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龙大”)和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龙大”)。
  莱州龙大与莱阳龙大为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养殖”)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养殖为龙大美食的全资子公司。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7月,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7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阳龙大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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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357101040002755)内的募集资金2022年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协议书》,并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相关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1)。”。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494.30万元,与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95,000.00万元之间的差额系发行费用所致。
  注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3:截止2024年底,尚未完全投入使用。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20.96万元,与调整后的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61,078.64万元之间的差额系发行费用所致。
  注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3:截止2024年底,该项目已转固。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制度或条款相应废止。同时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915.9725万元,将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7,915.9725万股。自前次修订至今,“龙大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643股,相应增加了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因此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和总股本进行变更,其中,公司注册资本为变更为人民币107,916.0368万元,总股本变更为107,916.0368万股。
  三、调整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名变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的情况,并结合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其中,《公司章程》中的“临时股东大会”一词全部修改为“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词全部修改为“股东会”,以确保与《公司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其他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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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为原文件规定,本次不涉及修订而省略的内容。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及时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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