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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项目:从事防水技术、建筑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九)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销售;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朝磊 注册地址:南召县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水基型胶粘剂及其他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销售。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一)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西园村西挪2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二)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金北横一路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三)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茂辉 注册地址: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东城工业园 经营范围:新型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地坪材料、防腐材料、混凝土防护材料、混凝土外加剂及加固材料、保温材料、干粉砂浆产品、工业清洗剂(除危险品)及工程机械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建筑防水防腐保温以及混凝土金属材料防护、防腐、结构及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四)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福华路15号1401-1412房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五)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1、602、603、605室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十六)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广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造板、装饰贴面板,木质地板、其它木制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木门、衣柜厨具、木制家具的销售,原木的加工和销售,装饰材料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五、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在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7,84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3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2,35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zqb@sksh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4日10:0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洪杰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奇峰先生 独立董事:高剑虹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ksh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漳全 电话:0594-2886205 邮箱:zqb@sksh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分别于2025年10月12日、2025年7月1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前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等条款进行调整。 3、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和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0月12日。 4、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2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0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4日、2023年8月1日、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7月12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4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2,446,02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6%;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18,102,4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43%。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2日。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7月12日。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材料”)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472,118.9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26,897.2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三棵树材料因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法院受理并予以立案,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闽0304民初286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军浩,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被告一:宁夏邦士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树元,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区胜利街街道清苑尚景20号综合楼201室。 被告二:丁某某。 被告三:邢某某。 (二)案件事实 2023年3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经销合同。因经营需要,被告一向原告申请赊销发货,双方于2023年6月签订《授信协议》,并由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授信欠款、逾期利息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等相关必要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之日起五年。2024年4月,双方对账结算,确认被告一尚未支付的货款为人民币3,902,088.97元。后经原告催讨,被告一支付货款人民币429,970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一尚欠货款人民币3,472,118.97元。 (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472,118.97元及该款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货款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付的逾期利息; 2、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依法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 二、最近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02起(含本次案件)。除本次诉讼外,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26,507.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的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1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发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高剑虹先生和朱炎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洪杰先生、林丽忠先生、朱奇峰先生、米粒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其中3人担任公司董事,均根据其管理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 公司内部董事(即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上述经销商授信的总额度,即人民币3.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材料”)、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屿三棵树”)、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防水”)和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棵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三棵树材料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为秀屿三棵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为三棵树防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安徽三棵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三棵树材料、秀屿三棵树、三棵树防水、安徽三棵树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0,906.96万元、人民币92,738.92万元、人民币13,775.36万元、人民币51,996.3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数据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分别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三棵树材料与兴业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秀屿三棵树与兴业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人民币2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三棵树防水与上海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安徽三棵树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均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MA2YMY645R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三棵树材料100%的股权,三棵树材料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棵树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二)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MA31Y18R34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坂尾村边坑200号 法定代表人:洪广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秀屿三棵树100%的股权,秀屿三棵树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秀屿三棵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和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三)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9PU85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防水技术、建筑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三棵树防水100%的股权,三棵树防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棵树防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和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四)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MA2RAMDL4J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郭铛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 经营范围: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安徽三棵树100%的股权,安徽三棵树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安徽三棵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和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债务人: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亿元。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债务人: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 (三)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债务人: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2、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各主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债权人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贴现、打包贷款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日。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展期到期日,若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的提前到期日。2、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三年。3、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金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四)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债务人: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三棵树材料、秀屿三棵树、三棵树防水、安徽三棵树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7,84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3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2,35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 (三)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制定的最新规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邮编:351100 联系人:陈漳全联系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1:30、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漳全电话:0594-2886205传真:0594-2863719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如下制度中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下列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公司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 二、下列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执行,同时原制度相应废止: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7,012,481股增加至737,817,473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737,817,47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此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备案)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详见附件,相关条款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 注:(1)除上述修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2)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棵树”)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4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案之成果,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 2024年,公司聚焦“渠道为王,降本增效,全面协同”三大主题,在深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经营质量,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实现营业收入1,210,508.40万元、净利润33,193.91万元,净利润同比提升91.27%,降本增效显著,资产负债率稳步降低,人均效能同比增长显著。零售多模块均形成高利润、高增长态势,快速复制。工程深入布局工业厂房、连锁酒店餐饮、市政翻新等细分市场,实现增长动能的切换。 2025年,公司将聚焦“向上生长向下扎根”主题,紧扣“文化、人才、复制、打井”四大主线,坚持规模与效益协同高质量发展。 (一)渠道精耕,高端转型 零售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深度推进“国漆国色”“国漆国货”“国漆国匠”三大零售营销IP的建设,高效执行“更健康的中国漆”品牌传播与营销活动的各项过程指标:在业务优化上,公司重点聚焦焕新动销、会员营销、设计师营销以及数智营销,实现品牌塑造与产品销售的深度融合;在渠道拓展与营销活动中,公司积极开展全渠道营销,借助好家居联盟、土巴兔等优质渠道大力举办全国性及行业性的大型动销活动,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与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营销工具,成功举办517健康涂料节、618美好生活节、828交个朋友专场等大厂直播活动,精准触达广大消费群体,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公司通过举办室内设计新星大赛、建筑涂装职业技能大赛、宝可梦大师赛,以及积极参与上海建博会、广州设计周等活动,深耕专业人群领域,为更多消费者提供认知、体验三棵树健康涂料及“马上住”一站式服务的机会,逐步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稳固三棵树在涂料市场的领先地位。 工程业务方面,公司有效客户数量持续增长,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通过系统化、精细化的渠道管理策略,优化渠道结构,聚焦高潜力赛道,实现了工程业务的多元化拓展与高质量发展:在渠道布局上,公司坚持“系统打井”策略,深入挖掘优质客户资源,重点拓展央国企、城建城投、工业厂房等新兴赛道,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公司深入布局旧改焕新、科教文卫、酒店等小B端应用场景,精准满足细分市场需求。此外,公司加速下沉县级市场,完善小B渠道网络建设。通过一系列举措,小B渠道客户数量显著增加,渠道覆盖率和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在渠道优化的基础上,公司充分发挥渠道通路的协同效应,推动非涂料业务稳步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强化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了客户粘性和满意度。非涂料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整体经营注入了新活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也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矩阵,为多元化营收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进降本,多举措打造高效快捷供应链 2024年,公司工厂布局更加完善,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性综合工厂已基本完成布局。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基辅材联营厂,提升旺季柔性供应能力,不断优化运距,降低运输成本,降本成效突出。公司供应链通过持续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内部精益管理,最佳实践的推广,为客户和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不断建立完善公司内部双碳管理体系,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公司获得多项绿色工厂认证、多项国内外绿色产品认证,彰显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领先地位。2024年4月,湖北三棵树入选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三棵树秀屿工厂入选福建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2024年12月,安徽三棵树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成为三棵树获得的第三个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同月,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已投产工厂供应布局优化,完善三棵树产品线布局,在进一步扩大民用绿色涂料建材产品供给能力的基础上,还将显著提升三棵树在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高端工业涂料进口替代能力,以及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对新建项目全面收尾并陆续实现产能爬坡,并继续开展新一轮工艺优化、技改挖潜工作,提升设备利用率及产出,并策略性开展新一轮“绿色布局最优网络”战略规划。完善“智能工厂+卫星工厂+联营厂”合理布局,助力提升公司产品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同时,联动公司总部与区域工厂,大力推进一站式齐套发货规划和实施,构建产品全品项快速交付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超越竞品的生产配送服务,打造运营机制好、反应机制快、客户服务满意度高的供应链响应体系。同时,着力打造专精特新工厂、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助力节能减排;依托工艺标准、推动数字化工艺、智能工艺,提升工厂工艺水平,打造工艺精益制造过程管理,构建运营大数据体系,驱动制造工艺升级,推动智能精益化生产。 (三)品牌再升级,做强“更健康的中国漆”民族涂料品牌 2024年,公司通过品牌战略定位、新的品牌广告语以及新的企业LOGO实现全维度的品牌升级,延续深入人心的 “三棵树马上住” 品牌广告语,围绕“健康自然美好”的品牌理念,以“三棵树马上住更健康的中国漆”向公众传递三棵树将用更高标准、更环保的民族品牌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坚定的民族自信心,为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公司借助体育营销,作为官方涂料供应商,为中国奥委会及国家队提供环保材料,设计寓意吉祥的“麒麟”头盔,展现民族自信,增强市场影响力。通过与故宫宫廷文化合作,打造“国漆国色”IP,推出“国石系列”艺术漆,强化了高端品牌形象,融入传统文化与艺术魅力。此外,公司与YANG DESIGN联合发布《2025年色彩趋势报告》,推出“绿薄纱”主题色彩,为色彩设计领域注入新活力,体现了品牌在行业中的创新引领地位。 2025年,公司将深化品牌价值,围绕品牌升级、IP赋能、体育营销和社会责任等方向,拓展市场影响力,推动可持续发展:一是推出全新品牌宣传片和品牌主视觉,以“三棵树马上住更健康的中国漆”的全新品牌标语向公众传递以更高标准、更环保的民族品牌产品;二是继续以“中国漆,中国色”为核心,深化品牌文化内涵,打造高端民族涂料品牌形象。加强与故宫宫廷文化的合作,推出2025年联名新品系列,将故宫经典色彩与艺术漆产品结合,打造具有文化底蕴的高端涂料产品;三是探索与“大漆”中国传统非遗文化的合作机会,丰富品牌文化内涵;四是持续支持中国自行车队等体育团队,通过赛事赞助和定制化涂装,提升品牌在体育领域的影响力;五是加大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和电商平台的投入,通过精准投放和内容营销,优化品牌传播策略,提升营销效率;六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继续秉承“敬天爱人,生生不息”的ESG理念,做“更健康的中国漆”,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加快美丽城市、美丽中国的建设进程。 二、开拓增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目前拥有总部技术中心、上海全球研发中心、四大区域技术中心、工艺研究部,通过创新和微创新,坚持以用户为中心,面向关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产品线、完善产品服务体系,研发一站式配套的健康产品,打造匠心品质,致力于在工程领域打造内外墙涂料、防水、保温、工业涂料、地坪、家居新材料、基辅材、施工服务为一体的绿色建材一站式集成系统,在零售领域打造乳胶漆、艺术漆、仿石漆、胶黏剂、基辅材、防水涂料、小森板“七位一体”产品和马上住服务的美好生活解决方案。 2024年,公司完成新产品研发项目480项,升级老品、降本项目885项,满足用户全屋一站式绿色建材需求,打造用户喜爱的爆品: (一)零售业务方面 公司在产品上重点打造艺术漆、BB漆、鲜呼吸、多彩漆等多条明星产品线。其中,艺术漆产品线创新突破,形成以“国石”“国色”“国韵”三大系列为核心的“国漆国色”文化IP体系,推出的听雨石、瑞云石、麒麟石等新品将中国传统美学与建筑涂料深度融合,同时,公司创新推出DIY艺术漆产品体系,打造明石隐等多款线上爆品,并通过故宫宫廷文化联名实现文化赋能,确立行业高装饰墙面领域的标杆地位;公司在技术上,多彩漆技术领跑,关键性能指标超行标,补充金曜石、大理石漆完善产品体系。乳胶漆环保突围,鲜呼吸叶萃、云粹抗污抗甲醛全效、不燃无机涂料等新品矩阵,覆盖零售、装饰、工装全场景,以“无添加+多重国际认证”重构健康墙面标准;公司在应用上,通过全场景解决方案重塑用户体验,升级“七位一体”解决方案,石膏基快干产品实现施工提速,基层稳固性与交付效率双提升。“马上住”渠道打造“森家”旧墙焕新体系,一站式包工包料服务叠加“健康+”环保认证,实现快速入住,为修缮翻新业务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动力。强化基辅材快干易施工特性,形成从基层到面层的全链路产品覆盖。以此实现全渠道、全品类、全周期的生态完善构建业务增长引擎。 (二)工程业务方面 公司的主推产品不仅涵盖真石漆、多彩漆、无机涂料等涂装行业领先拳头产品,同时持续升级防水、建筑节能、地坪、工业、板材等产品体系,赋能绿色建筑。在外墙装饰领域,升级装饰效果,涂装系统中天彩石系列推出仿石效果更为逼真的砂彩易涂,保温系统行业推出铝板装饰效果的专利性产品一一纳金板,幕墙系统则自主研发“安全+”高端轻型装饰板一一美筑板,在不同领域满足现代建筑外墙高端装饰需求;在室内精装领域,集成内墙乳胶漆、无机涂料、艺术漆、科创晶瓷板、生态装饰砂浆、瓷砖胶、轻质抹灰石膏等产品体系,为酒店、住宅、商业、教育、文化等不同场景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在防水领域,主推的TPO高分子卷材、植物油聚氨酯防水涂料以及多款高新环保防水涂料,携手行业进入防水高品质发展时代;在工业涂料领域,推出三款新品,即聚硅氧烷面漆、管道内减阻环氧漆和无机锌车间底漆。其中,聚硅氧烷面漆是一款高固体含量的产品,具有优异的保光保色性及非常突出的机械性能和耐化学品性能,可代替常规聚氨酯面漆,广泛应用于海洋工程、油库、炼化厂、电厂、桥梁和楼宇建筑。管道内减阻环氧漆具有优异的防腐性能和非常光滑的表面,可应用于高温高压的工业管道内壁及要求苛刻的热力学管道内壁。无机锌车间底漆具有优异的防锈性能、耐候性能、抗污染性能及优异的耐高温性能,用途广泛,是船舶、重型机械、海上平台、码头钢桩、矿井钢铁支架、桥梁等重防腐领域不可或缺的防锈产品,填补了公司在重防腐领域的产品空白。 此外,2024年,公司与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石墨烯之父安德烈·盖姆教授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安德烈·盖姆教授将作为三棵树首席技术顾问加入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在《高性能石墨烯防腐涂料及功能胶粘剂的研发》方面为公司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提供专业指导。此外,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组建的校企联合实验室开展先进特种涂料和材料开发,并获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大奖;与青岛科技大学、莆田学院开展“彩色热屏蔽外墙涂料关键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究,并顺利获批福建省工信厅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项目;针对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用单组分环氧结构胶的需求,与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共同进行单组分低温固化环氧结构胶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2025年,公司将持续坚守主业,深化科技创新战略,致力于掌握并引领全球涂料行业的核心技术。积极进军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工业等卡脖子涂料领域,加速研发进程,完善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前沿领域的产品布局。从建筑涂料向工业涂料进军,引领并协同上下游产业链创新,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更大突破。持续推进技术创新、研发管理创新及研发数字化创新,吸引并汇聚国内外顶尖人才,构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研发平台。主要举措包括:深化“工程师创新责任制”(每位工程师立项至少一款创新产品),建立多层次的创新体系、有针对性研发好卖的新产品,构建差异化优势,重点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掌握核心技术;持续降低高成本产品的价格成本,同时加强质量管控;推广环保理念与进军高端领域、制定国际化战略与产业协同,以及探索AI配方验证,赋能研发缩短研发周期。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控体系建设,坚持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治理的高效、规范,根据证券监管部门陆续发布的新修订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完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公司制度的修订工作,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利用“三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平台,为外部董事、监事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其通过战略研讨等形式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促进公司运营效率提升和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定期监测监管新规,对监管动态作出积极反应,在资本市场监管新规颁布后,及时进行修订及审批工作,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先进性,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将ESG作为衡量公司可持续发展绩效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重要维度。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了首份《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8年主动公开发布了共计5份《企业社会责任(CSR)报告》和3份《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方位展现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实践与成果,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有效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 2024年,公司除了发布《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以外,还通过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行业绿色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获得MSCI、万得、华证、商道融绿等权威机构的A级评级,化工行业排名稳居前列。此外,2024年内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完善公司内部的ESG管理架构搭建,形成“决策-管理-执行”ESG管理组织,以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企业ESG管理与实践工作。同时,公司主动承担社会公民责任,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发挥企业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多元公益活动。通过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关爱弱势群体健康、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志愿爱心服务等方式,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民族品牌力量。 2025年,公司将继续践行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全面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中,自上而下推进ESG相关制度的落地执行,持续开展ESG信息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提升品牌的社会责任形象,做“更健康的中国漆”,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加快美丽城市、美丽中国的建设进程。此外,公司将依托三棵树公益基金会平台,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教育帮扶、生态修复、医疗救助等公益项目,与多家基金会合作,实施多项公益行动。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保障科学高效履职 (一)强化“关键少数”履职意识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并高度重视 “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意识。2024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福建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专项培训活动。同时,在公司内部定期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督促相关方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收集、分析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并传递给“关键少数”。同时,公司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作用 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制度及日常履职保障,支持独立董事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诚信、独立、勤勉、认真履行职责,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通过专门委员会、沟通会等方式履职尽责,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2024年,公司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完善独董履职平台及职能。此外,2024年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继续协助独立董事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情况,确保独立董事充分履职及发挥专业咨询作用,支持独立董事提前参与重大复杂事项的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52,459万元(含税)。2024年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432万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59%。 2025年,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27,012,481股为测算基数,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64万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81%。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结合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及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沟通机制。此外,公司设有投资者关系专职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 2024年,公司共发布公告及上网文件数量118个,其中包括定期报告4个和临时公告68个。此外,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同时,公司安排专门人员接听投资者电话、回复投资者邮件,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切的问题。此外,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更加生动地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研发情况、产品情况等,并邀请投资者参观公司生产场地等,实地了解公司的生产情况。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构建良性的投资者关系。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在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投资者的关注点、观点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响应投资者诉求。 七、其他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努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属于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方案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在授权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 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证券及信托理财业务;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将选取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营,确保资金安全。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期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31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0.66%。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210,508.4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189,943.0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20,565.35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 备注: 1、为体现主要产品类别变化,将家装木器漆、工业木器漆、胶黏剂等品类重分类至基材与辅材类别,同期数同口径调整。 2、2024年防水涂料销售收入110,645.02万元,根据销售场景分别计入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基材和辅材14,766.15万元、40,146.76万元、55,732.11万元。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备注: 1、为体现主要产品类别变化,将家装木器漆、工业木器漆、胶黏剂等品类重分类至基材与辅材类别,同期数同口径调整。 2、同比:工程墙面漆、基材与辅材、防水卷材单价同比下降的原因是根据外部原材料价格变化进行的产品价格策略调整和产品结构变化。 3、环比:工程墙面漆、基材与辅材、防水卷材单价环比下降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家装墙面漆、防水卷材单价环比上升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担保。 ●担保额度:对经销商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5,498.07万元,且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提供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子公司推荐并经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三)担保期限: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单一经销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对单一经销商的担保期限与其借款偿还义务同期。 (四)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下游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下游经销商需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申请融资,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3、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经销商需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公司下游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5、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经销商提供的反担保将通过公司审慎判断,以足够保障公司利益为前提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7,84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3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5,498.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7,512,413.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27,012,481股为测算基数,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643,993.92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81%。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27,012,481股为测算基数,预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37,817,47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发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永森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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