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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16,594,255.88元,扣除2024年对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43,761,030.00元,母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722,472,359.31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412,684,5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1,125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的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对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沈国华先生、康琳女士、杨涵漪女士)确认,其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之间不存在重大争议、纠纷、意见分歧及/或任何未决事项。 鉴于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将于2025年8月11日届满,同意变更营业期限为长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0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4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53,191,562.27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9,639,133.43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16,594,255.88元,扣除2024年对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43,761,030.00元,母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722,472,359.31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412,684,5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1,12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进行讨论时,均予以了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将于2025年8月11日届满,董事会同意变更营业期限为长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湖州市兰芳园工厂2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1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8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蒋建琪先生、陆家华女士、杨静女士、蒋晓莹女士、邹勇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应叶萍女士、蒋胤华先生、俞荣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建琪,男,1964年12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上海铁路局,1999年12月创立老顽童食品,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老顽童食品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3月创立永辉食品,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永辉食品董事长;2005年8月创立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飘飘有限”),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政协第七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2013年6月至2023年12月、2024年10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建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196,23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与陆家华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蒋晓莹女士为父女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蒋建斌先生为兄弟关系,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陆家华,女,1963年6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州南浔供销社,2000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浙江华圣医药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湖州蜜谷甜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湖州嘉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家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蒋晓莹女士为母女关系,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家华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杨静,女,1984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太湖雷迪森集团培训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18年3月至2023年7月担任人资行政中心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19,2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静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蒋晓莹,女,1993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杭州全都来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副董事长。2016年5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创新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创新中心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晓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为父女关系,与陆家华女士为母女关系;蒋晓莹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邹勇坚,男,1975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财务经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监。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2024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勇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勇坚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应叶萍,女,1969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1年8月至1997年12月先后担任浙江省机械施工公司银行主任、财务处处长;1998年1月至2004年5月先后担任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销售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2004年5月至2008年4月担任保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20年5月,先后担任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计财部高级财务经理、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4年4月担任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叶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应叶萍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此外,应叶萍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蒋胤华,男,196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及律师,2017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主任及律师,现任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胤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蒋胤华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此外,蒋胤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俞荣建,男,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院长,浙江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中国链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工商管理学科共同负责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专业负责人,创建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国际商务专委会并担任主任,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重要学术职务。 俞荣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俞荣建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此外,俞荣建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0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类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2025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年度委托理财计划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5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类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投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0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丹 ■ 姓名:陈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的续聘。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1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号、财会〔2023〕11号及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1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自行视频录制与网络文字问答相结合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至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xp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现定于2025年05月08日通过自行视频录制与网络文字问答相结合的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一、 说明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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